《色诫》第401章


洛醺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也哭,若不是怕你爹心疼,我真想好好捶打你一顿。”
白老爷子急忙把筷子还给若萱:“来来,宝贝孙女拿给爷爷。”
若萱随即破涕为笑了,把筷子重新递到白老爷子手里,仍旧没脱离奶声奶气:“爷爷,吃饭。”
老爷子呵呵笑着:“好好,想我独来独往小的溜快一辈子,老了老了儿孙满堂,这是我悬壶济世半辈子赚来的福气。”
洛醺夹起一块肉放到老爷子碗里:“干爹,是我从小到大善良赚来的福气才对,没有你这身医术,从香港到上海,我们母子三人只怕要沦为乞丐了,您在我心里和那个叫洛天的人没什么区别,都是我的爹。”
白老爷子呷了口酒,开心道:“我可比不得你亲爹,他是做大事的人,听说官位一路飙升,现在更了不得,但是也更忙,所以他忙我才能白白捡了个女儿,还有孙子孙女,颐养天年,让他老洛眼馋去吧。”
提及父亲,洛醺倒是能经常听到他的名字,都是从某某方面悬赏买他的项上人头的,担心是一定,但也为父亲骄傲。
一直没有沈稼轩的消息,她心里堵的慌,也吃不下饭,想去喂女儿,小家伙推开她的手,嘟囔一句:“萱萱,自己吃。”
女儿这要强的个性像极了沈稼轩,筷子都使不好,费力的夹起一点点菜叶,费力的塞进嘴里,就是不让洛醺喂。
“闺女,要不,咱也登报找女婿吧。”白老爷子建议。
“干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顾虑。”洛醺叹口气。
白老爷子摆摆手:“闺女你没明白干爹的话,我的意思,东北的胡子不是时兴用黑话对暗号吗,你也可以。”
黑话?暗号?洛醺若有所思。
皓暄突然醒悟过来:“醺娘,登报之时你就写一些你懂爹也懂的,她一准知道是你在找他。”
洛醺愣愣的呆了半晌,也终于被启发明白,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此时她甚至已经知道该怎么登报了。
大喜过望,一直没有胃口今晚竟然连吃两碗饭。
大二天大早即起床,让皓暄看着妹妹并陪同白老爷子坐诊,她一个人找到颇负盛名的“字林西报”,此报发行量大,并且经常对时事问题发表看法,所以洛醺想,沈稼轩喜欢读书看报又关心时事的必然会购买,也就能看到自己登载的东西,也就知道自己在找他。
找了报社的相关负责人,人家问她登商业广告还是寻人启事。
洛醺想了想:“就是一首歌。”
对方颇感诧异,看她穿戴打扮虽不是穷人却也并非豪奢,闲着无聊登一首歌这却是为何?问她,她也不说明原因,总之自己花钱你们办事。
对方想想也对,管你是干什么用,给钱即可,这是报社的宗旨。
于是,她用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报纸角落的版面,登载了一首歌——
夜风敲击西窗的孤独
烛影抚过脸庞
寸寸相思成灰烬
柔雪落落伤
寒鸦哀啼在梦你的夜
孑然无法成双
声声道不尽心事
指尖冰冰凉
这首歌是她去奉天读书时,当时身为奉天市长的沈稼轩为了掩护洛秀才的同志方玉致,而与方玉致假结婚,她伤心欲绝离家出走,因为卢丹的关系而躲在歌舞酒楼“蝶恋花”的后台,那个歌后阮燕春因为吸入花粉倒了嗓子,她为了救场,也为了和沈稼轩告别而登台唱了这首歌。
这首歌她想沈稼轩一定记得,也明白自己的相思之苦。
因为是不起眼的一个角落版面,报纸临时挤出来没费力气,所以第二天这首没有署名甚至没有说明任何用途的歌词登载在报纸上,随着报纸走入千家万户,很多人还奇怪,不知这几句凄凄婉婉的话究竟是干什么所用,说是广告没有标题,后来大家一琢磨,一定是报纸空出这么点地方实在没什么可写的,就弄了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糊弄。
然而,这首不起眼的歌词却同时让两个人震惊,一个,当然是沈稼轩,一个,却是久未出现的孔至尊,当年洛醺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他开设的歌舞酒楼“蝶恋花”,他当时在场,虽然没沈稼轩记得那么清晰,却也知道这与洛醺有关,而他,现在混到了上海,且是风生水起,他立即找到报社,询问这首歌词版面的购买者。
正文 375章 旧章情新意
报社只是拿钱办事,并不了解洛醺的身份,包括她是谁住在哪里,更因为她登载的只是一首歌,又不是什么过激的言论,根本没留意她这个人,所以对孔至尊的询问只能无可奉告。
但孔至尊至少知道登这首歌的人是个年轻的女子,且美貌,这与洛醺完全相符,所以雇佣了私家侦探来寻找洛醺。
他与洛醺一别经年,并非从此就当生命里从未出现这个人,也在打听,也在期冀重逢,先后得知洛醺嫁给沈稼轩、生了女儿、沈家破败,洛醺迁徙至半拉山之后他就什么都不了解了。
他找洛醺的目的是为了当年的一个错误,爱让他癫狂,一脚踹去致使洛醺小产失去第一个孩子,每每面对自己的儿子,他就会为自己曾经杀害洛醺的孩子良心遭受谴责,这感觉时间越久越强烈,他知道无法弥补,这不是欠钱还债,但他就是想见见洛醺,只想告诉她,自己错了。
私家侦探真不是盖的,竟然凭着报社见过洛醺的人口述画像,然后拿着洛醺的肖像四处打听,大海捞针捞了洛醺几天,终于打听到洛醺开设的诊所。
为了确定诊所的女东主就是孔至尊要找的人,私家侦探装着寻医问药来到诊所,往洛醺面前一坐,也不说哪里不舒服,开门见山问洛醺:“太太喜欢唱歌?”
他是想攻其不备让洛醺毫无准备下说出实话。
洛醺心头一颤,是想起自己报纸寻人的事,看对方眼神机敏,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兀然问出这样的一句,她警觉起来,怕是父亲的敌对或是沈稼轩的敌对,摇头:“从来不唱。”
那私家侦探不是很信,猜测报纸上的假如不是歌词或许是诗词,于是再问:“太太喜欢写诗?”
洛醺越来越清晰这人是冲着报纸上自己登载的那首歌来的,看对方贼眉鼠眼一副习惯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架势。料定不是沈稼轩派来的人,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心居然还是被人发现端倪,于是道:“我也不会写诗。”
不唱歌不写诗,孔至尊给的那份报纸上分明是歌词或者是诗,并且那段话又不是像“春眠不觉晓”或是“举头望明月”众人皆知的东西,那一段话既然不是家喻户晓,就是现在的人为了某种目的所写,典型的暗号,也就是说,写那段话的人非比寻常。也不会轻易显露身份。
所以。私家侦探还是不信。刚想继续追问,洛醺就没了耐性,道:“先生你身体无恙,假如有疑神疑鬼的病。对不起,小女子乃庸医,治疗不了你的病,请你离开。”
那私家侦探讨了个没趣,唯有出来,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孔至尊,让雇主过来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他要找的。
私家侦探走了之后,皓暄对洛醺道:“醺娘。我跟踪这家伙看看他到底什么来路。”
反侦察?洛醺表示赞同,叮嘱皓暄:“你小心,假如是我爹或是你爹的敌对,我们需要赶紧离开此地。”
皓暄点头,尾随私家侦探而去。人家走他走,人家跑他跑,人家坐车他也坐车,七拐八拐来到一处宅院,那人按响门铃进去后,皓暄也不能再跟,抬眼看看这户人家大门旁边的墙上题写两个斗大的字:孔府。
他一时搞不清这孔府是什么来路,寻摸到一个路过之人问孔府的主人是谁,路人刚好认识,道:“孔至尊,上海新贵,生意很大。”
皓暄在洛醺去奉天读书时他也去过奉天,认识孔至尊为何许人也,所以赶紧回来告诉洛醺。
洛醺先是愕然,接着就释然了,怪不得有人对那首歌这么熟悉,想起自己当年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孔至尊在奉天开设的“蝶恋花”。
但孔至尊何时来了上海?他不是用所有身家买了个奉天市长吗?这些事情洛醺不得而知,有些烦躁有些开心,烦躁的是孔至尊会给她带来新一轮的麻烦,开心的是对方是孔至尊而非父亲或沈稼轩的敌对,自己和孔至尊假如有仇恨,那也是他欠自己的,所以没有太害怕。
不害怕不代表不防备,假如孔至尊找到自己该怎么办?
去和干爹白老爷子商量,也道出当年的那桩感情风波。
老爷子正在研究一个方子,听洛醺讲完凝眉思索:“闺女,咱好不容易在上海有了这么个安生之地,假如再搬家,找个住处容易,开个买卖就难了,没买卖干,咱们何以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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