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江湖》第59章


却是用大力金刚指那样功夫,用手写出来的。挑衅,分明是挑衅。
哎呀呀,少林向来是武林的泰山北斗,也有人敢去招惹,还杀了人,更是留下东西侮辱,看少林如何咽下这口气。“江湖要大乱啊”一些人纷纷猜测。
日后,不少门派都有门人被杀。血字留下杀人缘由。江湖中人人自危。而那神秘的凶手,因为出手取命,毫不留情,亦是曾经灭人满门,虽说是为报仇,可是,下手也是狠了点。人们自危之余,暗称他叫“修罗”。
其实,修罗就是剑魔的徒弟,他口中称做“彬儿”,如今被称为修罗的的男子。他的家人,就是被镇上的张富户勾结江湖上一些门派中的败类所杀。今天,他终于为家人,为心爱的人报仇了。
很久,江湖再没有什么大的动静。修罗,也不知去向。
江湖,似乎又回到了重前的样子。
祁连山深处的山洞里,一名男子坐在石桌旁独自喝着酒。脸上一道长长地疤痕,是那么触目惊心。这男子就是修罗。而他的对面,放着一个水晶雕刻人头,栩栩如生。
修罗举起酒杯,对着人头喃喃道:“琳儿,你我的大仇,我全报了。你不会怪我下手狠毒的,对吗?我知道你不会的。我在乎的是你的心,更忘不了你的话。”说罢,两行泪水流出。
没人知道琳对修罗说过什么,能叫他今生不忘,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一个活着的也没有。
“你快走,以后记得为我报仇!我不会让他们拿我威胁你的。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生生世世,六道轮回,我都陪着你!我们来世见!快走,别让我瞧不起你!”琳的声音又回荡在修罗的脑海里。
痛苦的饮下一杯酒,走出洞外,放声长啸。
“琳儿,今生,我为你锁情。”修罗低声承诺道。
只是,没人知道,修罗的那副爪子,是掩饰用的,真正厉害的是剑!更不知道,修罗,左右手都可以使剑!而承影,才是他真正的杀人利器。
一生恩怨,一场屠杀。
寄情于杀,修罗嗜血!
番外 夜樱失心
(更新时间:2007…6…27 13:23:00 本章字数:7231)
PS:这篇外传应小樱同学的要求,某猪送上的礼物,请小樱笑纳,某巫郁闷ING!实在素不好修改,等下次,某巫奉上个纯纯浪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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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的一声,从书房传出来。
“怎么会这样?肯定又是他,简直是目无王法!”夜樱将毛笔掼在桌子上,溅起一些墨汁,她丝毫没有在意,气愤的嘟囔着。秀眉微蹙,一副为难的样子。走到院子里,一声长叹,一丝为难,更多是无奈。
再说夜樱其人,自小拜师学艺。出师后,因为师门的关系,注定她要为官府效力。双十年华一过,便由师傅保荐到总督府做了一名捕快,过着与大部分女孩不一样的生活。那意味着,从此,她要走风闯雨,过和男人一样危险的生活,刀口舔血。说不定哪天就会做别人剑下亡灵。
一年后,夜樱屡破要案,被提升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头。
摇了摇头,夜樱回屋里坐下。看看案头卷宗,又摇头,再次叹了口气。“这个该死的小偷,别让我逮到你,否则一定要你好看!”恨恨的暗道。“上粱摔断你的腿”,觉得不解气,又诅咒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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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
包房内一男子正躺在床上,望着屋顶发呆。
毫无预兆的,男子不由的打了个喷嚏。额头发紧,浑身怎么冒冷汗???唔,耳朵好痒。“谁在惦记我?哼,肯定是那小丫头。哎,被她念叨肯定没好事。真是个麻烦。”男子无奈的笑了笑,“还真被她又猜对了,就是我干的。”
几天后,一家被盗。
没过几天,又是一案。
……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案发不下二十起。
一次次的案发,一次次抓捕失败,知府大人火气越来越大;夜樱,心里越来越烦乱。
第一次邂逅,夜樱追捕着他,他站在房檐上转头看了她一眼,夜樱猛的对视上那双明亮的眼睛,那是双干净的眸子,带着一分忧郁与嘲讽,夜樱的心产生了莫明情愫,此后夜樱一直不知不觉的关注他的案子,又是一个夜晚,夜樱追在后面叫着站住,他转过头来,开口唤她的名字“小樱”,夜樱第一次在执行任务中呆住了,耳边只有他温柔清雅的声音。第三次追捕,他用他坚定而清雅的声音宣布,她这一生注定是他的人。
夜樱嗔怒,随口说“我就是嫁猪也不嫁你”。而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用更加肯定的声音道:“即使我是猪,你也是我的。不论什么时候,什么身份,你都是我的。”夜樱因为他的话而慌乱,她丢脸的落荒而逃。此后,夜樱心里对他,那份说不清楚的感觉更浓了,甚至,有股想见他的冲动,在批改文案时,脑海里也不时浮现出他那双温柔的眸子。
衙门
知府终于大怒。拍案,限定夜樱半个月内破案,将犯人抓捕归案,不然……,他没有说下去。知府也知道,把夜樱赶走,他头上的乌纱帽丢的更快。堂下,夜樱低头站着。微微摇了摇头,心底涌起一种无奈的感觉,半个月想抓住他,别做梦了!别说半个月,就是把城内所有的捕头衙役都派出,能不能见到人影还是一回事。就算见到了,也不见得能抓到人,恐怕连他衣服上的一个角都摸不着!他的本事,夜樱还是能猜到点的,毕竟她与他打交道不是一时。
不理会发怒的知府,夜樱扭头走出衙门,回到自己那独处小屋。
趴在桌子上,呆呆的望着窗户,心中不断的翻腾,难道他这次是认真的?他真的不惜与天下人为敌?……
她是官,而他是贼,命中注定了是对头。
他是贼,在老百姓眼中,他是个义贼。被他洗劫过的都是为富不仁的乡里富绅,场面几乎都是惨不忍睹,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留下。洗来的钱,他全都分给那些受欺压的乡邻。对他来说,钱可有可无,与自己无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才是重要的,自己高兴就好。他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评论,哪怕是背后的中伤。狂傲,放荡不羁,或许才是他的本性。他知道,放眼天下,没有人能把他怎么样。即使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上一闯。
她是官,却是不是她情愿。她的家世她的身份,让她无法抉择,她也向往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她羡慕那些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样,不用吹风淋雨,为追一个犯人身陷险境。这就是她身为林家人的使命,她的本名叫林月,是炎龙国,林家守卫将军的千金小姐,也许这就是命吧,她想反抗,却有心无力。她不能背叛家中的教诲,置身加入了六扇门。而六扇门或多或少是与林家有关。
一直以来,她的父亲都把她当作天才,夜樱的成功极大的满足了他虚荣心,而他的师傅也以为自己是明师。可是,这个师傅太自大了,也不知道掂量下自己的水平,也不看看自己有多少徒弟做了人家的刀下鬼。如果,不是夜樱机缘巧合,被后山一个隐世不出老头子暗中收下做了个记名弟子,恐怕,她的小命也不会长到哪去。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的道理。除非,你是神。只是,站在顶端的人又怎会贪恋红尘世事?
夜樱的无名师傅,恰巧算一个。当年他名动江湖的时候,人称“圣手震九州”!虽然夜樱做了个记名弟子,但却不能叫师傅,江湖上最看不起的就是背叛师门的人!同时,碍于门规,老人也同样不能教她太多,但也绝非是本门师傅能及的。不遇到江湖好手,自保是没问题,想踏入高手行列,是那想都不能想的。
摇摇有些酸的脖子,甩甩发麻的手臂,站起来绕房间走了两圈,夜樱低低的长叹一声,喃喃的说道:“如果,真的像你所说,你能做到,我为什么不能?!我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不是要我的生活!我为林家做得够了!”
第一次看到他,就是追捕。他就是那个盗贼。只是,两个人差距实在太大,她根本就不是对手,两个人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就好像孩童与大人的差距。他并没有为难她。只是,临走的时候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第二次在她发呆之际,他说了句话:“你是我今生要找的人,我不会让自己错过你。没有人能阻止我和你最后在一起的命运。如果有,佛挡杀佛,魔挡杀魔!”话语是那样的豪壮。
第二次见面就说这样的话,哪怕是一见钟情,可仍不免多少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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