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中的养蛇人》第7章


贺叔说向风景区报价15万,风景区领导说明天给答复。贺叔预计最终会得到七八万。这一结果离25万太远,与100万更是天壤之别,一瞬间,所有的人都调整了一下坐姿。
面对众人未表露出的抱怨,贺叔语重心长地说:“闹归闹,一旦真谈反而要让三分,有进有退,这是成事的第一关键。”贺叔又讲,要贴近生活、围绕现实,不能想当然,不要情绪化——讲得深通世故富于哲理,估计他活着,一定很爱听。
他在十五年前作为一个早慧的青年,总爱给我们讲述哲理,或许可以认为,他在用贺叔的嘴,向我们讲述他死后悟出的逻辑,教育他的朋友们该如何对付生活。
如果他是自杀,赔款就是他筹划的安家费,只有七八万就太少了。但以他一生能获得22万来计算,三十岁是寿命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7万是22万的三分之一,补偿他30年的生命,这个价码也算公平。
聚会结束后,我决定离去,此时又有些人的女友到来,我的房间很快被占用。临走时,我只想跟迎迎告别,但她的门内,传来沉重的喘息,我敲门的手就此缩回。
走出宾馆,我看到迎迎孤单地坐在花园,就走过去说:“你不应该把房间借给他们。”迎迎哭了起来。
她还年轻,她肯定会再嫁的,这个女人,也许以后再也见不着了。来到风景区后,有个问题纠缠得我不得安宁,再不问便永生没了答案,我说:“为什么我是他最好的朋友?”
迎迎一愣,止住了哭泣,我补充说明:“他是怎么跟你说我的?”
在他刀砍父亲的夜晚,迎迎第一次听到了我的名字。那晚他俩发生关系后,开始商量去投奔谁,他首先提到我。
他口中的我,是他的生死之交,陪他挨饿、受冻,教他画画,循循善导,就像童年时教他识字的父亲。我是行侠仗义的好汉,有着威风凛凛的相貌和强健体魄,例如在比赛爬山到养伤庙时,他便输给了我。
而且我的性格,充满雄性的棱角,当他淘气地攀登石壁,我对他大声训斥,就像一个严厉的父亲,最后总结,我远远好过他的父亲。
然而他俩没有找我。
在迎迎的晶莹的泪光中,我低下了头,十五年过去,我只是在他死后凑了一份热闹。迎迎说她刚才向墓地打了电话,墓地管理员讲,如买夫妻合葬的两个坑,可以打折,她没有在他的旁边买下自己将来的位置。
她擦干泪,紧绷面容与我对视。我想安慰她几句,但找不出词汇,只得起身告辞,嘱咐她以后有事找我。迎迎说:“不用了,我已经被他家赶走了。”
刚才集会结束后,众人散去,贺叔将迎迎留下,问:“这7万元中,你要多少?”迎迎一时恍惚,贺叔便继续说下去:“你还年轻,而他妈妈是需要有钱养老的。”
迎迎回答:“人都死了,那钱我一分都不要。”贺叔劝她:“我不是那个意思,要不你拿五千吧。”然后将一个五千元的存折给了迎迎。
这五千的存折看来是早就准备好的。我一直奇怪,以贺叔的才智,为何要七八万便满足了,原来那钱早就预计不是给两个人分的。我甚至怀疑贺叔与风景区谈判的真实数额,不管明天风景区给多少,既然迎迎拿了五千,也就只有五千了。
五千元存折也就断绝了她和他生前死后的联系,迎迎'文'说原'人'本就不'书'应该有'屋'联系。投奔女同学时,他只在吃饭时与她相见,她明白他嫌她是个农村姑娘,如果卿卿我我,就在老同学面前丢了脸面。
自从他在刀砍父亲的夜晚抓住她的手臂,她的生活就像是进入梦境,他死后,方觉得清醒过来,她决定回农村了,从此活得真实无比。
临别时,迎迎对我说:“你真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很多神态都像你。”
咀嚼着那句话,我转身走了。
沿着河道,我有种想一步步走回北京的冲动。此时是中午十一点,水面上是比阳光更强烈的闪光,那片明晃晃中,应该有个洞口正在阴险地潜伏,也许里面藏着宝藏。
远处有两个人蹲在水边,往水里扔着什么。河中有艘清洁船,清洁工正用网兜将他们扔的东西一个一个捞上来,双方无言地一扔一捞,仿佛有着默契。
走近,看清是陪他夜游的两男。我不想打招呼,悄悄走过,但背后传来他俩的叫声:“有粮食吗?”
十五年前,我总买烟与他分享,他管烟叫作“粮食”,看来这一称呼在他的朋友中成了公用——想到这点,我叫了声:“有。”下了河堤。
他俩扔的是用餐巾纸撕成的纸钱,也许那清洁工知道淹死人的事件,对他们破坏环保的行为有所体谅,才没有制止。学着他俩,我将餐巾纸撕成纸钱,一放入水中就缩成一团,如同水母,随着波浪一颠一颠地游走。
两男回忆起初遇他的时刻,他俩的情况一样,许多年前,在花园中发愁时,一个人走来大谈逻辑学,这个神神叨叨的攀谈者,会唱一首傣族民歌,非常感人,所以就交上他这个花园朋友。
我想起十五年前和他步行到此,走出黑暗的隧道,躺在滩石上,他给我唱了首歌,名为的《石子天堂》。原是傣族民歌,翻成汉语后,曾在云南知青中广为流传,陪伴他父母的青年时代,感动了我的当年:
“如果你感到忧伤,就往水里扔块石头。
看水纹消失,想着一切都能过去。”
他唱完后,扔了块石子,激起几圈细腻的波澜,水面很快平整,真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明晃晃的河水突然黑了一下,很快又亮起,在黑暗的一瞬,我见到那晚的真相:他的奔跑,不是自杀。他所体会到的,[小说网·。。]正是十五年前我俩体会到的河滩的召唤,我理解了他死前最后一面的笑容——
远处的清洁工终于不耐烦了,划船过来,与两男吵成一团。
我就此离开,带着我的推理。
【五、】
回到北京后,来了一个电话,通知我参加一位美校同学的婚礼。我没去,画“行画”一直令我自惭形愧,与所有同学羞于相见。
但第二天醒来,又止不住地后悔,也许婚礼上,可以碰到那位斜线上的同学。她,我毕业后就再也没见。给结婚的同学打去电话,祝新婚快乐,不料新郎极为懊恼,说:“糟透了!”
原来婚礼上有人撒酒疯,掏出把小刀上下飞舞,说要杀个血流成河,以至宾客纷纷告辞。喝醉的人躺在新婚夫妇中间睡了一夜,醒来后说:“你们真好,不愧是同学。”点上根烟,扬长而去。
受惊一夜的新婚夫妇气色极差,彼此看着,都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我问那喝醉的人是谁?新郎告诉我那人名字,就是我那斜线上的同学。
她——我从未亲近,同学四年,只和她有过一次接触。十五年前,电台有文学名著节目,学校用放体操口令的喇叭转播。她爱端着饭盒到操场吃饭,两腿晃悠地坐在双杠上,即便在冬天也是如此。
我走到双杠下,说了句:“你不怕冷呀!”就此接近了她。她说:“食堂的菜太差,在寒风里吃,会觉得饭特热,热量能够弥补味道的不足。”
我被她的聪颖完全震撼,此时文学名著响起,是鲁迅的《药》。她不再理我,入神地听着,她在双杠上的姿势美妙异常,使得站在地上的我像个傻瓜,我说:“真是名著,写得太好!”
她双眼闪烁着冬季天光,轻声说:“是呀,把人血馒头写得那么有滋有味,真想尝尝。”说完后,脸颊绯红。她不再说话,叼着勺子,两眼转来转去。
我无趣地走开——这就是我和她唯一的接触,她叼着勺子的牙,光洁雪白,给我留下永生难灭的印象。
我向倒霉的新郎要了她的电话。我俩相约在美校门口的一家餐馆,谁知那天会大雨磅礴。她来时,开口一笑,令我伤心欲绝。
她的牙齿竟已又黑又黄,小得可怜。她说她不知道喝完酒要漱口,结果牙根萎缩,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她已有三颗假牙。
她高中时代的恋情早已结束,现在是独自一人。我跟当年一样,一见到她就哑口无言。而她一来就喝酒,速度很快。
酒馆没有卫生间,她到外面上厕所后满脸雨水地回来,摇晃着一头水珠,说真是痛快。一会她又去厕所,回来时兴奋地说:“老天就是爱护我,雨就滴不到我身上。”她后来还去了两次厕所,每次都为没被雨淋而得意洋洋。
我看了看窗外,外面的雨早就停了。
我们这些美校学生,从小被教育过一种痛苦癫狂的生活,那是所有画家传记上唯一的生活。
想起十五年前,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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