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酒吧》第37章


种糁人的声音。我、斗鸡眼和黑妹都被刮得脊椎一阵一阵发麻。一个烧饼脸男生和她配对,声音也不小,玩着低能游戏但他妈精神还高涨。
一点钟的时候,黑妹要溜,想到一个女生要回家,再晚就只有睡吧台,我和斗鸡眼也只能点头。剩下我们两个,谁也不好意思拍屁股走人了。斗鸡眼满怀怨恨地说:“瞧那个小胖婆,傻B!那么性冲冲,开房去好了,泡个屁吧!”
“不要怨天怨地嘛,”我打着呵欠,“这儿是他妈酒吧,那小妞儿就是你上帝,你大姨,你奶奶,她愿意的话,她可以在这儿又喝又闹100年,直到生下第九十九胎才走。”
“和你?”
“不可以?我本本儿丢她面子了!?”
“嘿嘿,”斗鸡眼坏笑,“我看,最近性生活短路了,看见母的就冲动?那女生也好长时间不来酒吧了。”
“最近倒是老出差。”我有气无力地说。最近团多,芳芳跑个不停。然后骂骂咧咧打电话发短信,说她受不了那些欧洲人、美国人、日本人以及香港和台湾来的家伙。我看她八成又想换工作了。
“拿酒来!”小杂种在哭丧。
“去,”我拍拍斗鸡眼,“你大姨要酒啦!”
斗鸡眼从冰柜里拿出四瓶百威,用托盘送过去。我看见另一个女生——染了一头猴子屁股红的头发——在给他嘀咕什么。
“放周杰伦。”斗鸡眼回来放下托盘,说。
“那是你和黑皮肤的CD,鬼才知道放在哪儿了。”我说。现在放的是黑妹的孙燕姿。孙姐姐伊哩哇啦不知唱些什么。当然,杰伦哥哥更是一通咒语,一会儿是三节棍,一会儿是九阴白骨爪(不是泡椒凤爪)。不过,幸好猴屁红没有点大陆的阿姨叔叔,否则,我他妈要去洗手间撒尿了。
斗鸡眼在抽屉一阵翻江倒海,终于找出了周杰伦,换上去,满足猴屁红对周哥哥的热爱。
不是我不喜欢听国语(港台尚可忍受),可你告诉我听谁?就像国产电影(千万别给我说十项全能冠军和铁人五项冠军某某大师,说了我跟你急)你会看吗?反正我不看,坚决不看。不要说XX地方首映,你他妈搬到火星上首映还就是,那货色,会改变吗?
“喝咖啡吗?”斗鸡眼问。
浓茶已经抵挡不住睡意了,试试咖啡也好。我点点头。斗鸡眼用速溶咖啡冲了两杯,我让他多给我加点糖。我们坐在吧台侧边的一张桌子,喝咖啡抽烟,说粗话,提提神。
“那天,”斗鸡眼说,“我一个哥们儿带我去娱乐,我挑的那个小姐自称是大学生,三年级,她是吗?”
“是你在干又不是我在干,我他妈怎么知道。她说是就是呗。”
“本本儿,她们也他妈怪,放着大学不好好读,出来做鸡,就那么缺钱。”
“一是权,一是钱,这是我们的终极信仰。有什么怪。爱干嘛干嘛,你操个球的心。嘿嘿,她不当小姐你干母猪啊!”
斗鸡眼笑得一脸都在烂,连说有道理。有个屁的道理。
手机短信响了。没说的,芳芳又开始折磨我了。
——在九寨。睡不着,你在干嘛?手淫?
——口淫。在酒吧。
——一个日本团,烦得要死。一面对你客气一面看不起你。
——文明社会的人都这样。脱了裤子是禽兽,穿上裤子是教授。
——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算了。
——我也想啊,躲哪儿呢?
——可惜,又不能跟你上拉萨开酒吧。
——还真的缺个女主人呢。
——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本本儿,这是有病吗?
——月经前周期性骨质疏松忧郁症。
——我在给你说真的,别他妈胡说。
——教你一个办法。可以?
——有屁就放。
——自摸,然后冲个热水澡,疲倦地睡去。
——好主意。别惹急了我死缠烂打嫁给你。
——好啊好啊,生个蜡笔小新如何?
——拜拜,照你的主意去做了。
谢天谢地,折磨完了。我拼音时老是把卷舌不卷舌,前鼻音后鼻音弄得一团糟,所以发短信时很慢,像便秘,里急后重,前面堵起,后面又着急出来。不好过。
咖啡已喝完了,和斗鸡眼一直相互敬烟,喉咙抽得发疼,就像有人在那儿拧螺丝钉。而那一桌客人依然兴致勃勃,平底杯砸得玻璃茶几砰砰响。今晚怕是要废了。奇书网当我们(我和斗鸡眼)意识到这一点后,反而没有那么垂头丧气了。
斗鸡眼的大姨、猴屁红,以及她们的泡泡糖男友是在凌晨四点半走的,踉踉跄跄。斗鸡眼的大姨一出门,就蹲在街边现场直播。醉酒叫人烦,女人醉酒叫人更烦,年轻女人醉酒叫人烦得要死。问题是,她们不醉,男人哪会有机会呢。所以,无论怎样烦,灌醉这些傻B,你才好脱她们的衣服。斗鸡眼问我这么干过吗,我说,我只脱清醒者的衣服。其实我想。只不过源于一种毫无必要的傲慢,没做。
收拾好,斗鸡眼骑车匆忙走了。我决定走回去。反正睡意已过。没有车,所有店铺都已关闭(开了才奇怪),街上空无一人。我走在街中央,像这个城市的叛逆的病毒。路灯给人一种虚拟的感觉,不是在电脑里,而是在外星球。在一个深度寂静的废墟的星球。那儿有所有的物,但却没有生命。我走过的这些地方,左边的小餐馆和发廊,右边的小超市、火锅店、性用品店,我多么熟悉,但现在却如此陌生,宛如第一次见到。我从三万米高空俯瞰这片地图,看见我困惑地穿行在迷宫之中,在几千条街道和巷子里迷失。而以这种方式,我又奇怪地霸占了这座城市。
芳芳的酒会(2)
我来到大街。有极个别的出租车像鱼一样游过。但开始有人了。面目不清的清洁工在扫地,把灰尘垃圾从路中央扫到街边上。三轮车吱吱呀呀地骑过,车上满是洋葱、生菜及其它蔬菜,浓烈的洋葱味刺激了我的鼻子,让我感到了饥饿。我们分享了城市的虚无。
空气很好。至少没有发动机的臭气。在庞大而丑陋的钢筋水泥的丛林中穿行,有一种昆虫的感觉(白天,在人流汹涌的时候,你反而什么也看不到、感觉不到)。我举起双手,高高向上,就像虫子的敏感的触须,十根指头大张着,是在捕捉什么信息吧。当然,没有信息可以捕捉。我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那只甲虫,萨姆沙·格利高里。他还好吗?但我不是甲虫,我如此柔软,更像一只飞蛾。灰色的,太灰色的飞蛾。我折入一条昏暗的小巷,在一片鼾声和腌脏的厨房的洗涤槽中踽踽独行。这是一大片老城区,灰黑的楼房都是六层的,大概有二十年的历史了,它容纳着多如金沙江沙粒那么多的人,仿佛一个硕大无朋的猪胃。巷子里没人,只有生活的残留物堆积在垃圾房旁,令人恶心。这就是生活的秘密。塑料袋里的糜烂的残羹剩饭,废报纸,破烂的内裤,以及脚下两米深的管道里流淌不停的排泄物。当一个人知道秘密后,他就和秘密一样变得丑恶了。所以,任何知道真相的人都是丑恶的。我不知道我是否丑恶,因为我喜欢探究真相。但我知道,当人们看见我的灰色 的形象时,他们会背过脸去。
穿过了这条有着无数小岔道的巷子,再转过两个街角,就到了我住的地方。此时,天色已明亮起来,如果我没有眼花,我甚至可以看到一层朝霞的黯淡的红色。第一班公共汽车已经开动了,车内没有乘客,空空荡荡。售票员枯瘦发灰的呵欠的脸像卡通一样掠过。这片待拆的三层红砖房子像身患重病的人,它呼出气体是有毒素的,它的器官是损毁的。这就像有人看见死前的魏尔仑一样,“红砖的肤色”。
我觉得,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据说冲热水澡会缓解郁闷的情绪。我几乎从没有如此认真地洗自己的身体或曰臭皮囊。我慢慢地在飘柔的泡沫里抓挠自己的头皮,用舒肤佳香皂涂满全身,把耳廓的每一道沟和每一块凹下的地方搓了100遍,还仔细地对腋下、大腿根部、生殖器和肛门进行了无微不至地清洗。然后花了几乎10小时在热烫的水中眯起眼睛。其实身体是条狗,没必要这么侍弄它。我觉得关于它是臭皮囊的说法我是赞成的。我想起草的身体,一种肉欲的香,臭烘烘的迷人。
洗完后,坐在沙发上,郁闷依旧,而倦意全无。我平时相当的懒,昨夜熬了一个通宵,却不想睡觉,是我的奇迹。烧水泡了一碗方便面,外加两根红肠,吃了。泡茶,抽烟,听音乐。最近买了斯普林斯汀和斯汀的CD,没时间听,现在正好。斯普林斯汀《Born in The U·S·A》。
降生在一个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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