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诗文鉴赏辞典》第23章


可宝贵的价值之所在。
作者:邓小军
饮酒二十首并序(其一)
余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辞无诠次。聊命故人书之,以为欢笑尔。
衰荣无定在,彼此更共之。
邵生瓜田中,宁似东陵时!
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
达人解其会,逝将不复疑。
忽与一觞酒,日夕欢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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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诗二十首》是陶渊明的重要代表作。旧说多认为作于晋安帝义熙十二(416)、三年间,王瑶定为义熙十三年(见所编注《陶渊明集》),可从。按据原诗第十九首说:“是时向立年,志意多所耻。遂尽介然分,终死归田里。冉冉星气流,亭亭复一纪。”“终死归田”指陶渊明义熙元年(405)辞彭泽令归隐,再经一纪(即十二年),正好是义熙十三年,时作者五十三岁。或据第十六首“行行向不惑(四十岁称为不惑之年),淹留遂无成”,并将第十九首的“终死归田”解为陶渊明二十九岁辞去州祭酒职归家,当时他行将而立之年(三十岁),再加一纪为作诗之年,因而认为此诗当是义熙元、二年作者四十一、二岁时作。实则“行行”句系回忆过去情事,并非写作此诗之年,而陶渊明辞去州祭酒职以后,又曾几次出仕,也与“终死归田”不合,也就是说,“是时向立年”同“终死归田里”讲的不是一回事。此诗写作时,正是晋宋易代之际,故前人称这一组诗为“感遇诗”(见明钟惺、谭元春评选《古诗归》载谭元春语),充满了对时势和作者身世的感慨。
序文说明作诗缘起,旷达中透出悲凉,文笔绝佳。“比”,近来。“比夜”一作“秋夜”。“顾影”,望着自己的身影。“顾影独尽”即作者《杂诗》“挥杯对孤影”之意。“辞无诠次”是说言辞没有选择、次序,意谓率意成篇,是不经意之作。据诗序“比夜已长”,“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这一组诗当是同一年秋夜陆续所作。各首在写作的当时,虽然只是根据彼时的感触,直书胸臆,并无预先的规划,但在最后编排时,却照顾到了前后的联系,全组的结构,相当谨严。组诗虽然只有九篇直接写到酒,但所有各篇都是酒醉后的感想,故总题为《饮酒》。饮酒是为了排遣胸中的郁闷,酒后作诗是在书慨。梁昭明太子萧纲说:“有疑陶渊明之诗,篇篇有酒,吾观其意不在酒,亦寄酒为迹也。”(《陶渊明集序》)清人方东树也说它“亦是杂诗,……借饮酒为题耳,非咏饮酒也。阮公(阮籍)《咏怀》,杜公(杜甫)《秦川杂诗》,退之(韩愈)《秋怀》,皆同此例,即所谓遣兴也”(《昭昧詹言》),所论极确。
“衰荣无定在”为原诗第一首,写衰荣无定,世事不常,应当达观处之,饮酒自娱。这是整个组诗的总纲。
开头两句就提出一个富有哲理的问题。“衰荣”犹言盛衰。“荣”本意为草木的花,引申为繁盛之意。“彼此”即指上句的衰、荣。宇宙万物,社会人事,莫不有衰有荣,衰荣二者,紧密相连:有荣必有衰,有衰必有荣;没有永远的、一成不变的衰,也没有永远的、一成不变的荣。诗中衰荣并提,重点则在由荣变衰。下文紧接着即引人事申论之。
据《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秦东陵侯召(邵)平,秦亡后沦为平民,家贫,在西汉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城东种瓜,瓜美,时人称为“东陵瓜”。诗中的邵生,即指召平(召、邵古代本为一姓)。当邵平在瓜田辛勤种瓜时,同他在秦代为侯的朱门甲第,高车驷马,钟鸣鼎食,奴婢如云的富贵荣华、声势显赫比较起来,何止天壤之别!“宁”,岂、难道。用反诘表示否定,可以使语气更加强烈,更能加强感叹的意味。邵生之不能长久富贵,犹草木之不能长荣不枯。邵生如此,类似邵生的公侯将相,不知有多少;进而言之,王朝的兴衰,不知搬演了几多回。作者写此诗时,东晋王朝经过司马道子乱政、孙恩之乱、桓玄篡逆,已经摇摇欲坠,此诗写作后不久,刘裕即代晋自立。就作者本人而言,他的曾祖父陶侃曾做过晋的大司马,祖父、父亲也做过太守、县令一样的官,但到他这一代,家世已经衰落。所以这两句虽然写的是史事,实际蕴含着对时势和自身身世的感叹。不过,作者既不是在惋惜晋室的衰败,更不是在眷恋先世的富贵,因为前此不久他便主动辞去了彭泽令,当义熙末年朝廷征召他为著作佐郎,也被他辞掉。如果说有愤懑的话,那就是愤懑在当时政治极端黑暗、门阀制度极度森严的情况下,自己早年立下的“大济于苍生”(《感士不遇赋》)、希望建立一个“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桃花源诗》)的美好社会的愿望,再也不可能实现了。
然而,“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社会人事的盛衰变化,就像寒暑相互更替一样,是不可改变的客观规律。通达事理的人知道这个道理,就能不为这种变化而惊恐,也不为自己的得失穷达而系心,日夕欢饮,怡然自适。这同作者《归去来辞》“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的意思差不多。“寒暑”两句既是总结上文,是由上面四句得出的结论,而这个结论本身,又是一个寓有哲理的比喻。这个比喻同开头“衰荣”两句意思相近,作用一样(都讲社会人事变迁),但前者为直述,后者为比喻,表达方式并不相同,它们分别放在邵生这个历史人物的例证前后,通过这样反复咏叹,加重加深表达了主题,增强了诗的感染力。“解其会”的“会”本义为会集,即指上文所讲的道理。“逝”通“誓”,是表示决心之词。“忽”与序中的“忽然”义近,含有随意的意思,是说随意地携着一壶酒,想喝就随便喝几杯。“欢相持”写饮酒时的欢愉,但从上文的感慨和此题其他各首多感事伤时的内容看来,实际是借酒排遣,并非真的整日飘飘然。
用精当的比喻,揭示出深刻的哲理,又引典型的历史人物论证之,不仅增强了作品的感人力量,还避免了内容的平板枯燥。所以虽然此诗几乎全是议论,读来却耐人咀嚼寻味。
作者:王思宇
饮酒二十首(其四)
栖栖失群鸟,日暮犹独飞。徘徊无定止,夜夜声转悲。厉响思清远,去来何依依。因值孤生松,敛翮遥来归。劲风无荣木,此荫独不衰。托身已得所,千载不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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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通篇用了比喻的手法,以鸟的失群离所至托身孤松来暗喻自己从误落尘网到归隐田居的过程,由此表明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与对远离尘嚣的田园生活的歌颂。
诗的前六句极言失群之鸟的茕独与徬徨。黄昏时分,一只离群的鸟还在独自飞翔,它形单影只,栖栖惶惶,疑惧不安地在天际徘徊,始终找不到可以栖止休息的地方,日复一日,夜复一夜,它的啼声也越来越悲凉感伤。在它那凄厉的叫声中可以听到思慕清深高远之地的理想,它飞来飞去却无处可依。这里的飞鸟显然象征着诗人自己前半生的栖栖惶惶。陶渊明自二十九岁开始,断断续续地做过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建威参军这类小官,四十一岁时又做了八十五天的彭泽令,由于他“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而解绶弃职。诗人的这些生活经历便是本诗前半所暗示的事实。
此诗的后半写鸟之得栖身之所,矢志不再离去。它遇到一株孤生的松树,于是收起翅膀,从辽远的地方来此栖息,言外之意便是说自己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归隐之处。“劲风”二句却宕开一笔,由写鸟而带出写松。在强劲的暴风下本不会有茂盛的树林,唯独孤松的浓荫却永不衰败,这两句分明指乱世之中本没有可安居乐业的地方,只有隐居田园才可栖身,并对田园生活表示了强烈的兴趣。于是最后两句诗人借栖鸟之口感叹道:我有了如此理想的托身之所,我将永远固守,不再离去了。这里诗人以孤松比喻自己的归隐之所是不无道理的,陶渊明对于松树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就像他对待菊花一样,如《饮酒》的第八首就歌颂了孤松,其中有这样的句子:“青松在东园,众草没其姿。凝霜殄异类,卓然见高枝。”可见他对于松树卓然傲霜的品格给予了极高的赞赏。而且可知他居处的东园大概确有一株挺拔的松树,因而他的《归去来兮辞》中也说:“三径就荒,松菊犹存。”又说:“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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