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版青春》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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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学没和任何人商量,也一直没告诉我父母。高中时代,我有个女同学,住平房,后院有间空房子,我把地方租了下来,一边试图开始写作,一边找些零散的工作。那个女同学对我知根知底,除了在我耳边常常提起林雪等等标志着我年幼无知的可笑事,倒也不怎么烦我。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年。一年后,父母发现了我的行迹。父亲那天显得十分虚弱,他坐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告诉我说他不再管我了,他说:“你从前不是总埋怨我们管你吗?不是闹着要自由吗?不必再静坐了绝食了,给你自由,给你自由。”
我父亲因为工作关系,单位里有一惯例,每人可以去国外的中国大使馆工作四年。我母亲对这事比较感兴趣,因为可以带家属去。对我由衷地失望后,因为他四年后就到了退休年龄,所以他痛下决心做出了他的选择。他们要利用工作的名义去大洋彼岸的国度安度他们退休之前的最后时光。
父母走后没多久,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很快发展到了同居。不过,想想,当时,从前的朋友都纷纷离开了北京,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没个女孩陪着,日子简直没法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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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同居的女孩名叫叶蕾。那是在出版公司当职员时,我因为倍感生活乏味便喜欢结交一些闲人,大多也都是些喜欢写点东西的人,晚上大家没事常常聚在一起喝酒,因为每回都有人带些新朋友,所以认识的人就越来越多。我忘了叶蕾是谁带来的了,只记得那次见她年轻,又是女性,所以多聊了几句,酒残人散的时候互相留了电话。
留着三毛式的长长的头发,穿着很随意很青春的衣服和鞋子,抽烟,喝酒,开男孩子似的玩笑,竟还宣称独身,自称通读过《西蒙?波娃回忆录》,这是叶蕾那天晚上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象,而且印象还挺深刻。
因为叶蕾上班的地方离我们公司不算太远,后来我几乎每当在单位感到厌烦和无聊时总是去找她聊天,借以打发无聊时光,终于,有一天就聊出事来了。
那天我从公司里偷偷溜了出来,和叶蕾一起去吃了KFC,然后在东四又看了场电影,是部美国大片,拳打脚踢加子弹横飞,好不过瘾。电影散场后天色将晚,便送她回家,路上我对叶蕾大谈了一番我对自己处境和前景的迷惘,说我总是逼迫自己不与我的处境所妥协,总是没有那种对生活的认同感,无论是上学时还是工作以后,我时常产生一种我不该在这里的感觉,我不该是这样的一个人。我说我一直想寻求一种改变。
叶蕾问:“你想怎么改变呢?你觉得你应该在哪儿,是什么人?”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在哪里,应该是怎样的人,但对我不应该在哪里,不是什么人却一直有种近乎病态的敏感。”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我就获得了寻找自己新的生活方式的可能。主任一看见我,就说:“昨儿你跑哪去了,下午社里开会,社长一看你不在大发了通火,他在开会时特地表示什么人应该走时可点了你的名,说像你那样的闲人一定得走了。社里现在自负盈亏了,社长一直吵吵着要裁员,你可别……”
“什么时候裁员啊,这回是不是要动真格的了?”我问。不过想想其实社长那么说倒也一点不冤我,我上班成天吊儿啷当,确实没给社里做过什么贡献,而且什么样的书能赚钱什么样的书只能赔,现在我还没摸出一点门道。
“那倒不一定,”主任说,“他也就是看最近效益不好那么一瞎说,急了就来这套。没事。不过以后你是得认真一点了,最起码以后别再无故不来了,要不我可真保不了你了。”
不知动了哪根神经,我说,“要不我辞职吧?”
主任端着茶怀正想喝水,一听,差点没呛着,放下茶缸就说,“好啊好啊,你写个报告吧,我给你递上去。年轻人嘛,应该下海折腾,咱们社里半死不活的也就这样了。”
几天后,我走出单位的大门时,心里有一种失去了一切的彻头彻尾的轻松感,仿佛那从前的一切本来就不属于我,而是一种强加给我的身外之物。在那些枯坐办公室的日子,我常常在写征订、看稿子、联系印厂和发行商的间歇,望着街上的阳光和人流发呆,同时悲天悯人地想自己大约再也成不了一个终极意义上的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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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我和叶蕾真正坠入了爱情陷阱里无法自拔了。只要她一下班,我们不是看电影、蹦迪厅就是下馆子、去酒吧,大晚上野猫似的围着北京城满世转悠。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已经无法彼此分开了,开始她还仅仅是隔三差五地来我这儿过一夜,后来她甚至连家都不回了,我们的关系遂变成了同居。
我的小说总是写不好,找了半天原因终于发现是因为爱情的缘故,我无法安下心来。钱和日子像流水似地跑掉了,而且花的还都是叶蕾的钱,这让我既懊恼又自卑。我把找到的原因告诉了叶蕾,我说:“我想我辞职不是为了专业谈恋爱而是想当作家的,可现在眼看着是没戏了。”
“只当我不在,行吗?我不出声的。”叶蕾说。
于是,我试图忘却身边那个女孩,可依然什么也写不出来。
叶蕾时常嘲笑我,说:“你不是想当作家吗,不是想过有意义的生活吗,可现在你看你在做什么?”
“别这么说,”我笑了,“这让我想起了我中学老师的一句话,历史老师说邹容十九岁已经如何如何了,同学们你们现在在干嘛呢?类似的话也太多了,我就是这么没出息。不过这又和一个笑话相关,父亲对儿子说弗兰克林或林肯谁谁的像你这么大已经能够如何如何了,儿子说他像您这么大时已经是美国总统了。”
“你不是说你要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嘛?”
“狂妄!”我拍案而起,“简直狂妄至极!我可没说过这样的话。”
“你说过,你说过。”她张牙舞爪地扑上来。
“好好,说过说过,说其实也是瞎说,我现在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全是你害的,你在我身边我烦,你不在我想,左右都是静不下心来。”
“你自己没本事怪别人。”
我说了一大堆话,她没理我。等我停下,叶蕾接着说,“如果你想要安静呢,干脆,咱们结婚,你写作,安安静静地写作,我上班挣钱。我们会过得很幸福。”
我吓了一跳,这辈子,叶蕾是第一个开口跟我提婚姻的女孩。那时候,我刚刚二十出头,实在是太年轻了,一听婚姻两个字,简直就像听到“把你拉出去毙了”一样的宣判词。
“我不结婚,这辈子。”我说:“在我和你认识之初我就对你说过,好像你也这么说过。”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告诉叶蕾我作出的一个决定。我告诉她我痛感我不能再这么消磨生命了,我告诉她我想去南方闯闯,我还说,考验一下我们的爱情吧,一年的时间,我不给你写信,也不给你打电话。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叶蕾听完我所讲的种种理由,问我。
“怎么会呢。”我说:“我就是想出门闯闯,换种活法,我走以后,你就住我这儿吧,等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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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南方其实是去投奔我舅舅。我舅舅几年前在深圳单枪匹马地注册了一家民营公司,据我妈得到的情报是,这两年他们的生意巨火。当得知我不跟任何人商量再一次把自己弄成了无业游民后,我妈不惜天天打越洋电话,跟我念叨,让我去我舅舅那里学着做生意。在电话上,我舅舅也表示了对我的欢迎,说是生意越做越大,就是缺人手。缺人点钱。
到了深圳我才知道,我舅舅那家经贸公司纯属皮包性质,在写字楼租了两间办公室,做的都是些买空卖空的事,公司的所有业务仅仅是靠他一张嘴而已,他每天的工作不是跑到外面会饭局就是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几乎是一坐下来就抱起电话不撒手。我的工作仅仅是打扫打扫卫生,为客人倒茶买烟,打点文件,仅此而已。
刚来投奔的时候,我住在舅舅家里,后来因为我既不会帮舅母干活又和表妹处不到一块儿,只能天天吃闲饭,舅母对我有了意见。一个月后,我从舅舅家搬出来,和写字楼里另外两个大学毕业后来南方闯天下的北方小伙子合租了一间房子。混了一年以后,我因为实在是入不了做生意这条道,向舅舅提出了辞呈,舅舅高高兴兴地把我送上了回家的火车。
路上晃晃当当地用了三天三夜,下火车的时候,在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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