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教育缺什么》第30章


——屠格涅夫
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是,在当下中国的教育中,智育的地位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教育的制度性缺陷。
在我们的教育制度中,由于考试制度的存在,使得小到我们的家庭,大到学校乃至社会,都不得不以学习成绩来作为教育的唯一导向。
然而,这种以学习成绩优劣与否来评判孩子好坏的教育模式,很容易让那些学习成绩不理想,却拥有良好道德观的孩子,随时随地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只有学习成绩好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其他方面差一些无所谓。
当这样的观念出现在孩子的脑海中时,无疑意味着一个危险的开端。
把学习成绩作为人的评判标准,其结果是极度片面的。对于一个人而言,学习成绩的好与坏,只标志着其人学习能力的高低,而在真正的社会生活中,学习能力只是竞争能力的一小部分而已。像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中曾经提到的若干非智力因素,也同样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为社会所容纳,在社会上立足。
在上个世纪90代初,发生在美国衣阿华州的枪击事件,正为我们证明了这一点的正确性。
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卢刚,从小便是一位学习成绩异常优异的学生,在严格的留学考试中,他更是在数百名佼佼者中脱颖而出,名列前茅,顺利考取由中国政府出资的公派生来到美国留学。
即便是在美国的大学中,其各门考试科目的成绩也都是A级,而他所获得的高分,甚至于已经打破了学校的记录。
正是这样一个成绩优异、智力超群,并且接受了中美两国高等教育的学生,却在道德观念与性格上存在着巨大的缺陷,而恰恰是因为这一点,才使得其在博士论文未能通过后,竟然以枪杀导师与同学的方式来发泄愤怒。
事实上,在我们当今的社会中,类似于这样的“高分寡德”者大有人在,究其根源所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我们的教育中,德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在智育的羽翼之下,很难获得与其重要性相匹配的地位。
在我们过去的教育观念中,家长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学校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改正学习方法,督促其更努力地学习。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我们的家长往往意识不到,孩子学习成绩的高低,不可能决定他的一生,而道德品质的优劣,才是孩子一生中至关重要的因素。
当我们了解到这些之后,也就意味着我们找到了道德教育的第二条法则,这就是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一定要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
诚如俄国文学家屠格涅夫所言,当智育取代德育而存在的时候,就意味着人格的畸形发展,这样的人是危险的,这种危险不仅仅对他们个人的发展道路存在,更存在于整个社会之上。
这正是道德教育的真实目的所在,其态势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健康的人才,更饱含了对整个民族的责任,为了保证我们的民族在未来的发展中不至于暗藏危机,加强对下一代的德育工作必将成为教育目标上的重大转变,而这就意味着,家庭对于孩子的道德教育,任何时候都应当先于智力教育而存在,绝不可有本末倒置的现象出现。
7.精神层面的无条件关爱
儿童幼小的心灵是非常细嫩的器官。冷酷的开端会把他们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一颗受了伤害的儿童的心会萎缩得像桃核一样坚硬,一样布满深沟。
——卡森麦卡
当我们的探寻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回到一个老问题上——家长给予孩子的关怀,绝不可在精神层面上有所缺失。
我们在前面曾经论述过,在中国的家庭中,我们的家长往往会在物质方面竭尽所能地为孩子提供支持,然而,在孩子的精神层面,特别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亟需的道德培育领域,中国的家庭教育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了解到的一个事实是:对于培养一个有道德的孩子来说,赋予其无条件的精神关爱,是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构成了道德教育的第三条法则。
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向他们展示赞同、关爱,是形成孩子所有道德行为的基础。关于这一点,我们只需要从一份调查报告的结果中就可以了解——在那些身陷囹圄的犯人中,几乎绝大多数的孩提时代,都是在父母的拒绝、排斥与责骂中度过的。
正因为如此,如果家长想要让孩子像成年人一样,建立其必要的道德行为,那么就必须要在精神层面上给予其正面的爱。这种精神上的关爱,是保持一个人感情世界、心理世界以及整个精神世界构建的关键。假如缺少了这种爱,我们的孩子就注定将会处于一种痛苦而混乱的生活中。
在心理学家看来,人类心理活动中的一大共性就在于:每个人都有被认可的渴望。事实上,这正反映出我们对于爱的深切呼唤,更反映出这种关爱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是何等重要。
当我们的孩子在爱心中长大的时候,他们便会随时随地地将同样的爱延伸到其他社会成员身上,给这个社会增添更多的爱心与同情,而非漠不关心的冷漠,而这样的标准,恰恰是道德的最高境界。
或许有的家长会问,我们在关爱孩子的时候,并不索取回报。那么,这样是否达到了“无条件关爱”的标准呢?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无条件”,其真实含义远非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所谓的“无条件”,指的是家长对于孩子的精神关爱,必须是无时无刻的。
打个比方来说,不管孩子是否按照家长的要求完成作业,或是自动自觉地清理房间,以及在学校、在生活中犯了错误,家长都应当以一种关爱的心态来对待孩子。
这也就是说,我们对于孩子的爱,应当是爱孩子本身,而非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一个孩子值得家长去爱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是家庭中值得去关爱的对象,而不仅仅因为他是所谓的“好孩子”、“懂事的孩子”,或是“聪明的孩子”。
事实上,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想要真正做到“无条件关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于家长而言,用自己的眼光去对孩子进行判断,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正因为如此,当孩子的行为表现令家长难以忍受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责备就成了最顺理成章的事情。
我们的家长必须懂得一点,无论孩子的行为有多么顽劣、多么愚蠢,无论他们的行为是多么令人无法赞同,在这样的时候,他们就越是需要家长从精神层面去了解、去关怀。因为对于孩子来说,令人感到不赞同的只是他们的行为,而不是孩子本身。
8.行之有效的正面引导
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如果教师诱导儿童学习好榜样,鼓励仿效一切好的行为,那末,儿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和创伤地不觉得难受地逐渐消失。
——苏霍姆林斯基
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当家长尝试着对孩子进行道德培训的时候,往往会落入一条单方向的路径——负面教育。
在家庭教育中,我们最常听到的话,就是家长告诉孩子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行为是不对的,当孩子的行为不能符合这些要求时,我们的家长往往用批评教育的方法来更正孩子的行为,以期达到纠正孩子道德观念的目的。
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假如在教育中只采用这样的做法,无疑意味着缺失的开始。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结果,假如想让一个人以某种方式行动,并取得更好的效果,那么就必须要对已经做出努力的人进行奖励或肯定。而在家庭教育中,这种成果就表现为这样一种观念:
当孩子的言行符合家长与学校要求的标准时,一定要及时地给予肯定,鉴于这种教育的正面积极性,我们也可以将其称为正面引导。这一点的存在,构成了道德教育的第四条法则。
孩子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日积月累来完成。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孩子拥有着好奇心强、注意力分散的特点,使得他们往往不能够自始至终地专注于某个目标。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家长在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一定要在这一点上特别注意,避免孩子的这种天性,干扰了道德培训目标的实现。
当我们的孩子按照道德教育的准则,完成了一件事情之后,家长就务必要给予其公正而又及时的评价,其目的就在于用语言的艺术,将孩子的注意力吸引回教育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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