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不离不弃》第103章


吴黎曾经读书不爱讲话,有个特殊的小癖好,喜欢偷听,这个癖好直到现在都还在继续发扬光大。
当然那个时候都是偷偷的坐到教室一角,面呆一张脸,耳朵带着没有任何声音的耳塞,神秘莫测的偷听。
她偷听到自己想要的内容或者喜欢的东西时,还会傻兮兮的笑,加上她平时奇奇怪怪的行为,一度让周围的人她是一个怪异的神经病。
吴黎当时不但听到了关于野马的传闻,还听那同学吹嘘如何根据蛛丝马迹找野马,当然那人吹嘘的太过,吴黎觉得只能相信一半。
有了这个想法,在雨停了两天,草地都被晒干时,吴黎就带着白菜,还有讨厌辰五出发了。
出发之前为了保证农场里面人的安全,她把武器以及各种能想到的威胁分别给明宇和吴蒙交代了一遍,那保姆模样让辰五觉得她不是妹妹,倒像是一个姐姐。
吴黎为了节约汽油又要观察踪迹,只能步行,在步棋的训练之下,她体力早已经突破好多次,再不是以前那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了,其实一直都没有娇滴滴过。
不过自己的情况不代表别人的情况,吴黎从农场议事厅出来,抬头看向身后的追随者:“我打算步行,你不是要和我学武吗,那就得先从提升体力开始,就是不知道你这身板能不能行?”
辰五听了眉毛一挑,觉得嫌弃他身板的人都不是好人,要是以往谁这么说他,牙齿都要掉几颗,可吴黎就不一样了,那可是武者中的强者,是值得尊敬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绝不是这个,而是他打不过人家。
他跟从吴黎这几天,不定时的偷袭了吴黎十几次,发现人家五感六识特别的强,比他这种特殊职业的人还要强几倍,在他每次才实行偷袭就被发现,而且还能快速的找到他的缺点予以击败。
所以他变得越来越有耐性,即使吴黎讽刺他最不喜欢别人讽刺的地方,中二的他也能完全忍下来。
每次出行吴黎都会带上一个半米高军绿色的大背包,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必需品,有药物食物还有几个黑蔬果,虽然她有空间,但还是这样做,因为她要带头让农场里面每个人都要形成这种习惯。
这次出发也不例外,吴黎背好自己的,把另一个和她背包差不多大小的黑色背包递给辰五,在辰五不解的目光下呆呆说了一句:“负重徒步,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辰五提过背包发现是有点重,但还没有达到负重徒步的地步,于是他并没有立刻背上去,而是打开检查了里面东西,发现里面从药物到食品一应俱全之后,看向吴黎的眼光不一样起来。
他以为吴黎能在比较复杂的一群人中当上老大,除了武力应该就是步棋的原因,可他来了这么几天,步棋是一眼都没有瞧见,而武力这块显然农场里面有几个人也不会太弱,他原本还有些疑惑,这一刻又有些了悟了。
这种武力值强,想法面面俱到,背后还有一个医生的领导者太少了,这种人应该打心里让人放心,至少他接过这背包看到里面准备的东西就不会担心自己在草原走失后要怎么办了。
他这种中二的想法吴黎并不知道,等他从想法中反应过来时,发现吴黎已经和白菜快跑到农场大门口了,辰五甩了甩头,背上背包追了过去。
吴黎根据记忆深处的知识开始在草原里面慢慢寻找,草原方圆十多里之内是肯定没有的,草原的小岛上,她曾经也去过,虽然没有走完,但根据脑残粉三人的描述,以及当时她的观察,那边也应该是没有的。
至于通向h市那个方向,她不止去过一次,所以那个方向也没有,如此排除下来,就剩了农场的北面和西面了。
吴黎根据大多数动物的习性,最先想到的是往西面延伸,草原没有畜牧的情况下,草都有一点点深,虽然很多已经开始发黄枯萎,但在快速跑步的情况下发现草丛中马蹄印子的话,对不起,她还有点做不到。
不过她因为黑色蔬果的原因,五感不错,再加上白菜这只爱吃饼干的狼,于是,她选择的方式就是靠嗅觉。
大概跑了三个多小时,在身后辰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吴黎终于停了下来:“辰五,你闻到了吗?这种味道,你闻到了吗?”
辰五弓着腰,手扶住膝盖,不停的喘气,听吴黎这么一说,抬起已经快要垂到膝盖以下脑袋兴奋的说:“什么味道,野马的味道吗?我们可以抓野马了吗?可以休息了吗?抓完回家可以吃白干饭吗?有早上吃的咸白菜吗?”
……(未完待续)
☆、第116章 马儿要遭殃
辰五急哄哄的口气,配上他那副傻兮兮的表情,那模样要多二有多二,一点都不高冷,让吴黎觉得自己那天晚上一定是闯鬼,才会认为这个男人是和西门吹雪一样的男人,这分明就是西门二货。
心里默默地吐槽完,吴黎才解释:“我连家马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闻到野马的味道,叫你咸菜少吃点你不信,那东西不但致癌还影响了的智力知不知道?”
这能怪咸菜吗?明明你那种萌萌要收获的表情惹的祸好吗?辰五直起身走到吴黎身边:“那你说是什么味道?”
吴黎嗅了嗅鼻子:“这也怪不得你,这种味道很复杂,野草的枯黄味,青草的香气,还有新鲜的动物排泄物混杂在一起,别说,一般人还发现不了。”
哎哟喂,辰五快吐了,前一秒脑袋里的咸菜配干饭变成了青草夹杂动物便便。
拜托,吴妹子,你能不能不把屎味说得那么清新脱俗?不过有新鲜的动物粪便,那真的就离动物不远了。
哼~,吴黎见辰五表情有种嫌弃,转头朝发现味道的地方走去,果然只有步棋最懂她,要是步棋在,肯定会比她更先闻到这种味道,而不是要靠她累死累活当警犬了。
虽然步棋不在,步棋的走狗白菜却在,吴黎觉得白菜嗅觉很不错,于是拿了块饼干,诱惑它干活。
可白菜似乎非常不喜欢辰五,正事不干却总喜欢呲牙咧嘴威胁她身后的辰五,那模样像是抢了它几代大饼一样。
至于辰五呢?那更是刷新了吴黎对他认识的下限,居然二兮兮的学着白菜呲牙咧嘴。
真是靠不住,吴黎只有边走边憋屈的闻了。大概走了几分钟,马儿们的踪迹越来越多,吴黎一高兴便也不计较了,只是她觉得身后味道有点重,转头看了某人脚下一眼,那双黑色的皮鞋已经沾染了不少粪便,而鞋子的主人豪不自知。还在喝白菜幼稚的呲来呲去。
吴黎抽了抽嘴角。想起要混进动物就要混淆味道,让动物放松警惕,又看了看自己脚下心爱的鞋子。便十分不厚道的没说出来,只是竖起白嫩嫩的食指放到嘴边嘘了一声。
虽然后面一人一狼都是二货,但还是知道关键时候该干什么,见到吴黎的动作。都放轻了脚步,悄咪咪的跟在吴黎身后。
两人一狼又走了十多分钟。吴黎视力好,发现了一个个小黑点,兴奋的回头朝辰五笑了笑,指了指小黑点的方向。
辰五一呆。想不到吴黎平时瞧着呆呆的,笑容那是萌呀萌,直把他萌得连早饭的咸白菜啥味道都萌忘了。又随着吴黎的手指看去,那白嫩嫩看不见骨节的手。犹如咸白萝卜一样诱人。
想起那天吴黎就是用这白嫩嫩的手从他手掌上夺的刀,肉乎乎又有些温热,不知道放到嘴里好不好吃。
辰五这么一想,心就开始不受控制咕咚咕咚跳起来,他想再看一眼吴黎那白嫩嫩的手,却发现人家已经走了老远,离那群野马不远处找了半人高的草丛伏在地上躲起来了。
吴黎在草地上,把背包拿到面前,从里面拿出几颗胡萝卜,还有新鲜的蔬菜,准备来个诱惑老马,一回头却发现小跟班没有跟过来,而是还傻站在刚刚那里,一副呆愣愣的模样。
真是没出息,见过野马都能高兴傻了,吴黎翻了个白眼,伸出手朝对方招了招手,拍了拍身旁的草地,示意他赶紧过来趴好。
吴黎见辰五带着白菜乖乖趴到身旁,拿出一个胡萝卜和一块白萝卜悄声问道:“你觉得哪个能引来那些马儿?”
辰五也不知道,他根据自己的口味,流着口水指了指白萝卜。
吴黎疑惑电视里面那些驴不是都爱吃胡萝卜吗,难道马儿口味和驴不一样?管它的,都扔过去好了。
那些马儿离吴黎他们的地方有四五十米的距离,它们正安安静静的吃着有些发黄的枯草,表情一点都不美妙,如果它们会说话的话,肯定会说:“天呀,这草好老,要是来点其它鲜嫩的美味就好了。”
当然以上是吴黎呆姑娘脑补的,不过见那些马儿朝扔出的胡萝卜慢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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