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不离不弃》第104章


当然以上是吴黎呆姑娘脑补的,不过见那些马儿朝扔出的胡萝卜慢悠悠的走过来,便觉得自己脑补得还有那么一点道理,便放轻动作又扔十几根胡萝卜和白萝卜到离他们近点地方。
显然马儿们更喜欢胡萝卜,先有一匹过来吃了第一根,然后便有三三两两的小马过来吃近一点的胡萝卜。
吴黎从背包里面又掏了掏,就在辰五心痛她又要浪费萝卜时,她掏出了两个套马杆。
吴黎拿出的套马杆和电视里面的有根本的区别,它们没有长长的竹竿,只有大概三四十公分有一半擀面杖粗细的木头。
木头的一端有几公分凹进去的地方,辰五根据那形状猜测那是手握的手柄,另一头被钻了个荔枝般大小的孔,他猜测那是用了系绳子的。
果不其然,吴黎把长长的绳子从套马杆的孔穿过去,弄成一米直径的圆圈,然后打上死结。
吴黎的动作十分的快,导致原本有话要说的辰五也来不及阻止,直到她把弄好的两个套马杆递了一个给他时,才迟疑的问道:“用这个?靠谱吗?”
吴黎眼珠子一瞪:“你有更靠谱的方法吗?”
见辰五摇头,吴黎理直气壮道:“那不就得了,待会儿选小的套,那样胜算大一点。”
吴黎看了一眼那些还在抢萝卜的小野马,站起身来招呼道:“快快快,胡萝卜都要被它们吃完了,马上就要吃白萝卜了。”
萝卜之仇,不共戴天呀,辰五也顾不得靠不靠谱跟在快速跑过去的吴黎身后。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马儿要遭殃,吴黎纵身一跃,跳到一匹小马身上,在小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套住马的脖子往地上一边按下去。
那马儿是匹小黑马,很小,有点温顺,乖乖服从于吴黎的彪悍,不过其它旁边的其它马就不那么乖了,开始要四处逃窜,辰五照着吴黎的姿势也套了一只,可惜他不够彪悍,半天都放不到。
吴黎见那些到嘴的马儿要跑,连忙吹了声口哨,白菜从一旁串了出来。
吴黎指了指脚下的倒地还在啃萝卜的小野马,见白菜拱了拱脑袋,便拉过套马杆朝跑到慢的一只追过去。
那是一只成年的母马,别问吴黎怎么知道,因为那匹马的肚子像塞了什么东西似的圆鼓鼓,而且速度也太慢了,这种抢一送一没有更好的了有没有?
吴黎兴奋之下,狂追过去,那马见身后的姑娘紧追它不放,长嘶一声,就要用后蹄子踢吴黎,可被吴黎躲过,几个回合下来,那马儿终于大概也累了,大概顾及肚子里面的东西,只能屈服吴黎的彪悍之下。
吴黎降服这只母马之后,最好防止它逃跑的方法是骑着它,可惜人家是孕马,她有些不忍,便把套马脖子的绳子系得紧一点,然后慢慢的拉着它往前走。
等她回到白菜守的地方时,发现辰五已经降服刚刚那匹小马之外,还降服了一匹稍微大一点的马,至于其它的马儿,跑到乎溜溜不见人烟,他们也无力不能弄更多只有打道回府了。
收获不小,两人都有点小兴奋,吴黎想起野马难训,出发之前,让白菜用狼嚎声把那几匹马儿吓了又吓,才开始赶着它们回农场。
两人中午饭是在路上解决的,吴黎吃了饭,不忘从背包实际上是空间里面掏萝卜给那些马儿吃。
也许是她太高兴,掏出来的萝卜有点多,让她身后的辰五怀疑起来,和他一样大小的背包,怎么就能装那么东西呢?
不过辰五只怀疑了一秒,随即马上心疼,那些都是萝卜呀,萝卜们做咸菜才好吃好不好?吴黎真是暴殄天物,马儿们真是不懂得美食的乐趣。
吃人嘴软,马儿吃了萝卜腿软,吃饱的马儿乖了不少,不再乱窜劳累白菜一边用狼嚎吓它们,一边追赶它们了。
吴黎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回到农场的,他们出发时,大家都知道他们出去找野马,说实话,农场里面的人还真不抱多大希望。
他们里面本地居民倒是听说过这里有野马,可那是来无影去无踪,现在又在丧尸乱啃人的时代,鬼知道马儿们都跑哪里去了。
所以等吴黎牵着母马,后面跟着三匹小马出现在众人视线时,他们彻底嗨皮了,老大果然不是一般人,一群人全都围过来牵马的牵马,崇拜的拉着吴黎问东问西
吴黎还是不习惯近距离和人打交道,有些不好意思,又觉得身上汗腻腻的有些难受,便把东西甩给一人,跑回农场里面自己房间洗澡了。
辰五见吴黎一离去,刚刚围上来的人便散了,脸色有些臭臭的,拉住跑得慢的大头和猴子问道:“弄这马儿们,我也有功劳呢,虽然不期望像吴黎那样受欢迎,受拥戴,至少也得给我倒杯水吧,怎么我一进农场,大家都一哄而散呢?”
……(未完待续)
☆、第117章 变数
辰五虽然才进农场几天,可和里面的人混的还算不错,尤其是和其它三个同样喜欢跟在吴黎身后的脑残粉,已经打入一片。
猴子和大头听他这么一问,便同时捂住鼻子说道:“大哥,难道你没有闻见?你身上的味道真的让人无法靠近呀!”
辰五一怔,随即低头检查,这才发现他心爱的皮鞋已经被马粪糊成一遍,想起回来的路上,吴黎尽可能的远离他,吃中午饭的时候,更是跑得老远,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在守马儿,原来人家是嫌弃他身上的臭味。
不对,如果吴黎那样做,岂不是早就发现了,居然也不给他讲,心肝真够黑的,什么萌妹子,完全就是面呆腹黑。
辰五瘪了瘪嘴,嘀嘀咕咕往农场里面洗衣服的地方走去,他一转身,身后的猴子和大头便哄然大笑。
哼了个哼,什么高大冷,完全就是比他们还不如的二货,还想取代他们成为头号跟班,简直不自量力。
吃过晚饭,因为新伙伴马儿的到来,吴黎让人把以前的羊圈扩大了一倍,中间用木头栏起来,一边做羊圈,一边做马圈。
农场里面的人都没有见过野马,全都围在新建的栅栏外面看个不停,吴蒙更是双眼放光,野马,这要是在末世前他就发财了呀发财了,不过他兴奋了那么一会会,直到看见吴黎进了栅栏里面把那些马儿尾巴掀开,盯着某个地方瞧的时候,咳咳咳,脸色就有点微妙了。
“妹子,你干甚?”
吴黎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尴尬的哥哥。不解的回道:“哥哥你真笨,这不很明显吗?我在看它们是公是母呀?”
就是太明显了,你能不能等不是这么多人的时候确认呀?吴蒙已经没有话可以讲了。
一个期期艾艾的男声从人群中传出来:“能、能、能让我瞧瞧看吗?我家以前养过驴。”
吴黎回头发现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男人,他是从h市基地逃到这里来的,那时还非常瘦弱,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缓和,倒是长回了原来的敦厚模样。
野马本来就难训。吴黎又没有方法。所以搞了半天都没法看到马儿羞羞的地方,一听这汉子这么一说,便让他进了栅栏里面。
所谓行行出状元。家畜在某些习性方面还是挺像的,在吴黎手上无比任性的马儿,那汉子用了几个方法之后就乖乖就范。
汉子告诉吴黎怀孕的马儿是母的,这不废话吗。吴黎翻了个白眼,不过后面汉子说的话她还是很高兴的。因为其它三匹中有一匹脑门中间有一撮白毛的是公马。
她一兴奋,便把心中想法说出来:“那这马可以和其它马交配,让母马怀上小马,然后小马生子。子再生孙,子子孙孙无穷境也。”
吴蒙单手握拳放在嘴边咳了几声:“咳咳咳,妹子。你想远了,它现在都还是一匹小马呢。”所以求你别说了。你没有看见周围的人看你的眼光都有点怪吗。
确实想得有点远,连课文内容都背出来了,吴黎点头踢了脚边不停嗤牙的白菜:“晚上你来守。”
回头又看向敦实汉子:“白天,你就来这里管它们,要最大化让母马们多下崽。”
汉子脸一红,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有歧义,不过能干自己熟悉的事,总比在丧尸注目下种庄稼要好得多,高兴的点了点头。
野马很不服管教,当天晚上就差点弄坏不太坚固的围栏,闯出马圈,还好被白菜狼嚎几声吓得乖乖呆在里面。
第二日,敦实汉子起得很早,发现马圈被弄坏,批了件薄衫,拿了把锤子把栅栏每个桩子往土里面敲了又敲,乒乒乓乓的声音吸引了吴黎的注意。
吴黎听到响动朝马圈的方向走去,看见汉子全身是汗的干活点了点头:“做得不错,以后要是养马需要什么东西都可以跟武小龙说。”
汉子点头:“您放心,我会好好养它们的。”
不远处的于大妈听见他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