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13章


的概念连结到“太阳晒”的概念上去,而综合判断就变为必然普遍有效的,从而是客观的,并因此知觉就变成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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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二十一节
定这些知觉,不仅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在我的主体里给以规定,而且在一般判断(这里是假言判断)的形式上给以规定,这样一来,就使经验的判断普遍有效。
通常人们认为,综合判断仅仅是通过比较而被连结在判断里的一些单纯的直观做成的。
如果把我们的一切综合判断,仅就其客观有效而言,都加以分析,我们就会看出决不然。
从直观抽象出来的一些概念,要再加上一个包摄这些概念的纯粹理智概念,只有这样连结为客观有效的判断,这些综合判断才是可能的。即使纯粹的数学判断,它的最简单的公理也不能不受这一条件的制约。
“直线是两点之间最短的线”
这个原理的前提是线包摄于量概念下。
量当然不是单纯的直观,它的位置只在理智里,量概念供理智从判断的量方面,即复多性(judiciaplura-tiva复称判断A)规定(线的)直观,以便做出判断。因为,不言而喻,在判断中,一个既定的直观里是含有许多同质的东西的。
第二十一节 (甲)
经验的可能性既然建筑在先天的纯粹理智概念上,那么
我认为把逻辑上叫做特称判断的东西用这个名称来叫,似乎更好一些。因A为转称含有非全称之意。然而当我从单一性(在单称判断里)出发向总体性前进时,我还不能给总体性带进来任何关系,我想到的仅仅是没有总体性的复多性,而不是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东西。这一点是很必要的,假如说逻辑环节应该作为纯粹理智概念的基础的话。大家可以在逻辑的使用上保持旧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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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表概念表原则表16
为了说明这种可能性,我们就必须首先把一般属于判断的东西以及在这些判断中理智的各种环节,用一个完全的图表表现出来,因为纯粹理智概念将会同这些环节恰好相似。这是由于,这些纯粹理智概念不过是本身由这一个或那一个判断环节所规定的,从而是必然的,普遍有效的一般直观的概念。
因此,一切经验的可能性的先天原则也将会恰好被规定为一种客观有效的经验知识。因为这些原则不过是把全部知觉(按照直观的某些普通条件)
包摄在上面所说的纯粹理智概念下的一些命题而已。
逻辑判断表一、量二、质全称的肯定的特称的否定的单称的不定的三、关系四、样式直言的或然的假言的实然的选言的必然的先验理智概念表一、量二、质单一性(度)实在性复多性(量)否定性总体性(全)限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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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一节
三、关系四、样式实体性可能性因果性存在性共存性必然性纯粹形而下的自然科学普遍原则表一、直观的公理二、知觉的预感三、经验的类比四、一般经验思维的公准
第二十一节 (乙)
为了把以上所说的一切东西总括成一个概念起见,首先有必要请读者们注意:这里不是指经验的来源,而是指经验所包含的东西来说的。前者属于经验心理学,后者属于知识的批判,特别是理智的批判;然而前者没有后者就决不能得到适当的阐发。
经验是用直观做成的,而直观属于感性;经验同时也是用判断做成的,而判断完全是理智的事。然而理智单独由感性直观做出来的那些判断还决不是经验判断。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判断只是把几个知觉按照它们在感性直观里所提供的样子连结起来;在后一种情况下,判断必须说出一般经验所包含的东西,而不是光说出只有主观有效性的知觉所包含的东西。因此经验判断必须是在一个判断里,即在感性直观以及其逻辑连结(在这种连结由于比较而成为普遍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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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和规则36
后)上,加上什么东西才行,这个东西把综合判断规定成为必然的,也就是普遍有效的判断;这个东西不能是别的,而只能是这样的一种概念,这种概念以这样一个而不是以那样一个判断形式把直观表现成为本身规定了的,也就是说,它是诸直观的那种综合统一性概念,这种综合统一性只有通过判断的一个既定的逻辑功能才能表现出来。
第二十二节
总而言之,感官之所司是直观,理智之所司是思维。不过思维是把诸表象在一个意识里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可以是仅仅与主体有关的,这时它就是偶然的、主观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这时它就是必然的或者客观的。把表象结合在一个意识里就是判断。因此,去思维和去判断,或者去把表象一般地联系到判断上去,是一回事。所以判断可以仅仅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如果表象仅仅在一个主体里联系到一个意识上去,并且就在那个主体里结合起来,它就仅仅是主观的;如果表象一般地,也就是必然地,结合在一个意识里,它就是客观的。一切判断的逻辑环节就是把表象结合在意识里的各种可能的方式;然而如果这些环节也当做概念来用,那么它们就是这些表象必然地结合在一个意识里的概念,。。。
从而就是客观有效的判断的原则。意识的这种结合,如果由于同一性关系,就是分析的;如果由于各种不同表象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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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二十三节
连结和补充,就是综合的。经验就是现象(知觉)在一个意识里的综合的连结,仅就这种连结是必然的而言。因此,一切知觉必须被包摄于纯粹理智概念下,然后才用于经验判断。
在这经验判断里,知觉的综合统一性是被表现为必然的、普遍有效的。
A第二十三节
判断,在仅仅被视为提供出来的表象在意识里结合的条件时,就是规则;规则,在把这种结合表现为必然的结合时,就是先天规则;在上面再没有更高的规则可以由之而推出时,就是原则。说到全部经验的可能性:如果仅就思维的形式来说,除了把现象(按其直观的不同形式)安排在纯粹理智概念之下的那些经验判断的条件,上面再没有什么条件了,那么纯粹理智概念就是可能经验的先天原则。纯粹理智概念是使经验的判断成为客观有效的。
但是怎么把“经验判断必须在知觉的综合里包含必然性”这一命题同我以A前多方面说过的“作为后天知识的经验只能提供偶然的判断”那一命题一致起来呢?当我说“经验告诉我什么东西”时,我所指的只是经验里的知觉,比如,热总是跟随在太阳晒石头之后,因此,经验命题到此为止永远是偶然的。至于热必然来自石头被太阳所晒,这固然是经验判断(用因果性概念的办法)
所包含的,不过这是经验所没有告诉我的;相反,经验之产生,首先是由于理智概念(因果性概念)加到知觉上去。至于理智概念是怎样加到知觉上去的,请参看《纯粹理性批判》关于先验判断力部分,〔德文第一版〕第137页起。
① 德文埃德曼版和施密特版是“Ursache”(因果性)
,舒尔茨版是“Urteile”
(判断)。——译者② 德文第二版第176页起;参见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文译本第142页起。——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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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普遍原则56
因此,可能经验的原则,同时也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这些法则是能够先天认识的。这样一来,我们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纯粹自然科学①是怎样可能的?”就解决了。因为。。。。。。。。。。。。
一种科学在形式上所要求的体系,在这里就完全具备了。这是因为,除了上面所说的一般判断的全部形式条件,也就是逻辑所提供的一般规则的全部形式条件,此外再没有其他可能的条件了,这些条件就构成一个逻辑体系;而建筑在它上面的那些概念(它们包含综合的、必然的判断之全部先天条件)也恰好由之而构成一个先验的体系;最后,把一切现象都包摄在这些概念之下的诸原则,就构成一个形而下的体系,也就是一个自然界体系,这个体系先在于全部经验的自然界知识,首先使自然界知识成为可能,然后使它能够被叫做真正普遍、纯粹的自然科学。
第二十四节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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