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第14章


1894年8月,日本军舰打着别国的旗帜闯入中国领海,不宣而战,挑起战争,史称“甲午战争”。同年11月日本占领中国旅顺口后,12月27日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信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协商有关冲绳县知事提出的在钓鱼岛及黄尾屿设置“标杭”要求。1895年1月11日,陆奥回复野村说,外务省对此事没有异议。于是野村就即刻向内阁总理伊藤博文提出了“关于在钓鱼岛建设标杭”的建议。几日后,内阁通过了此建议,决定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以示此地为冲绳县管辖。同月21日,野村将此决定通知了冲绳县知事。这就是日本所谓“历史”产生的始末。不过,有一个重要的事实是不容忽视的,明治内阁虽然通过了在钓鱼岛和黄尾屿建立“标杭”的决议,但是这标志所谓日本管辖权的“标杭”在当时并没有建立起来,日本在这些岛上建立“标杭”是在74年后的1969年5月。因此,日本政府强调的所谓“历史”根本是子虚乌有。
日本政府的另一个依据就是1896年3月5日的明治天皇第13号敕令。但是敕令里根本找不到“钓鱼岛”或“尖阁列岛”的名称。“尖阁诸岛”这一名称最早是出现在1900年日本冲绳县师范学校教师黑岩恒的论文《尖阁列岛探险记事》中。但是,现今的日本政府一口咬定1896年颁发的13号明治天皇敕令所说的八重山诸岛中已经包含了“尖阁诸岛”,证明这些岛屿已经作为日本地方行政区域编入了八重山郡,因此在法律上属于日本领土。这完全是强词夺理的强盗逻辑。甲午战争迫使清朝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省及彭湖列岛等岛屿被割让给了日本。因此,属于台湾省的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也随之被划入了当时日本帝国的版图。
正如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指出的:钓鱼岛等岛屿本非无主之地而是明确属于中国的领土;是甲午战争以后,日本明治政府乘胜利之机,瞒着中国及各国的眼睛暗中窃取的。因此显见,钓鱼岛、黄尾屿及赤尾屿自明初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政府应该做的就是尊重历史事实,履行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尽快“将诸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等从清国窃取的一切土地归还中国”。
自今年9月7日一艘中国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两艘日本巡逻船相撞以来,日本方面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不顾中方十余次的严正交涉,继续非法扣押渔船船长的行径,对中日双边关系造成了严重损害。
钓鱼岛领土归属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在这次撞船事件上,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任由事态恶化,也是基于所谓“钓鱼岛历史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的立场。要想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客观而公正的认识,首先必须正视和尊重历史的客观事实。(原载《社会科学报》2010年9月30日 人民网2010年10月8日转载 作者:何慈毅)
重温钓鱼岛主权历史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早在1945年签定的《波茨坦公告》中就对战败的日本国主权有过明确的规定。日前记者再次来到距德国首都柏林30多公里的波茨坦,这里曾签署过《波茨坦协议》和《波茨坦公告》,前者针对德国,后者针对日本。
走进《波茨坦公告》诞生地西西里宫,重新布置过的展览厅把还原历史作为重点,让人感到每一件摆设、每张照片都是为了让人们记住历史的教训。从展示的文献照片可以了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硝烟刚刚在欧洲战场熄灭,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苏联、美国和英国三国首脑就相约波茨坦,讨论对法西斯轴心国的战后处理事宜。会议期间,杜鲁门和丘吉尔协商出台一份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最后通牒,并电请蒋介石签字,遂以美、英、中三国政府以公告形式向全世界公布。同年8月8日苏联政府也宣布加入。《波茨坦公告》的主要内容是: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否则盟国将对日本实施最后打击,直至将其军队全部消灭;日军必须完全解除武装,战犯交付审判;日本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装作战的工业,为偿还战争赔款,准许其民用工业获得原料资源和参加国际贸易。《波茨坦公告》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实施《开罗宣言》规定的条款。《开罗宣言》是指中、美、英三国首脑于1943年11月在开罗举行会议,确立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是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行为,“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开罗宣言》特别强调,日本投降后,其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指定的岛屿。
正如中国留德学生代表9月15日向日本驻德大使馆递交的抗议书所述: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非法窃取钓鱼岛。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从此,钓鱼岛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如今,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
根据波茨坦会议形成的文件,多年来,德国一直正视战争的危害性和德国所应承担的责任,重新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而同样发动了侵略战争的日本不但没有认真面对这段历史,尽力抚平侵略战争给亚洲国家人民造成的种种创伤,反而在领土和主权上屡屡触动中国等国家的底线。德国媒体的评论指出,日本不尊重历史的行为再次引起邻国民众的强烈不满,致使中国和韩国爆发激烈抗议活动。正是由于日本在历史问题上一再缺乏审慎负责的态度,才严重地伤害了其邻国民众的感情,遭到强烈抗议。(《光明日报》2012年9月17日 作者:柴野)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谬翊、谢佳沥) 国家图书馆17日举行“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向媒体展示了数十种从馆藏中精选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作为海上防区,绝非“无主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通过冲绳县当局调查,认为其是无人岛,于是在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日方偷换概念,用无人岛的说法取代无主岛,其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说法纯属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展出资料中,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使琉球录》引人注目。
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黄润华介绍,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清代延续了和琉球的宗藩关系,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日本吞并琉球为止。其间500余年,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此次展示的《使琉球录》(1534年),为明嘉靖年间册封使陈侃出使琉球归来后所著。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则毫无疑问在中国的版图之内。”黄润华表示。
同时展出的夏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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