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崛起三部曲》第279章


迥异的都市,我想她内心深处明白,自己其实无法完全控制同胞的言行,然而他们终究离开了牢狱,迟早会对外界好奇,慢慢迁徙、同化。改变的不只黑曜种,还有我们红种。不久之后,我也要回去火星协助舞者安顿红种移居地面,有许多人决定留在地底,继续过习惯的生活,但其余人得到了看见天空的机会。
卡西乌斯离开月球时我过去送行。野马本来希望他留下来,一起设计更好的司法制度,但他说自己对政治感到厌倦。“其实你也不一定要走。”我对已经站在停机坪的他说。
“这里除了回忆什么也不剩了,”他回答,“更何况我一直为了别人而活,也想看看外头的世界究竟还有什么,这怪不了我吧。”
“那这孩子呢?”我朝莱森德点点头,他扛着一袋行李正要上船,“塞弗罗觉得不应该留他活口。他是怎么说的……‘就像坑蛇蛋在椅子下,迟早会破壳。’”
“你又怎么想?”
“世界不同了,我们自己也该说到做到。而且他不只是奥克塔维亚的孙子,也是洛恩的孙子。当然,血统在这个时代并不重要。”
卡西乌斯微笑。“这小子让我想起朱利安,不管出身如何,心地都很善良。我会好好教他。”他伸出手,却不是要与我相握,而是交还杀死洛恩和费彻纳那夜夺走的戒指。我抓着他的手,把它捏紧。
“那原本属于朱利安。”我说。
“谢了……兄弟。”
月球城塞,原本金种的权力核心。距离初次见面将近六年,我与卡西乌斯·欧·贝娄那在这里的机坪握手道别。
又过了几周,我看着海鸥飞翔,海浪拍打,北面海岸水色深沉,但飘着朵朵白花。野马与我乘坐双人飞机,停在太平洋东北东一座大半岛的雨林边缘,附近的岩石和树木都爬满青苔。空气清新,刚好是会呼出一点儿白烟的温度。我第一次到地球,却有种回到家的感受。“伊欧一定会很喜欢这里吧?”野马问。她穿着黑色大衣,衣领盖到颈部,新任禁卫军坐在五百米外。
“嗯,”我回答,“一定会。”这里的景色就像我们传唱的歌谣,不是温暖的海滩或热带乐园,而是被重重雾气与松针遮起的秘境。无论真相或喜悦,都必须自己去寻找。我想起了梦中的往生谷,篝火轻烟斜斜飘向地平线。
“你觉得能持续吗?”坐在沙地上,野马望着水面,“我是说和平。”
“凡事都有第一次。”我说。
她做个鬼脸,靠在我身上闭起眼睛。“至少我们拥有当下。”
我也笑了。一只老鹰在水上滑翔,又窜进了薄雾,消失在浪蚀岛上的树林,令人想起卡西乌斯。
“我通过你的测验了没?”
“测验?”
“打从你在火卫一挡船起,不就一直在测试我吗?我本来以为在南极冰原上就算通过了,结果好像没有。”
“你有注意到呀,”她淘气地笑了笑,很快敛起笑意,拨开散在眼前的头发,“对不起,但我没办法无条件做个追随者,我得确定你除了破坏之外懂不懂建设,这影响到我的同胞能否在你创造的世界活下去。”
“我明白。但不仅是这样。见到我母亲和哥哥后你改变了,好像有什么心结打开了。”
野马点点头,依旧凝视着海洋。“这是另一件要跟你说的事。”我回头望着她,“你骗了我将近五年,打从我们认识就开始骗我。直到在莱科斯的矿坑你才坦诚,我们之间的信任和亲密一下子全毁,修补需要时间。我得观察彼此是不是能回到刚开始的关系,还有我是不是真的能再相信你。”
“你知道你可以。”
“现在当然知道,”她回答,“但是……”
我皱起眉。“野马,你在发抖——?”
“听我说完。我不想瞒你,可是我也不知道你会有什么反应,会采取什么行动。我要你放弃杀戮不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另一个人。”她望向我背后的蓝天,一条飞船缓缓降落。秋季阳光刺眼,我伸手遮着眼睛,想看清楚。
“还有人要来?”我有点儿紧张。
“算是。”野马起身,我跟着站好。她踮脚吻了我,轻轻柔柔,但停留很久。刹那间,我忘了鞋下的沙、松树和海盐的气味。她的鼻尖磨蹭起来冰冰凉凉,双颊晒得红润,共同经历过的痛苦悲伤使这个瞬间更加甜美。倘若痛苦是存在的必然,那么爱就是生命的意义。“你只要记住,这世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你……”但她又抽身拉着我,“虽然不是唯一。”
飞船滑过常青树林,停在海滩,机翼向后折起的模样就像鸽子。海沙海水溅在引擎上,野马与我十指交扣,一起走过去。船梯伸出,狐狸索福克勒斯率先冲出去追海鸥,接着是卡珐克斯在孩童的嬉笑声中露面。我觉得腿有点儿软,困惑地看着野马。她的笑容很紧张,但继续拉着我前进。卡珐克斯下船后轮到舞者、维克翠还有塞弗罗现身,他们朝我招手,满脸期待地望着舱门。
曾经,我以为自己的命格太锐利,身边的人都会与我相克。此刻我才体会:其实我始终与所有人命运相系,紧密交织、无法切断,就算此生结束,仍能永存。妻子的死在我心上留下空洞,但有了这些朋友,终于将洞填补完整。母亲跟哥哥基尔兰从飞船出来,两人也是初次踏上地球土地。她和我一样,嗅到盐的味道就露出微笑。母亲斑白的头发被海风吹起,双眼泛着泪光,那是父亲一直希望她拥有的幸福表情。母亲怀中抱着一个金发娃娃,呵呵笑着。
“野马?”我声音颤抖,“那是?”
“戴罗……”她笑得灿烂,“是我们的儿子。他叫帕克斯。”
终章
小帕克斯在狮雨战役的九个月后出生,当时我还被困在胡狼那张石桌里。野马担心孩子受敌人加害,从未公开怀孕一事,躲在狄珍霍维丝号直到分娩,偷偷将婴儿送到小行星带给卡珐克斯的妻子照顾,然后重回战场。
因此,她试图与最高统治者和谈的行为并非单纯为了自己或同伴,也顾虑到儿子。他希望给小帕克斯一个没有战争的未来。我不会怪她的决定,更不怪她隐瞒不说。她很害怕,一方面不知道究竟还能不能信任我,另一方面也不确定我是否准备好当个好爸爸。野马要测试我的其实是这件事,而且后来在提诺斯差一点儿就说了。不过在和我母亲聊过以后打消念头。母亲很了解我,怕我发现自己有了儿子后会无法坚定完成任务。
革命需要的是武器,而非父亲。
但我的人生也进入了新阶段,现在,我可以同时担任两个角色。
战争尚未结束,为了拿下月球付出的牺牲也无法轻易抛弃,我很明白这件事。可是我并非独自在黑暗中摸索。当年跨进学院大门时,我自以为是地将全世界的未来扛在肩头,最后被压得粉碎,只能靠着朋友慢慢拼凑回来。如今,伊欧的梦想寄托在每个人身上,大家一起创造能让我的孩子和往后世世代代安居乐业的新世界。
我不仅能够破坏,也能重建。伊欧和费彻纳比我更早察觉这一点儿,所以他们相信我。无论他们是否在往生谷等待,我的心都能感受,耳朵能听见,能在儿子身上看到。等他再大一些,我要让他坐在我大腿,听父亲和奶奶说故事。说阿瑞斯的愤怒、拉格纳的勇猛、卡西乌斯的荣誉、维克翠的忠诚、塞弗罗的友谊,还有伊欧的梦——是她给我鼓励,追求更美好的世界。
后记
我很害怕动笔写《晨色之星》。
好几个月来,我一直拖着不写下第一个句子。我画了船舰的内部示意图,写下几首《火星崛起》和《黄金之子》的歌,写那些家族、行星还有卫星的历史。就是这些东西,它们组成了五年多前我在父母车库上方的房里一头跌进去的残酷小世界。
我会这么害怕不是因为不知道该往哪里去,而是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这个故事会如何结束。我只是觉得我的能力还不足以将你们带到那个地方。
听来是否很熟悉?
因此,我将自己摆进与世隔绝的状态。我打包行李,带上登山靴,离开我在洛杉矶的公寓,前往太平洋西北海岸有狂风肆虐的家族小屋。
我以为与世隔绝能对进度有帮助,我还以为只要这么做,就能在海岸的宁静与雾中找到灵感。我可以从日升写到日落,在常青树和那些制造出传奇故事的灵魂行经的峡岸间走动。写《火星崛起》时有用,《黄金之子》也颇有效,但写《晨色之星》时就不行了。
当我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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