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宅急送》第70章


“地球人常说,条条大陆通罗马,只要有心要去一个地方,总归是有办法的。”甜署停了下来,眼前已经没有路了,只有一扇用玄武岩雕成的门,“如今,一般人到不了墓葬群,但世上总有人是不一般的。”
他转动门上的开光,大门沉沉开启,一道敞亮的光线投射出来。
“这是我的储藏室,请进。”他信步而入。
“我对你的储藏室没兴趣。”钟小魁拽住他的胳膊,认真地说,“我讨厌被当成猴子。我时间不多,那三人生死未卜!”
“路这东西,是存在任何地方的。包括储藏室。”甜署大笑几声,“不妨先进来在说。”
走进去,钟小魁第一眼看到的,就算一个用石头打磨而成的星球状物体,在屋子正中央的位子徐徐转动,红色的光晕在上头闪闪烁烁,非常精妙。
“你自己做到地球仪?”他忍不住问道。
“是我做的,不过不是地球仪。”甜署站在它的面前,手指温柔的抚摸着这个艺术品般的玩意儿,“这是我的家,我敢说,迄今为止,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这颗新球的存在它永远在冥王星的背面,最隐秘而安全的位置,我们叫它‘绛’”
绛星?!他又在说自己是外星人……
“你心里不是一直揣测我的来历么。”男人一笑,撕去了脸上的大胡子,露出一张完整而俊朗的脸孔,“我坦白的告诉你实话,你又不肯相信。”他戳了戳钟小魁的心口,说:“你们人类,就是这里太小了。所以才那么喜欢猜忌,仇恨,妒忌。”
钟小魁拍开他的手:“别一口一个你们人类,你就算是外星来的,现在也披着人类的皮!”
此言一出,甜薯的笑容僵住了片刻,点点头:“对,我们披着人类的皮。从我们来到地球的第一天开始,就是这个样子了,我跟你们,有没有多大的差别。”
他叹了口气,走到房间的左上角,指着一扇用颜料画在墙壁上的“大门”,说:“这门后,就是通往墓葬群的捷径,也许有人还知道别的路,可我知道的,就是这里了。”
钟小魁上前,拍了拍厚实的石壁,问:“怎么开?”
“看到那边的沙漏没有?”他指着一旁架子上的沙漏,“漏到底之后,才能开门,否则门后的海水会灌进来。这条捷径的弊端就是,一天之中只有午夜零点到凌晨一点之间,那一片被施了咒语的海水才会褪去。现在大概还有四个钟头。”
钟小魁把耳朵贴在石门上,果然听到一阵隐隐的水声。
“你挖的?”他一挑眉,“一副自己跟墓葬群毫无关联的模样,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挖这条路?”
“假话是,我很无聊。”天薯一屁股坐到一张简陋的石椅上。
“真话呢?”
“为了活下去。”他抬起头,眼角上飞过一点倦意,慵懒的眼神投向对面的角落,那里只有一个正常衣柜大小的石柜子。钟小魁见他看得入神,不禁也上去打量一番,却没有看出什么端倪,不过是个普通的柜子罢了。
想看就看吧,没锁。里头也没什么大不了大不了的玩意儿。”甜薯很大方地说,“这里差不多快一百年没来过人了。你看起来并不讨厌,跟你聊天挺有趣。而且,你又是它的主人。”他朝倾城一笑,
“我很安慰。”
既然还有四个钟头,主人又不反对,参观下又不会死。钟小魁伸出来手慢慢打开了柜门,一股久远而特殊的气味扑面而来,屋子里的光线照进柜子里,一件黑底秀龙袍上的五爪金龙均匀以极细金丝绣成,龙目缀以明珠,龙鳞铺之宝石,技法如神,堪称稀世珍宝。
这款式,这龙纹,这气场,钟小魁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分量的衣裳,以他的历史知识来看,这衣裳十之八九是龙袍级别,而且中国历代帝王之中,又以秦始皇最喜黑色。。。。。。等等,在一个跟中国文明毫无瓜葛的海外孤岛上,一个“外星人”,为何会收藏一件龙袍在这里?
“这龙袍有两件。”甜署慢吞吞地说,“一件在这里,一件,秦始皇穿进了他的陵墓。”
钟小魁呛得练练咳嗽,连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也是,像你这样的傻孩子,一定是不信的。”甜署呵呵一笑,“可是,我真的不骗你。”

他的朱笔,在高悬的地图上,将“韩”、“赵”、“魏”、“楚”、“燕”、“齐”逐一划去,风云不惊,志德意满。宫墙外的晚霞,如血游弋。
“送你的礼物可收到?”他放下笔,看着那个默默坐在地上、眼望宫门之外的男人,这个永远都穿着那一身黑色的盔甲,哪怕上头已千疮百孔。
“嗯。”他目不斜视,“但那个不适合我。”
“我的承诺,一直有效。”
嬴政看着躺在锦盒之中的龙袍,下月便是登基大典,他命世上最巧的匠人,缝制了两件一模一样的,一份在这里,另一份给了他。
弟有江山,兄必其半。这是他们来到这个星球,这块土地,这座宫殿的当天,他给的承诺。
他们是亲身的兄弟,但那已经是极遥远的事了,在另一个叫做“绛”的地方。
那个地方比起这片山河,委实贫瘠太多,终年苦寒,遍地玄底绛光的岩石,除了他们自己,再也没有任何活的的东西,也许,他们都不能算做活的,只是一群有思想,能自由活动的物体。他们的家园,没有四季,昼夜不分,唯一一条河水常年覆冰,要用很多力气才能取出一点点水,河岸两旁每隔半年才会长出一种块状植物,这是唯一的食物,也是“绛”星上的两派居民们,永远争夺的对象。他跟他的弟弟,是西岸的人,他们带领着自己的兄弟,与东岸的同类厮杀,就算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如果别的生物知道“绛”上的家伙们,久为了一点食物操戈相向,会笑掉大牙也不一定。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们跟别的生物是不一样的,别人也许会处心积虑地让自己活的更好些,而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绛”上的搏杀,是宇宙里最单纯也最残酷的斗争。可是,他从未退缩,不管在战斗中受到多严重的打击,也不管这场战斗持续到什么时候,他告诉他的弟弟,他的同族——心放大一些,事情自然就小了。
艰苦的环境,无休的战争,不论放在宇宙的哪个地方,都是摧毁一切的利器,但在他这里,没有人抱怨过一句,甚至从没有人露出低落的情绪,他们就像零散的铁块,被他这个首领牢牢地吸在一起,一种永远看不见绝望的凝聚力,是可怕的,足以支撑他们在每一次人仰马翻的战斗之后,仍对未来有憧憬,想象着河水解冻,两岸丰收,如此,便再不会打仗,所有人都只见笑容,不露愁眉。
他说过,不管东岸的敌人如何嚣张,他一定会去别处找回能再“绛”的土地上生长的食物,一定会找出改善这个环境的办法。
不到两年时间,他建造出了能离开这里的工具,“绛”上这些散发着红光的石头,蕴含着旁人无法想象的能量,虽然他不能变为食物,可是,能带来食物,以及别的一切有益的东西。
总的要走出去,才有机会。
他说的这句话,被他的弟弟牢牢记住了。
就这样,他偷走了这个用绛石的力量制成的三棱体,照着他从哥哥那里偷听来的使用方法,离开了他出生的地方。
当他稀里糊涂地落进那个蔚蓝色的星球时,当他的双脚触到这座城池时,他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不再是绛星上那个身型高大、面容粗犷的石头巨人,而是一缕轻飘飘的烟尘,在这个灯火明亮,丰饶富足的城市里飘荡不止。 他如此好奇,如此兴奋,四处游走观看,却因为心中那一点对陌生处的畏惧,不敢触碰任何东西,直到他飘进了一座复杂精致的府院,见到一个正在伏暗酣睡的幼童,手里还捏着半个喷香的、看起来很好的圆形东西,他饿极,才不顾一切上去取那吃食,谁知他刚一触到那孩童的手,整个人便被吸了进去。
待他惊醒过来时,镜中已然不是他自己,而是这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了。在他咽下那个被这里的人称之为“饼”的东西之后,在他第一次知道睡觉的地方可以如此柔软温暖之后,他短暂的慌张结束了。
绛星上的石头人,成为了地球上某快古老土地上,一座叫做邯郸的城市里,一个叫做嬴政的孩子。
照顾过她的人都悄悄在背后说,这孩子太聪明了,将来必有一番作为。他知道从他一进入这个地球人的身体开始,这个躯壳原本的主人就已经死去了。他太弱小,不能抵挡一个有一颗石头心的侵略者。
直到他当上秦王,在雍城的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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