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法典》第23章


,抱怨秋季的霪雨和冬季的冰霜。
摩莱里说:“自爱是推动我们向善的总动力,它是欲望的源泉,各种欲望是由使我们接近或离开自爱的那种力量的程度而得名的。那么,我们的心是什么呢?是对我们本身的爱;爱是一切欲望之根源;一切欲望都从属于爱,或者更确切地说,所有欲望都无非是因不同情况而多样化了的爱,而这些不同情况则是伴随着为爱所追求的善而来的。看来与爱多么对立的憎,不过是一种反射的爱。某种事物其所以是恶并且引起憎,只是因为它与爱所寻求的善相对立。由此便发生这种情形:这两种表面上效果如此不同的动力,使人在心灵中产生各种从属于它们的同样的欲望,例如,希望、恐惧、愉快、悲愁、绝望。所赋予各种欲望的不同名称,只是用来表达爱所感受的激烈程度,表达它依照不同情况所采取的不同形式而已。心灵总是或多或少地受这些从属的欲望中的某一种所激动,因为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没有爱而存在。心灵如同火焰一样,当失掉养料时,它就会慢慢衰竭。那时它便力求重获最初的活力,而眷恋于一切能够支持它的事物:它的积极性使它趋善而避恶。”
问:您刚才说自爱是人的主要倾向;这不是在宣传利己主义和战争吗?如果每个人都只想到自己,如果谁都不为别人而献身,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答:您曲解了我的话的意思。我说过,自爱是我们总的动力,我们的一切欲望都归结和融合在这一动力之中。但是,是否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人就得彼此分离或互相斗争呢?恰恰相反。人们彼此都互相需要,绝对的互相需要;由此,天性便养成我们的自爱心准备作明显的牺牲,养成我们重视相互的关系。人之所以富于感觉,只是因为他能够获得幸福;他之所以通情达理,只是因为他富于感觉。我由于自己的理性和感觉的作用,才在自己心中体会到怜悯、感激、爱之需要、恐惧、希望、爱受公众敬重,以及追求竞赛等;这对我们的利己主义是何等的限制,对博爱是何等的激励啊!
问:您反对利己主义和献身精神;那么您究竟以什么来奠定人的行动的基础呢?
答:不论是献身精神或利己主义都不是天然的动力;这是两个极端;理性、博爱、平等则是这两个极端的适中物。换句话说,在私利、唯我、愚昧(这三个词相等)与无我、献身、牺牲、克己(这些字眼是同义语)之间有着自己和别人,这就是社会性的唯一合理的表现。自己和别人,这究竟是什么呢?不就是使同一种生物相互接近的同情感吗?不就是那种达理的、开明的、妥贴的利害关系吗?这种利害关系告诉我们,我们的需要总是在某种程度上超出我们个人能力的限度的;由此人出于爱或出于某种考虑,便把自己和别人同等看待,每个人也就宛如忘记自己,从而形成整体的意识,并总是追求公共利益以期达到个人的幸福。
我知道得很清楚,现在,自爱往往不可避免地使我们沾染许多恶习;我还要更进一步地说,我同意爱尔维修的话,凡是担保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住自己的美德的人,都是骗子或蠢才,而对这种人是同样应该提防的。但是,这证明什么呢?这不是证明必须赶快把那个在公民利益之间、在个人幸福与国家利益之间挖一道鸿沟,以致造成如此有害情况的社会秩序加以改造吗!所以,我总是象亚里士多德那样大声疾呼:“不要依据堕落的人,而要依据按自然规律行事的人来判断什么是合乎本性的。”在坏政府的统治下,本性和教育不足以使人们养成美德,因为人们总想获得幸福,而美德却一点也不导致幸福!这就是恶的根源的所在。但是,假定说法律、风俗、教育,总之一句话,假定说整个社会组织都不复违抗自然规律,那末你便会深信这一真理:我们的欲望不外是一些社会属性,立法者可以按自己的意向使这些社会属性导致共同的不幸或者导致共同的幸福!
问:您认为美德在于什么呢?
答:美德绝不是迫使人去作自我牺牲,它在于:我们各种欲望的总和是那么符合于公共利益,以致我们总是要做好事。
问:但是这样一来,您便取消了功绩和罪过,您把人变成了消极的工具,变成了没有自由的生物。
答:使人的自由局限于其本性的范围,是意味着服从那保全人类、使人类安宁幸福的规律,而绝不等于取消人的自由。SalusSupremalex!拯救是最高的法律——这就是古代智慧的第一条公理。至于责备我取消功绩和罪过,我认为您的指责太离奇了,不能不予以答复。目前,人们无限感激那些遵守正直和善意信条的人,这是对的;但是,难道这不就是我们社会机体组织得不好的最显而易见的证明吗?难道一个人因为他不是背信弃义者,不是叛徒,不是小偷和强盗,就值得称赞吗?难道他应该处于促使其犯这类罪行的危险境地吗?由于在我们所主张的制度下,作恶将是一种极坏的盘算,而行善则是非常容易的事,以致关于恶行和美德、功绩和罪过的观念将日益减弱,到了最后,这些词本身将从语言中消失,那时自由、平等、博爱、共同幸福会成为语言的骄傲(因为这些词包含着真理);唯其如此,象某些伪君子所做的那样,竟责备共产主义者不道德,这岂不是荒谬透顶吗?
唉,不幸的人们呀!你们非要罪犯和牺牲品不可吗?难道你们的圣徒日历和你们的美德表,对人类来说,不就是殉难和耻辱的记录吗?举慈善行为为例,难道这不就表明垄断和掠夺的存在吗?莫里哀作品中的医生总希望自己的病人有各种各样的创伤和病症,以便得到对病人加以关怀的愉快,难道你们不正是和这种医生具有同样的想法吗?你们不是同那个每天晚上出去用短剑伤人,以便有机会炫耀自己的手术和表明自己热心为人民服务的另一位慈善家医生相似吗?
问:我承认,毒害或激发我们的欲望,迫使人去行善或作恶、去犯罪或积德,通常都依社会制度为转移。但是,在这些欲望中间,有一种欲望却常常引起最凶残的纠纷,招致最骇人听闻的惨剧。这种可怕的欲望就是爱情;社会权力的全部力量不断在它的面前撞得粉碎!
答:在我所定的规则中,不把任何一种欲望作为例外。当爱情保持均衡并得到很好的诱导时,当自由、平等、博爱和理性的王国代替了不平等、强制、吝啬、野心、嫉妒和愚昧的王国时,爱情并不会比其他任何欲望更危险或更有破坏性。目前,爱情是许多悲剧的原因,它引起许多犯罪行为。为什么呢?因为你们不让爱情得到合理的发展,而只晓得压抑和强制它。你们的道德和你们的荒谬法律想窒息我们心灵中的最温柔、最平和而同时又是最强烈的感情,窒息它的呼吸、它的生命,而这都是为了体面的外表。你们的道德和法律要使爱情和别的欲望一样,服从对黄金的崇拜,服从关于荣誉、等级和职位的偏见,因为它们预料到,如果使爱情获得自由,爱情便不可能同所有这些虚妄的东西相协调。正是为了要支配爱情,它们才使它变成放肆的淫荡行为。在贞节和婚姻义务的名义下,到处都存在着,特别是在有产阶级中间存在着可怕的强制和可耻的混乱关系。有多少年轻貌美、可爱活泼的姑娘,因为没有财产,而不得不每天屈从于阴沉衰朽的老人那种丑恶的淫荡行为和讨厌而暴虐的嫉妒的权威之下啊!有多少具有美妙、活泼而高尚的想象力、心灵充满温存和爱情的妇女,被人搂住而紧贴着那颗无情的、邪恶的、只为卑劣的私利而跳动的心,因而感到胆战心惊的啊!另一方面,又有多少年轻的荡子把自己妻子的嫁妆滥花在酗酒和狂嫖上!这种嫁妆是曾使他们作出虚伪的誓言的唯一的东西。
在说明这些情形之后,那么对于许多通奸、杀害婴儿、谋杀、服毒等等事件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每天都有一些人,他们想到要永远和丑恶僵尸结合在一起而无法忍受,因而达到疯狂的状态,竟至失去了理智,用犯罪的方法来解脱他们无法用其他方式解脱的枷锁。对于这种事情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他们在自己伤痕累累的心灵深处,认为这是通过唯一还敞开着的大门逃出地狱的途径!因为,大家知道,女子嫁给对她没有爱情的男人,便是投到了饿兽的怀抱;男子同不爱他的妇女结婚,便是把毒蛇抱在自己的怀中!
在这方面,谁不会联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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