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46章


正因为如此,门子又被尊为“门政大爷”,他们是衙门内最吃香的角色。下级官员不但每次出入衙门要送他们门包,逢年过节还要专门给他们送一份很重的“门敬”,以和他们搞好关系。比如《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一回写道:“向来州,县衙门,凡遇过年,过节及督抚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庆等事,做属员的孝敬都有一定数目,甚么缺应该多少,一任任相沿下来,都不敢增减毫分……至于门敬,跟敬(给上司跟班的钱),更是各种衙门所不能免。”甚至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们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门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禁革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照旧收受。
至于巡捕和签押,也都炙手可热。巡捕既负责带领官员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的喜怒好恶。这会有一笔好处费。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中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种类,拈出轻重缓急,其中可操作的寻租空间,更是巨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工作人员的重要和关键,比今天领导身边的秘书和司机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他们对地方官员很容易颐指气使,要想在地方官场上办点私事也易如反掌。所以曾国藩才专门写了这样一篇约章,对他们进行要求。

不搞迎送,不大吃大喝,不收礼品,管好身边人员,这些对于吏治来说,虽然重要,但毕竟都是小节。
曾国藩整顿吏治最关键的举动是挑战陋规问题。
陋规最大的害处还不是败坏了官风,而是把老百姓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羊毛出在羊身上,各级官员直至办事人员的“陋规”都直接出自百姓的血汗。早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各地的“附加税”就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比如江苏省在咸丰前期,一石大米值二千文钱。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交一石米的漕粮,老百姓本来只需要交二千文钱就行了。但是官府却层层加码,各地需要交八千、十千至十八千文不等,附加税达到了正税的三倍至八倍不等。当时就有人说:“江南必反于漕。”果然,太平军一到,那些活不下去的贫民纷纷随之而去。
所以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中兴名臣”们不约而同地开始推动减轻百姓负担的问题。同治元年,江西全境基本恢复,曾国藩与江西巡抚沈葆桢参照湖南、湖北的做法,开始了本省的减负改革。江西省田赋的附加税率,原来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之间(收地丁银一两,或收银一两二三钱至六七钱,或收钱一二百文至二千一二百文不等)。漕米则收一石米,要加收二三斗至五六或七八斗不等。如果改收银两,则每石米收银二三两至四五两不等。
曾国藩与沈葆桢商量之后,决定自同治元年起,将田赋附加税率定为百分之五十(每地丁正耗银一两一钱,实收库平银一两五钱),漕米每石改收二两白银。据布政使李桓估计,改革之后,每年可为老百姓减负一百多万两:“此次新章核扣,每年复可为民间节省银一百万余两,为军饷共筹银三十余万两。”
降低附加税必然就要裁减“陋规”。江西和其他省一样,“至于馈赠陋规,到任者则有上司各衙门之供应、门包,年例则有本管知府之节寿、月礼。收漕则有粮道、本府同寅文武、地方绅士之陋规与大漕馆、干修等名目。此外尚有一切随时零星馈赠之款”,“皆百余年之积弊,习为固然者也”。曾国藩与沈葆桢“仿照湖北定章,先将州县一切捐摊款项全行停止,馈赠陋规悉数裁革,以清其源,再将各属征收丁漕数目大加删减,以节其流”。
由于是首次尝试,曾国藩后来发现,江西的减税改革搞得过于激进了。如此大规模地降低附加税后,各州县收入顿减,许多地方行政开支没有着落。“1863年6月,曾国藩在描述江西局势时说:‘州县之入款顿绌,而出款则不少减。牧令深以为不便,而绅民于大减之后仍尔催征不前。’1863年期间湘军军费增加,此事使曾国藩越加后悔不该把江西省田赋税率定得偏低。”改革的不良后果使曾国藩充分认识到了“陋规”存在的部分合理性。
同治二年五月,江苏大部已经收复,曾国藩与江苏巡抚李鸿章开始研究江苏的减税问题。鉴于江西经验,江苏的陋规裁革力度没有江西的大,对于原有的陋规,有的裁革,更多的则予以保留。“只期只敷办公,不准逾额浮收。”改革之后,江苏的漕粮负担只减去了百分之二十七。这个幅度远较江西为小。
太平天国战争耗尽了曾国藩的心力。越到晚年,他对官场上的陋俗越持“浑和宽容”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得他不能下定决心,从根本上重新厘定陋规,建立一套清楚合理的新财政体系。他采取了承认现实的态度,认为陋规形成多年,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纠结难分,无法彻底清理,只能因势利导。他说:“大抵风俗既成,如江河之不可使之逆流。虽尧舜生今,不能举斯世而还之唐虞。贤者办事贵在因俗而立制。所谓‘除去泰甚’者耳。”
从整体上看,江南地区的减赋政策对太平天国战争后经济的恢复功不可没。战争停止几年之后,原本被蹂躏得毫无生气的江南地区已经重现繁荣,许多地方已经见不到战争的痕迹。同时,官员们的贪婪榨取得到一定程度的约束,对澄清两江地区吏治也起了重要作用。

吏治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当然是对官员的任用和管理。有治人无治法,是传统政治的不变信条。
到达祁门之后,曾国藩立刻派出幕僚,秘密考察两江地区所有高级官员(府道以上)的优劣。同时,他又要求副省级和道员级官员们汇报自己属下官员的情况。同时命各级基层官员以公文形式,谈一谈自己对本地形势和任务的看法,以此考察官员的素质:“密札司道,举劾属员,札各营统领,举劾营官哨弁,均得以密函上达。札饬道府州县官,访求地方利病、山川险要,留心所属绅民之才俊、田野之树畜。现前急应办理事件,均用书函答复。”
他还仿效唐代武则天之法,在衙门口置一木匦,名为举劾箱。号召所有军民人等,举报贪污不法官员,总督衙门对举报人严加保护。
通过一番考察,曾国藩认为两江地区急需从外地调来几位高素质的官员,来作为本地官场的楷模,为此他写信给胡林翼等好友,请他们推荐好官:“唯须得极清廉极贤之州县一二人,来此树之风声。”他甚至想把安徽省北部的地方官全都换掉,为此写信向胡林翼求助:“皖北州县,一一皆请公以夹袋中人才换之,俟当附片奏之。”
虽然对官场进行了一番洗汰,但曾国藩对两江地区的官员整体素质一直不满意。同治元年,他在给安徽巡抚李续宜的信中说:“他选用的州县官员‘皆不惬物望’,而李巡抚留用的那些人‘也非称意之选’。”这反映了大清帝国晚期吏治极度败坏之下官员素质的整体陷落。因此,曾国藩只能降格以求,以能找到“中材”为满足。到同治二年夏初,他在给郭嵩焘的信中还认为自任总督以来,“吏治毫无起色,可愧之至”。

直到调任直隶总督后,曾国藩才发现,和这个天子脚下的省份比起来,两江地区的地方官素质还是很高的。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奉命调任直隶总督,成为天下各省督抚之首。在赴保定就任途中,曾国藩一路留心考察直隶的吏治,结果令他十分惊讶。他说直隶“风气之坏,竟为各省所未闻”,“此间吏治极坏”。
他发现,有的直隶地方官到任一年多,竟然没有升堂问过一次案。另一个问题是各地随便摊派抓差,以致穷人纷纷逃亡。在给皇帝的奏折中,他这样汇报:
臣入境以后略询民间疾苦,大约积狱太多,羁累无辜。闻有州县到任年余,未曾升堂一次,讯诘一案者。又因连年用兵,差徭甚重,大户则勒派车马,供支柴草;小户则摊派钱文,掳充长夫。劣绅勾通书役,因缘讹索车辆,有出而无归。贫户十室而九逃。
曾国藩决心痛加整顿,“大加参劾”,“严立法禁,违者重惩”。他对朋友们说,自己“素非苛刻者流”,这样做实在是迫不得已,“非刚猛不能除此官邪”。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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