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第47章


在对属下官员们进行深入考察了解之后,曾国藩于同治八年四月将第一批应参应举之员汇奏朝廷。这次参劾的十一名劣员均为知县、知府以上官吏,其主要劣迹或是“性情卑鄙,操守不洁”,或是“貌似有才,心实贪酷”,或是“擅作威福,物议沸腾”,或是“品行卑污,工于逢迎”,或是“专事夤缘,贪而多诈”,或是“浮征勒派,民怨尤甚”,或是“词讼置之不理,积压尤多”,或是“疏慵不理公事……浮收勒派,贪名久著”。与此同时,又据实情将李朝仪等十名贤员的事迹加以表彰。
九月上旬,他又递上第二批举劾官员的名单,包括参劾劣员八名,保举贤员九名。
经过整顿,直隶官风大为改观,然而,曾国藩并不满意。他说:“年内两次举劾,虽舆论尚谓不谬,而官场习气全未转移。”就在曾国藩准备将整顿吏治进行到底之际,发生了“天津教案”。之后他又调回两江总督原任,使得直隶吏治整顿半途而废。
第五节 向小吏低头:曾国藩与潜规则

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也有“浊”的一面。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
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要求部下免于迎送,时间长了,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越到后来,就越随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国藩到苏州阅兵。他写信给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应酬情况: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余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可见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而是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钱,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开销中最小的部分。
两江总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国藩的前任们因此手笔都比较丰阔。曾国藩既袭此任,在许多方面也不得不萧规曹随,比如致送炭敬。
联络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动作。晚清官场流传的居官要诀云: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曾国藩历来厌恶官场之钻营,但是天下督抚都送的炭敬,他却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他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致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
除了京官外,湖南的一些故旧之家,他于年节之际,也会致送礼金。接着上句话,他紧接着又说:“昨令李翥汉回湘送罗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刘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难者也。”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也就是盘缠。如前所述,迎来送往是官场上的重任。每年来往南京的大吏要员自然也不在少数。
同治九年四月,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仙屏(许振)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
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程仪。他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
同治九年,江南发生著名的“刺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书郑敦谨(号小山)南下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接惯例,办完事后,地方上要送给钦差一笔很重的程仪。然而郑敦谨特别清廉,“郑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来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干礼水礼一概不收,一清彻骨。小钦差程仪则已收去(每人五百耳)”。“干礼”是指贵重礼品如金、银、绸、缎之类,“水礼”则指食品、果品杂项之类。连水礼都不收,可谓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国藩说他“一清彻骨”。不过他的主要随员,也就是曾国藩说的“小钦差们”却不愿意效法他们的主官。他们每人收了曾国藩致送的五百两银子。曾国藩在五两百后面加了个“耳”字,可见用官场惯例衡量,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多。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终于举行。历来考试结束后,乡试主考和副主考都会收到地方官场一笔重重的程仪。曾国藩本人做过主考,当年也收获颇丰,这一次他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
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试结束后,他们在两江收获颇丰,“公私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就是说,江南官场公送了三千两,大家以私人名义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两。“两主考差囊各三千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炭敬”、“程仪”是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至于“别敬”,则频率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进京时才发生。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奏命调任直隶总督。这一年十二月他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出都赴保定就任。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面额可以兑换二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们盼他如望云霓。他的别敬当然不可能过少。他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可见这项工作他是多么在意。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他认为仍然不厚。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两江总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启程入都,陛见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这一次,仍然需要送“别敬”。在进京前,曾国藩这样计划:
拟于(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须出京。别敬不能速送,只好与诸公订定出京后补送,或腊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万金,大抵须用去八九千。
后来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九年冬在京用去万余金。”可见这一次送“别敬”又花掉一万多两白银。

除去人情往来,官场上的潜规则更需要大笔银子。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
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多少而定。
各地为了顺利报销,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这也有情有可原,因为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专靠这项灰色收入谋生。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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