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第98章


戈尔阵营的律师认为,人工重新计票旨在保证选票统计的准确性,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因此,州务卿哈里斯无权拒绝接受人工计票的结果。
共和党方面则回应说,州务卿依照法律和程序办事,忠于法律和职守。州最高法院对此没有司法管辖权。
从根本上说,双方争执的关键在于,如果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高于一切,那就应当不惜任何代价重新精确计票,或者干脆重新投票——只要符合民主原则,在竞赛过程中也可以改变规则和程序。另一方面,如果宪政法治的正当程序和共和原则至高无上,那么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应当注重对多数人的权力予以严格限制,在选举和计票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以民主或民意为理由轻易改变竞赛规则。
11月21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以7比0的表决作出两项裁决:首先,如果机器计票和抽样人工计票的结果出现差异,县选举委员会有权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其次,州务卿的确有权拒绝逾期报来的计票结果,但这一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因为选举权是州宪法保障的最重要的公民权利,是其他公众自由的基础,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技术性法律规定不能凌驾于选举权的实质内容之上”(technical statutory requirements must not be exalted over the substance of the right)。为此,它宣布:棕榈滩等县可以继续进行人工计票,但计票结果必须在5日内(11月26日下午5时前)上报给州务卿,后者必须将这些结果包括在州大选的最后结果中。(在有关州务卿可否接受逾时报来的选举结果问题上,佛罗里达的选举法的规定不够清楚。该法第102。111条称:如果某县逾时没有送报选举结果,该县的选举结果“将被忽略不计”'shall be ignored'。但在第102。112条中,对同一问题州法又使用了“可被忽略不计”'may be ignored'的字眼。到底应该以哪一条为准?州务卿哈里斯和戈尔方面各执一词。为此,州最高法院明显感到裁决这一相互矛盾规定的困难,但因其“不愿意改写州选举法”,它只能诉诸于“启用法院的衡平法权力'equitable powers'来提供一个补救性措施”,并据此作出了上述的决定。布什方面则认为这项决定不正当地超越了法院的权限范围。Opinion of Palm Beach County Canvassing Board v。Harris; Volusia County v。Harris; and Florida Democratic Party v。Harris; (Case Nos。SC00…2346; SC002348;SC00…2349 in Florida Supreme Court; November 21; 2000)。 转引自王希:《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述评》,《美国研究》2001年第1期。)
针对这一判决,当代美国最有影响的法学家、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法官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批评说:它是引发大选案几乎不可收拾的关键性失策(one critical misstep),因为“它剥夺了州法赋予州务卿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侵犯了立法部门确立选择总统选举人规则的专有权力”。
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裁决显然是民主党方面一个重要的胜利,但他们可能高兴得太早了,要在5天内完成几十万张选票的人工统计谈何容易!人工计票的第二天,一桶冷水就当头泼向了民主党人。11月23日,四个进行人工计票县(另外两个县分别是Volusia和Broward)中的一个迈阿密…戴得(Miami…Dade)县选举委员会突然决定:他们将停止人工重新计票,因为无法在5日内完成该县的人工计票工作。对此,民主党方面立即向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其下令该县立即恢复人工重新计票。但这一次他们未能如愿以偿。
11月26日下午5时是人工重新计票的截止时间,只有一个县完成了人工重新计票。当晚,州务卿哈里斯正式签署了佛罗里达选举的结果:小布什赢得2912790票,戈尔赢得2912253票,小布什以537票领先。哈里斯拒绝了迈阿密…戴得和棕榈滩两县的人工计票结果(戈尔在两县分别净增选票168张和215张),理由是前者报来的只是部份统计结果,后者则超过了截止时间——尽管仅仅晚了几个小时。对民主党来说这几乎是一张死刑裁决书。
但戈尔阵营决不服输,次日,他们向佛罗里达巡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下令哈里斯接受上述两县人工计票的结果,并命令迈阿密…戴得县完成人工计票。12月3和4日,法院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决定:下令两县将有争议的选票运到法院备查,但没有同意恢复迈阿密…戴得县的人工计票。
四、最高法院出手 大选尘埃落定
当戈尔方面还在为维持人工计票而苦苦挣扎时,小布什阵营却采取孤注一掷的战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审查21日佛罗里达高院决定的合法性。这对民主党人无疑是釜底抽薪。24日,最高法院宣布接受这一案件,决定在12月1日开庭。这样,人们的眼光便从佛罗里达转向了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
在法庭上,小布什方面称,根据美国宪法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州议会有权决定各州总统选举人产生的方式,在选票出现纠纷时应按大选前制定的法律解决。而现在,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决定却改变了原定的计票程序和时间表,不仅违反了1887年的《选举人票计算条例》,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的原则(即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各州不能剥夺公民享有的联邦权利)。
戈尔的律师反驳说,人工计票是佛罗里达选举法认可的一项正常计票程序,旨在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由于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语焉不详,造成理解上的差异和运用中的矛盾,为此,州最高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解释,这种做法既没有损害州法和公民的权利,也不违反正当的法律程序,所以不存在州法院越权的问题,最高法院不应干预。
三天后(12月4日),联邦最高法院以9比0作出判决。它对戈尔和小布什的分歧不置可否,只以州最高法院没有说明其决定的法律基础、也没有论及它与联邦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为理由“搁置”(vacate)了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remand)。
联邦最高法院虽未作出直接裁定,但这一决定至少表明它拥有干预的权力。
就在同一天,佛罗里达的巡回法院也对戈尔方面的上诉作出了判决,结果却令民主党人大失所望。法院认为,戈尔方面缺少足够的具体证据说明人工计票有可能改变现有的选举结果,州法中也没有规定州务卿必须接受不完整的计票结果,所以,法庭不能强迫迈阿密…戴得县恢复人工计票,也不能否决州务卿哈里斯已签署的选举结果。
显然,选票争执的天平开始摆向共和党。但戈尔仍然不放弃最后的一线生机,再次寄希望于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干预。
12月8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以4比3票的票数部份推翻了巡回法院的决定,明确棕榈滩县的计票结果和迈阿密…戴得县不完整的计票结果都应该包括在最终的统计结果(这使戈尔与小布什的差距缩小到154票!),并下令在全州范围内(总共63个县,除已经完成人工计票的三个县外)人工统计大约6万张漏选票,但并没有确定何为漏选票的标准。
显然,这一作法是为了减少对部份地区人工计票不公的批评,给予戈尔一个最后的机会。这一做法的党派倾向非常明显,实际上是无视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见。小布什方面企能善罢甘休,遂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紧急上诉。
12月9日上午,在佛罗里达各县刚开始人工统计漏选票两小时以后,最高法院接受了小布什阵营的上诉请求,发出了紧急命令,要求佛罗里达立即停止人工计票,宣布12月11日再次举行法庭辩论,并将此案正式定名为布什诉戈尔案(Bush v。Gore)。这一紧急命令是以5比4票的表决结果作出的,保守和开明两派大法官的立场泾渭分明。赞成停止计票的5名法官中,除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1972-1986年为大法官,1986年起首席大法官)、大法官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1986年起任职)和托马斯(Clarence Thomas;1991年起任职)3位著名的保守派之外,还有中间偏保守的肯尼迪(Anthony Kennedy,1988年起任职)和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1981年起任职)。反对停止计票的大法官是史蒂文斯 (Paul Stevens,1975年起任职) 、布雷耶(Stephen B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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