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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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嚎叫够了,我猛地将他翻过来,挪到房间一个空缺的角落。那是为他这样健康的年轻人留的位置。
榔头、钉子。我“丁丁丁”干起了木匠活儿。
呵呵,应该说是“肉匠活儿”。
我用四颗粗的铁钉穿过年轻人的手腕、脚掌,把他在木地板上钉出个“”字来。其实我是想钉出耶稣基督受难的造型来的,后来我发现那种姿势并拢的双腿其实生长不了太多的蘑菇,我应该充分利用年轻人每一寸宝贵的皮肤。我总是太浪漫,这次应该讲求实际。
我把蘑菇的细丝仔细的填入年轻人皮肤下面,尽量不浪费一滴血液。这是件耗费体力的活儿,但是我充放任我的蘑菇的生长繁殖能力,所以当我满头汗直起腰来,年轻人还没有死。至少他面目因为痛苦而扭曲,已经不成人形,却明明白白在呼吸着。
该是杀死他的时候了。
我不喜欢血腥。
一点都不喜欢。
开始我选择药物,但又怕毒药影响我种植的蘑菇的质量和口福
后来我想用缢死的办法,但在实施我灵光一闪想出个高眨你不能不佩服我,我是个种蘑菇的高手,也是个发明死亡办法的专家。
我决定让他被自己给噎死。
正文 第6章
我在年轻人嘴唇上贴一张胶纸,并不封住他的嘴。我挤压着年轻人的胃,用我的高跟鞋。力度一定要掌握好,不能踏破胃,那样就会前功尽弃。腾出手来我还力道适的捏弄他的喉咙。我耐心的慢慢做。
果然,不一会儿,年轻人食道里开始有一种奇怪的声音,他的双眼和鼻子也憋红,我知道来了。
甚至都不需要我动手,我只需蹲在一边静静的观看整个过程。
年轻人开始呕吐。
刚才那一碗米饭和蘑菇汤并没有来得及消化,在我的“按摩”之下又翻上来,回到年轻人的口腔。
但他的嘴被我密密的封住,那些携带胃酸的呕吐物没有渠道喷射出来,只有填满他的口腔,又从鼻孔漫出来,完全堵住他所有的呼吸渠道。他的脸已经是紫黑色,双眼暴突,面颊丑陋的肿胀,沾满溢出的呕吐秽物。5分钟后,年轻人被自己消化的食物噎死了。
我不可避免的闻到一股臭味,心里不禁有点烦。
人死了,便会失禁。年轻人穿着牛仔裤,所以从他肛门滑脱的便被裤子包住,并没有弄脏我的地板,但尿液却四溢开来,热烘烘的骚味。也许我的蘑菇们更喜欢这种另类的营养呢?所以我没管它,站起来走出房间,走之前没忘记采一些长好的蘑菇去炖一锅汤慰劳自己。
“采蘑菇的姑娘,啦啦啦~”我在尸体间穿梭,手指灵活的采下一朵又一朵肥嫩饱满的蘑菇。
走出房间,看看墙上的钟——才半夜12点。
我有些开心——看来我种植蘑菇的技术又有提高了。看来是需要不断练习的。
我围上围裙,站在厨房里烧汤。我的围裙很可爱,上面有粉红色的兔子还有粉红色的猪。我穿的毛茸茸的拖鞋也是粉红色的狗狗。不做生意的时候,我都这么穿。因为看过美国电影《律政俏佳人》我也开始喜欢粉红色这种娇俏的颜色——多有女人味啊。
一碗香浓的蘑菇汤片刻烧好摆上桌。
我可不想用15块钱卖掉它,这次我要自己享用。这样鲜美的蘑菇汤能让我青春永驻,让我的眼眸柔如春水、皮肤细致柔滑。
嫖客失踪太多是不好的,这样会增加人民警察的出勤率,为了让敬爱的警察们能睡个好觉,我还是很体谅的控制做兼职的时间。兼职就是兼职嘛,怎么能和主业比呢,我可是个非常敬业的(禁止)唉。
我刚拿起勺子,这个时候,响起敲门声。
“谁?”我皱皱眉头,心里禁不住发冷——从来没人知道我住这儿,我只领着“蘑菇胚”来我的住处。这里是我的养殖场。
门外的声音说:“蘑菇汤。我来买蘑菇汤。”
要不要开门?
我原本干燥的誓也有微微的汗意。现在是午夜一点,虽然是夏天,也有一丝寒意。我坐在桌边没动,看着放尸体的那扇门。那是一扇很普通的门,可以说比很多人的门更可爱一点。我把它漆成粉红色,门上贴了只胖乎乎的猪,还穿着蕾丝花边的丁字裤。
“蘑菇汤。我来买蘑菇汤。”门外的声音锲而不舍。
我把餐刀拿在手里。很锋利的餐刀,切生牛排非常轻松,相比它也能轻松划破人的肚肠。
有人说过,用武器是懦夫的表现,但我不在乎。不是么?我翘本来就是个弱女子啊。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的,呵呵。人类混迹久了,难免会有些身份错位。
“蘑菇汤卖完啦,想买的话明天请早。”我站在门后说。
“我闻到蘑菇汤的香味了。”外面的声音很混浊,像有一口痰堵在喉头。
“最后一碗是老板自己的,不卖。”我说。
外面响起“咔咔咔……”的声音,听了半天我才明白那是一枝声,“老板,我们交情好,让我喝一口吧。”
交情?别说双井街,就连枫城我也没有熟人。
我打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男子,皮肤很白很白,靠近眼圈的地方有些发青,像所有在网吧通宵玩游戏的人一样。他穿一身休闲服,脚上的运动鞋满是泥泞。见我开门,男子笑了,笑得很迷人,我面前仿佛出现一道灿烂的阳光。
“呵呵,老熟人。”我让他进来。看着他踩过我干净的地毯,留下难看的脚印,我也挺开心的。
男子看着自己的脚印,有些腼腆的笑:“真是不好意思,弄脏你的家。”他文质彬彬,温文尔雅,像所有丈母娘眼的好女婿。
我认识他已经很久了,从我到枫城我就认识他,那个时候他叫做“家明”,之前他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名字。
在4个月前,双井街的生意一落千丈,嫖客和(禁止)们都不敢来交易,原因就是家明。
家明是个(禁止)屠夫。
屠夫这个词有点野蛮,不过放在家明身上很合适。家明看待(禁止),就像看待待宰的牲畜。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家明开始在双井街徘徊,当他看上一个有些年老色衰的老(禁止)的时候,便会上前去交易。家明是个英俊的男子,斯文有礼,对那些处于腐烂边缘的老(禁止)而言非常有吸引力。很多时候老(禁止)并不是为了赚钱而和家明达成交易,更多时候是为他的青春气息和俊朗面容所吸引。所以每次家明出马,总会很成功。
家明会和老(禁止)来到她的住处,在第一时间勒住她松弛的脖子,然后再慢条斯理脱光她的衣服。
一般到这个时候,见多识广的(禁止)们都会以为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有不同于常人的虐待癖好,所以才会来找(禁止)。所以她们都会很放松的让家明用皮带把她们绑起来,在她们嘴上戴上嚼口。
家明是个不能人道的男人。
作为男人很可悲。
但家明最爱的就是(被禁止)女人,尤其是(被禁止)他认为最肮脏的最丑陋的女人。
高跟鞋。
家明随身携带一只高跟鞋,红色的漆皮鞋子,有一个可爱的搭扣,非常漂亮。
他用高跟鞋(被禁止)这些死到临头的老(禁止)。
枫城的姑娘很摩登,高跟鞋的鞋跟又细又长,穿上颤巍巍的站立,性感妖娆。
家明喜欢用这样的又细又长的鞋跟捅进老(禁止)的(禁止),一边听她们凄厉的哭喊一边搅动,鲜血顺着他细致修长的手流到地板上,滴滴答答。
滴滴答答。
等到一切结束了,家明会用丝袜勒死(禁止)。一般他用(禁止)自己穿的袜子,偶尔也会自备。
所以等家明离开,那里总会躺一具女性尸体——皮肤松弛,脖子上缠一圈丝袜,面庞紫黑色,私处插一只高跟鞋,有时候是左脚的鞋,有时候是右脚的。这全看家明当时的心情。
家明在双井街风光了很久,自从他杀了第4个名桨老沙沙”的(禁止),他便名声噪,到了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步。
家明是有些狂妄的,他狂妄得四处遗留标记明显的高跟鞋和丝袜,甚至从来不擦指纹,他以惊人的速度屠杀(禁止),每周2~3人的速度让所有人震惊。这种狂妄导致他杀了第10个(禁止)之后终于被捉拿归案。其实在第6具尸体在垃圾桶被人发现的时候,警方就应该有足够的证据将这个俊秀斯文的男人作为首要犯罪嫌疑人,但因为能力或者别的什么原因,他们让家明多杀了4个人才逮捕。家明总是用Manolo的鞋子,这显得目标很——枫城根本没有Manolo这种品牌鞋子的专卖店,可惜查案的警察对于女性时尚用品的专业程度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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