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建设60年》第57章


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全会对今后农村党的建设进行了部署,主要强调了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会强调,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
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全会强调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增强他们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两年内实现全国乡村网络基本覆盖。
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会要求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队伍。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探索发展党员新机制,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四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会提出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第八章 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引言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临之前,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的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全会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我国今后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一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指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出发,把统筹城乡发展列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一。从2004年到2009年,中央连续6年颁发有关“三农”的1号文件。2004年9月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取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4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06年初,中央以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内涵和任务作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阐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2006年2月,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温家宝在研讨班上全面阐释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工作部署。2007年中央下发的1号文件,要求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2008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进一步部署,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是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总抓手,必须作为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
一、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使我国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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