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镜》第67章


但谁也没说要不找个人问问,或者停下来用手机叫个车,盛兆良就一直背着田镜,沿着一道爬满爬山虎的围墙走,走得很慢。
“以前学校里也有像这样的围墙,还记得吗?”还是盛兆良先开了口。
“嗯,比这个矮,可以翻出去逃课。”
“你翻过?”
“没有,看班里的同学翻过。”
“嗯,你那时候很乖。”
“不是乖,也没人带我,逃课要跟朋友一起才有意思,樊帆她是女生,也翻不了墙,我那个时候又胖,给她搭把手都困难。”
盛兆良沉默了一阵。
“那跟我成为朋友后,为什么不约我?”
“你那个时候逃课都是走正门,哪里用得着翻墙。”
“……哦。”
“你可能是我们学校最酷的一个了。”
盛兆良突然停下来,把田镜放到地上,田镜有点不舍,但没表现出来,他晃了晃胳膊装作无所谓,但立刻扯到伤处,疼得嘶气。
盛兆良上下看了看他:“你现在行吗?”
“什么?”
“我看了下,这墙高度还好,我先托你上去,然后我再翻过去,去那边接你。”
田镜抬头看了看,他知道自己伤得不重,还能用力,便点了点头。
“行。”
然而实际行动要难得多,盛兆良在下面给田镜做脚垫搞得满头大汗,田镜才顺利坐到了墙上,紧接着哨声就响了,不远处传来了保安的呵斥,盛兆良连忙退后助跑,行云流水地翻到了墙头,双手撑了一把,就利落的落到了地上,田镜的病又犯了,就像第一次见盛兆良在球场上运球投篮一样,所有画面都变成了慢镜头,映在他的瞳孔上。
盛兆良绷紧的手臂线条,扬起的衣摆,汗津津的额角,还有落到地上以后,立刻朝自己伸来的手。
盛兆良的眼里只有田镜的倒影。
“来。”
田镜知道自己不能拒绝了,他伸出了手,稍微接力,安全地落到了地上,震动让他浑身上下又是一阵密集的疼痛,但他却觉得爽,觉得轻松。
保安已经到了墙边,大声责问他们是干什么的,盛兆良想放开田镜的手,好蹲下来去背他,但田镜紧紧抓着他,没松开。
盛兆良心跳得很快,他查田镜看过来。
浓烈的夕阳就在田镜身后,他眯起眼睛,正好看到田镜笑了一下。
田镜的脸朝他靠过来。
他得到了一个吻。
第六十四章 
五岁的时候,田镜的愿望是小区门口那间小超市里买的冰淇淋套装,妈妈说很贵,但里面有一个榴莲口味的冰淇淋,他还没有吃过榴莲。
十二岁的时候,田镜的愿望是一套王家卫的DVD,本地的影碟店只有盗版。
十六岁的时候,田镜没有愿望了,他有了梦想,而给了他梦想的那个人就在身边,他觉得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一半。
二十岁的时候,田镜想起了榴莲冰淇淋,王家卫的DVD,和导演梦,他对着镜子里自己肥胖的脸,又想起了一件事。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也从未表现过,从听懂幼儿园里的同伴给他取的“肥仔”外号的那一刻起,他的生命中一直贯穿着一个更坚固的,隐晦的愿望。
有时候他会希望忘记这个愿望,假装并不在意。
他希望自己不是个胖子。
如果他长得好看一点,至少不胖,他看起来就不会那么愚蠢,懦弱,卑微,也许他对盛兆良的爱就不会被如此地弃如敝履。
然而二十五岁的田镜似乎得到了盛兆良的爱,他们分分合合,田镜有时候觉得自己得到了盛兆良的爱,有时候又觉得那是假象,盛兆良同情他珍视他,但不会爱他。
因为他是个胖子。
外貌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在大多数时候,是99%。
田镜从小都是优等生,但同学们除了在借笔记的时候不会记得这一点,连老师也时常会忘记;田镜是一个善良的人,但除了那些被他救助过的动物,不会有人记得他善良;田镜做饭很好吃,但很少有人喜欢他做的食物,他们隐约觉得吃下去会变成他那样;田镜还很有天赋,但除了任耀驹和盛兆良,如此庞大的电影学院,如此庞大的电影圈,竟然也没有人发现他。
99%的人只记得他是一个胖子,一个不善交际的,畏缩的,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胖子,而他糟糕的性格的来源是什么?仍旧是那些多余的脂肪,像恶性循环一样在他的人生中翻搅着走不出的漩涡。
剩下的1%,能让他的人生在漩涡中有腾挪余地的,是无法割裂的家人,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了解他全部的朋友,欣赏他的才华的导师,因为视他为情敌才接近他的善良的少年,他们不在意他的外貌,看得到他的内心,并且愿意陪伴他。
家人和朋友分走了1%当中的99%。
而爱情是最严苛的,爱情由眼到心,爱情带着蓬勃的欲望和来自社会固态意识的影响,爱情不是不离不弃的亲情,爱情不是宽容的甚至可以通过宽容来彰显美德的友情,爱情是所有审视和计较的总和。所有人都说三观,但忽略了审美观也是一个人存在的重要凭据,哪怕有一秒钟动心,审美观也会有九十九秒用来挑剔,并且像一根灯绳,不停地拉亮红灯。
田镜总觉得,盛兆良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他爱田镜一秒,拉亮过九十九秒的红灯。
那些红灯让伤害和冲击来临的时候,田镜就变得不是那么珍贵了。
这很残忍,但二十五岁失恋的田镜想通了。
所以二十六岁的他在无数次的挣扎过后,当他看到盛兆良眼中哪怕带着愈伤也仍旧帅气的自己,他终于放下了。
放下了那个贯穿一生的,坚固而隐晦的愿望。
他不再是个胖子了,他也该跟那个胖子告别了,他同情和留恋自己,但他如果一直陪在那个胖子身边,他就算拥有了外貌,拥有了自信,拥有了梦想,他也仍旧不敢拥有爱情。
毕竟胖,对爱情的影响是99。9%。
盛兆良不知道,当他失而复得,欣喜若狂地吻住田镜的时候,田镜的心里在哭,那个胖胖的圆圆的田镜,哭着消失了。
不过他总有一天会发现的。
那一天,他会用尽余生的力气,把那个胖胖的圆圆的田镜找回来,对他说……
对他说。
#
田镜睁开眼睛,旁边的枕头有个尚存温度的凹陷,他撑起身体,前几天留下的淤伤还有些疼,但已经好很多了。
他安静听了一会儿,果然听到楼下有响动,是盛兆良在做早餐。
田镜又躺下来,难得犯懒,想细细体会一下此刻的幸福。
他重新和盛兆良在一起了,盛兆良三不五时地会过来住,已经发展成了半同居的关系。盛兆良比过去温柔了数倍,做饭打扫,不管是田镜工作还是他自己工作,都要抱着笔电跑来田镜旁边,一刻不愿意分开,黏腻得仿佛换了个人。
田镜恰好相反,他很满足,但也满足得有些漫不经心。他不再会像过去那样,好像脖子后面提着根线,紧张又克制,现在他的线散了,就地躺倒,舒舒服服地享受爱情的沐浴。
这种感觉太新鲜了。
谁都会有食髓知味的瘾,田镜现在就有点儿上瘾了,好像第一天恋爱。
“醒了吗?”
田镜在枕头上扭过头,果然看到盛兆良站在床边,盛兆良看他一脸餍足的模样,又觉得心动,便在床上趴下来,凑过去。
“起床吃饭?”盛兆良一边温声说,手指不自觉地勾了勾田镜的睡衣。
田镜转过身跟盛兆良对视,两个人都有些蠢蠢欲动了,田镜觉得不妙,连忙起身。
“吃饭吃饭。”
盛兆良乖乖跟上来。
虽然半同居了,但他们没有再做过。
盛兆良是不敢,他虽然会在洗碗的时候故意拖延时间住下来,但上了床,田镜就在旁边热乎乎地躺着,他还是不敢。跟田镜复合几乎是个奇迹,在他充分认识到自己曾经彻底失去过田镜以后,他不蠢,谁不会珍惜奇迹呢?惯性不会。
如果他还像以前习惯了的那样对待田镜,觉得田镜就该围着他转,像他们第一次那样半强迫地推倒田镜的话,田镜如今的心情肯定不一样了,并且盛兆良自己的心情也不一样了,他舍不得,他觉得田镜太瘦太弱了,以前可以高兴了就掐两把,还觉得手感好,现在不敢碰,虽然田镜一直健身练出了些肌肉,但每天一起生活,看他吃得那么少,看他有时候还是胃不舒服蜷在沙发上的时候,盛兆良就心疼得滴血,半点都不敢强迫他,睡在他旁边都只敢勾勾他的手指,勾完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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