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他的顾问》第60章


超越障碍等)等等。这是决定战斗员之善不善于使用武器作战的问题。由此可见人力量与质之提高,都要靠政治之改善。
一般说来,敌军的物力方面,比我国强。人力方面,则论训练,敌较我强(肉体因素);论对战争的态度,我军本应强于敌军,但是许多军队却因军阀制度依旧存在,征募时之强迫,军队中政治工作之缺乏,反较敌军有法西斯教育者不如。因此一般说来,我国一般的军队仅有人力的优势一点。而这一优势,还仅限于生自我国人口绝对数之中(即四万万五千万。若与敌国人口比较,则为相对的多广而因政治的不进步,经济的落后,至今正规军还不到全国人口百分之一。这种数量,对在华敌军总数说,不及两倍(而目前政治条件下,战争需要我国多于敌寇五六倍的兵力)。对于我国广大领土之分布上说,亦嫌不敷分配。因此,相对地说,我军数量还不够多。我们需要更多的抗日正规军与更多的抗日游击队。而在质的方面,我们也应提高一步,无论在政治素质上(地方的政治动员与军队的政治工作、无论在身体因素上(如技术与文化水平之提高。南宁战役还有人提出士兵的识字问题,那已是抗战开始后两年多了)。只有提高我们抗日武装的质与量,才能转变敌我力量之对比,而达到反攻。
至于战斗力之一般评价,不可仅仅限于上述构成战斗力的基本因素本身。战争性质、作战地区、作战时间等条件,都会给战斗力在其作用表现时以若干影响。这在正义战中与不正义战中,将发生很大不同的作用(有些人不了解这一点,所以在反共战争中,总觉得其失败似乎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在一种地区上作战,装备强的军队,可能比装备弱的表演得较差;在一种季候一定地形上作战,战斗力强的军队,有时也不能十分施展其能力。因此,要求我们依具体的情况,及其必然的发展规律,来估计战斗力之高低。
根据上面的分析,虽然敌军在若干方面较强于我军,但是敌军战斗力仍然不可避免地保有多样的矛盾。这种矛盾给予我们利用之可能。我们的战术,就应该也曾是从发现与研究这些矛盾及其利弊中发展起来。
战斗力中的矛盾可分为:物与物间的矛盾;(2)物自身的矛盾;(3)物与人的矛盾;(4)人与人的矛盾;(3…U…W…W)人自身的矛盾。
现在分述如下:
物与物间的矛盾。大炮需要炮弹,坦克、飞机需要汽油,工兵需要工程器材(架桥、爆破、土工、铁路等器材),炮兵需要炮兵的器材(零件、驮具、弹药……)。军队越是现代化,弹药、燃料、器材、粮秣、被服等等之仰给于后方越多。这就规定了日寇从开战到现在,都不能不沿交通要道(大江、铁路)为主要的进兵方向,铺设公路为后方联络。因此,日寇对于我们敌后的游击战,特别是交通战,最感到头痛。过去往往一次铁路被破坏之后,敌方即发生几个自杀的士兵,其原因在他们的绝命书上说是“归路已断,无望生还”。我们利用这一矛盾,展开大规模的交通战,特别是最近的百团大战,把四面的敌人交通截断,于是天险的娘子关被我克服了,井陉的煤矿被我破坏了,正太路被我毁平,沿路敌军被我全部消灭,晋察冀边区克复了四五十处大据点,敌军大部被歼,晋东南则克复过榆社县城,守敌亦全部被消灭。利用敌人这种矛盾,我们虽没有“三十个师”,却打下不止“ 一个据点”。
这一矛盾在全局上说:则表现在敌人的大军久战与其战费之支出,原料资材等之消耗等矛盾,形成了财政经济上的困难。
(2)物自身的矛盾。一切兵器同其他事物一样,本身都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正因为这种矛盾的不断发现与克服,才使兵器获得改进。但改进了的兵器,又发生新的矛盾,这种矛盾绝对无法消灭。这就是所谓矛盾的绝对性。这种矛盾的消灭,只有等到兵器本身消灭之时,才能一起埋葬。举例来说:坦克的装甲,因反坦克炮的发明与使用,而逐渐加厚。机关枪打不进一般的坦克(除了用穿甲弹),反坦克炮也打不穿重型坦克的铁甲,可是山炮、野炮之被用来防坦克,铁甲又嫌薄了。如果铁甲加厚,则会引起坦克的速度减低,于是重型坦克仍不能全部代替轻坦克。任何坦克以至任何兵器(自然在新发明时可以横行一时),也都不能无敌于战场。再说坦克的展望孔大了,易为敌方瞄准射击;小了,又使观察困难,射击死角扩大,对走近身边的敌人,不便射击。铁的乌龟壳固然抵得住枪弹,可是一遇到热(如被敌人火烧时),内部藏不住人。坦克有了无限轨道(履带),白天能在一定地形上横行无忌,但既不能爬高山,又不善过水田;夜间更无法活动。因此它怕集束的手榴弹,又怕手榴弹和汽油瓶(西班牙战争中,政府军即以此对付德意及弗朗哥的坦克),它不敢上山作战,也不敢深夜出门。
再说大炮吧。山炮比野炮轻,野炮比野战重炮轻……,越重则威力越大,但运动却越困难。越轻虽运动越便,但精度却越差,效力亦越小。炮兵在阵地上威风十足,但如在运动中遇敌时,又要“下架”“放列”,需时不少,倘猝遇敌人,措手不及,既拿不起,又拖不动,还不如木棒一条。并且一到夜间,则瞄准不易,运动亦困难。因此,它怕在运动中遇伏兵(特别在山地上),怕在夜间被袭击。
飞机飞得快,则载重不多;载重多,则飞行不快。又载得多又飞得快,则价值太昂,制造不易。载弹量既然有限,在飞行中命中精度又差,于是除对不动的阵地,可以大肆轰炸外,对流动分散的部队,就多无可奈何。夜间虽也能用照明弹补助观察,可是除对城市外,在大山丛林、广漠原野的上空,照明也照不胜照。并且飞机不能整天整夜飞在天上,当它休息在机场时,它还要人来保护它,警戒不严密,一根火柴,就可把它焚毁,于是夜间就成了飞机既不便进攻,又吃力防御的时候了。
坦克、大炮、飞机这三种兵器,是敌军比我军强的主要东西,然而它们本身都有缺陷,正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害”。于是也都有办法对付它们。对付的办法:在作战的方式上,多采取运动战,游击战;在作战的时间上,多选在夜间(或晨雾之下);在作战的场所上,多选在山地及其他有利的地形。这就是我们对敌军武器自身的矛盾的利用。
(3)物与人的矛盾。物与人的矛盾,第一是人会不会或善不善于使用物;第二是人愿不愿使用物。前者属于军队训练,后者属于政治情绪。敌军训练诚然比我军稍优,但因为敌人进行的是不义战,所以敌军士兵作战的情绪不能提得很高,也就是说敌军的物力虽优,人的训练虽好,但人不大愿使用物,这是敌军的主要弱点之一。纵使敌方有法西斯的欺骗教育与武士道宣传,但其士兵大众终会觉悟,等到敌军士兵的觉悟逐渐普遍的时候,那些顶会使用武器的敌兵,都将不愿使用他们自己的武器替他们自己的敌人打他们自己的弟兄。就在今天看来,敌军的人力显然比其物力弱,在火力战中,我不如敌;在白刃战中,敌不如我。这种矛盾,过去到今天都存在过,并且在发展着(敌军厌战情绪之扩大,反战宣传品之增多,缴械也比从前容易了许多)。我们利用这些矛盾,一则加紧敌军之瓦解工作,一则避免敌之火力机械与技术的长处,向其人力的弱处进攻。
(4)人与人的矛盾。这在敌军中,主要表现于官兵之间。在敌国内则表现于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基本的矛盾——战争的需要与利益属于财阀、军阀,战争的牺牲与负担落在劳苦大众肩上——所引起更强烈的敌国国内的阶级矛盾与斗争。这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必将战败的主要根源,这是我们进行瓦解敌军工作的客观条件。我们对敌军的宣传,战场纪律之整饬,俘虏之优待,敌伤兵之医治等,都是用来扩大敌军这一矛盾,使之崩溃的。此外,敌军与伪军的矛盾,也是我们应利用的。我们有些部队利用了这种矛盾,可以得到消息,可以争取伪军,可以掩护交通,可以便利地打击敌人。这里要求我们加强敌伪军的工作。
(3…U…W…W)人自身的矛盾。在敌人方面,敌兵一方面拼命作战,一方面则想念家乡。我们初看到敌兵的不肯缴枪,顽强作战,以为是“不怕 國霸丨死”,其实,敌兵之不肯缴枪,有种种原因,除了敌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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