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第5章


哉宓挠跋於竦盟囊庖澹运囊庖逶谀持殖潭壬鲜怯烧謇淳龆ǖ摹?br /> 直觉悟性学说的第三种变式,不但完全承认第一和第二种变式所坚持的一切,而且甚至走得更远,它认为,为了认识某一社会事件的意义或重要性,仅仅分析事件的起因、结果和境况值是不够的。除了这样一种分析以外,必须分析那个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根本的客观历史趋势和倾向(例如某种传统或权力的兴衰),还必须分析该事件对历史进程的推动作用,而这个历史进程又促使这种趋势的出现。例如,要完全理解德雷法斯案(DreyfusAffair),除了分析它的起因、结果和境况值之外,还要求透彻了解这是在法兰西共和国发展过程中两种历史倾向(民主和贵族,进步和反动)之间的斗争的表现。
直觉悟性方法的第三种变式强调历史的趋势或倾向,认为应该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从一个历史时期推出另一个历史时期的类比推理。虽然它完全承认各个历史时期有着内在的差异,并且承认任何事件都不可能在另一个社会发展时期重复,但它可以承认类似的倾向可以在不同的也许相差很远的时期中都占支配地位。有人认为,这种类同或类似是存在的,例如亚历山大以前的希腊和俾斯麦以前的南德意志之间就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直觉悟性方法认为,我们应该把某些事件与早期类似事件相比较来评价它们的意义,以便帮助我们预测新的发展——然而,决不能忘记,必须充分考虑到两个时期之间的必然差异。
因此,我们看到,理解社会事件的意义的方法必须远远超越因果解释。它在性质上必定是整体主义的;其目的必定在于确定该事件在某一复杂结构之内——在某一整体之内所起的作用,该整体不仅包括当代的部分,而且包括时间前后相继的短期发展阶段。这可以解释何以直觉悟性方法的第三种变式往往借助于有机体与集团的类比,何以往往采用例如时代精神那样的观念,认为它是所有那些历史倾向或趋势的源泉和监督者,对判定社会学事件的意义有着如此重要的作用。
直觉悟性方法不仅与整体主义观念相符,它与历史决定论者强调新颖性也十分一致。因为新颖性不能给予因果解释或理性解释,而只能直觉地把握。而且在讨论历史决定论的泛自然主义学说时,我们将会看到泛自然主义学说和强调历史倾向或“趋势”的直觉悟性方法第三种变式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例如,参阅第16节。)
9.数量方法
在历史决定论者通常所强调的与直觉悟性学说相关的对立和对比中,如下的对立和对比是经常强调的。他们说,在物理学中,事件都是借助数学公式在数量上进行严格而精确的解释。另一方面,社会学则较多地从性质上(例如采用冲突的倾向和目的等术语)去认识历史的发展。
反对数量方法和数学方法的可应用性的议论,绝不是历史决定论者所特有,而且事实上,这种方法有时甚至被那些持强烈的反历史决定论观点的作者们所拒绝。但是反对数量方法和数学方法的某些最有说服力的论点却很能表明我称之为历史决定论的观点,这里将讨论这些论点。
当我们考虑反对在社会学中使用数量方法和数学方法时,必定会因我们的反对态度看来与事实相违而立刻遇到强烈的反对。因为数量方法和数学方法实际上正极其成功地应用于某些社会科学领域。面对这种情况,又怎样能够否认它们是可以应用的呢?
针对这种不同意见,历史决定论思维方式所特有的某些论点。也可以对数量的和数学的观点提出反对意见。
历史决定论者可以说,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但是在社会科学的统计方法与物理学的数量——数学方法之间仍有巨大差别。社义科学不知道有任何事情可以和数学公式所表示的物理学因果律相提并论。
例如考虑一下,(对于任何给定波长的光)光线通过的孔隙越小则衍射角越大这个物理学定律。这种类型的物理学定律有如下形式:“在某种条件下,如果量A以一定的方式变化,那么量B也以某种可预测的方式变化”。换言之,这种定律表明了一个可测量对另一个可测量的依赖关系以及一个量对于另一个量的依赖方式是以精确的数量形式来规定的。物理学用这种方式表达它所有的定律向来是成功的。为了达到这一点,它的首要任务是把所有的物理性质翻译成数值量。例如,必须用某种光的定量描述(例如一定波长和一定强度的光)来代替它的定性描述(如鲜艳的黄绿光)。定量描述物理性质的这种过程显然是数量表述物理学因果律的先决条件。这就使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发生某事情;例如,根据关于孔隙宽度与衍射角之间关系的定律,我们可以依据孔隙的缩小给出衍射角增大的因果解释。
历史决定论者认为,社会科学也必须进行因果解释。例如,他们可以用工业发展来解释帝国主义。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一下这个例子,我们就会立即看到,试图在数量上表达社会学规律是没有希望的。因为,如果我们考虑一下例如“领土扩张的倾向随工业化的强度而增加”这种表述(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一种表述,尽管可能不是事实的真实描述),我们就会马上发现,我们缺少能够计量扩张倾向或工业化强度的手段。
总之历史决定论反对定量的数学方法的论点认为,社会学家的任务是对例如国家、经济体制或政治制度等社会实体在历史进程中所经历的变化给予因果解释。由于没有任何已知的方法在数量上表达这些实体的性质,因而不可能表述为数量规律。因此,社会科学的因果律,即使有,在性质上也必然与物理学的因果律迥然不同,因为它们是定性的,而不是定量的和数学的。如果社会学的规律能够确定任何事情的程度,它们也只有用十分含糊的措词,充其量只能作出大致的估计。
关于性质(不管是物理的还是非物理的),看来只能用直觉来评价。所以,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论点可以用来支持直觉悟性方法所提出的那些论点。
10.本质主义与唯名主义
强调社会事件的性质特性,进一步引出了表示性质的那些词语的作用问题,即引出了所谓“共相问题”。这是最古老和最根本的哲学问题之一。
在中世纪,在这个问题上曾有过激烈的论争,但它来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人们通常把它看作纯粹的形而上学问题。但是,象大多数形而上学问题一样,它也可以有新的提法,使之成为一个科学方法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讨论方法论问题,但作为引言,我将对这个形而上学问题给予简略的梗述。
每个学科都采用所谓的普通名词,例如“能量”“速度”、“碳”、“白”、“演化”、“正义”、“国家”、“人”。这些名词与单独名词或个别概念如“亚历山大大帝”、“哈雷彗星”、“第一次世界大战”是不同的。(这些名词是专有名称,是在约定俗成中加于它们所表示的那些个别事物的标记。)
两部分人之间对普通名词的性质有过长期而频繁的激烈论争。一方认为,普通名词和专有名称的区别只在于它依附于一组或一类单个事物的各部分,而不是仅仅依附于一个单独的事物。例如,“白”这个普通名词不过是加给一组许多不同事物的标记,如雪花、桌布、天鹅等。这是唯名主义学派的学说。它与传统上所说的“唯实主义”的学说相反。“唯实主义”是一个容易使人误解的名称,因为这个“唯实主义的”理论也一直被称为“唯心主义的”。所以我建议给它另起名称,把这种反唯名主义的理论称为“本质主义”。本质主义者否认我们首先是收集一组单个事物,然后把它们叫作“白”;他们认为,我们之所以说每一个白色的物体为“白”,乃是因为它和其他白色东西共同具有某种内在的特性,即“白”。这个用普通名词表示的特性可看成是一个对象,并且和个别事物一样值得研究,(“唯实主义”这个名称从如下断言引伸出来,即认为普遍对象——例如“白”是超乎个别事物及其集合或组合之上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的。于是,普通名词适合表示普遍对象,而单独名词则表示个别事物。这些用普通名词来指称的普遍对象(柏拉图称之为“形式”、“理念”)也称为“本质”。
本质主义不但相信共相(即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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