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46章


安政策是有利于这二者的发展的。中国封建社会搞得这样长,中国农业生产率迟迟不能提高,中国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古代的战乱、社会动乱之多肯定是一个重要原因。
北宋末、南宋初便是个很好的例子。由于靖康之乱,本来十分繁荣的汴京和中原一带马上陷入一片混乱之中。金人烧杀抢掠,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生产力和经济结构,而且制造了大批的难民。南宋的叶适在《薛公(弼)墓志铭》中说:
自宣和失驭,天下安土乐业之民,皆化为盗贼,更起灭千万,剑槊不能胜,旗ND054不能绥,垂二十年,狙啖势穷,乃稍弭戢。
巨大数量的人口被抛出原有的社会结构后,所形成的宏大的、盲目的力量,如决堤的洪水,所到之处,都是破坏,而且使人无从收拾。北宋二帝被俘后,在南方立国的宋高宗赵构,外有金人大兵追击,内有战乱蜂起,在这种情况下,南宋统治者对于下层人民的武装抗争主要采取了招安政策,不仅较为迅速地使宋王朝得以在南方立足,而且为南宋一百余年的安定与发展奠定了基础。可以设想,如果当时宋统治者采取的是以镇压为主的话,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宋官军与民间的武装和入侵的金人处于混战之中(当时金人也有激烈的内部矛盾,很难一举灭宋),这会给当时的广大民众和社会带来什么是不难想像的。因此,我认为统治者实施的招安政策是具有正面意义的。
5最频繁的“招安时代”
总的说来,宋王朝对待民间的武装抗争的态度是比历代宽缓些,但具体说来各个阶段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从《汇编》一书中可以看出,王朝统治者在宋代初年就对所谓的“盗”实行过招安。太平兴国四年(978年),因常州、润州(今江苏常州、镇江)一带多“小寇”,宋太宗遂派名儒柳开知常州,转徙润州。柳开就采取了招抚政策,而且自己掏钱“以奉金给之,又解衣与贼酋,置之左右。或谓不可,开曰:‘彼失所以盗;不尔,则吾民也。始惧死,故假息锋刃之下,今推以赤心,夫岂不怀?’未半岁,镇内辑宁。”(《东都事略·柳开传》)大约这种政策是得到太宗默许的,有柳开那样正直而真诚的儒者去执行,招安是成功的。宋朝皇帝第一次下诏实施招安政策的是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九月,遣使谕在蜀中的造反者王均,其中说王均等人“如能递相劝率,效顺革心,当赐生全,别加录用”(《宋大诏令集》)。只是,当时蜀中斗争形势复杂,双方失去了信任,这次招安没有成功,后王均被捕杀。
宋高宗时期,天下大乱,下层民众的武装反抗此起彼伏,数量激增。除了大规模的、震动朝野的钟相、杨幺武装起义以外,《汇编》中著录的这个时期武装抗争就有92次之多,占全部著录的1/4左右。在上文我已经指出,由于统治者处于内外夹攻之中,为了在南方立足,必迅速稳定国内,于是,宋王朝在处理民间的武装反抗时,采取了以“招安”为主的政策。在这90余次民众反抗中,有名有姓的有80次,而被招安的就有23次之多,近1/3。而且,对于这些造反队伍的首领,大多委任以官。这是很刺激一些平民百姓的,使他们心理不平衡,造反似乎成了做官的捷径。庄季裕在《鸡肋编》中说的“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这对于那些被抛出宗法网络、没有家业、过惯了冒险生活的游民尤其具有吸引力。
6失败的招安及其原因
招安之后,有的结局不错;有的还不免被屠戮的命运。其原因非常复杂,这与统治者招安的诚意、执行官员的水平,以及人们的阶级分野、社会地位、人治的方针和心态都有关系。
中国古代的主流思想中没有政治权利共有与政治权利平等的观念,统治者取得了天下,就认为天下的一切从此属于自己,天下都是自己的臣民,一切权力都出于皇帝,任何人不能染指,因此统治者本质上是要镇压人们对其统治地位构成威胁的武装抗争的。统治者在把天下看成是自己一家一姓的私有财产的同时,又不无欺骗地把自己与天下所有的臣民说成是一家,皇帝就是全体臣民的大家长,是代表一切臣民掌握和运用一切权力的。反抗统治者就是对抗天下,就是反对一切臣民,仿佛是家族中的逆子,天然地具有不合法与不合理性。人们之所以要铤而走险、武装抗争,就是因为自己的根本权利甚至是生存权利受到了威胁或剥夺。可是在统治者看来,老百姓没有争自己权利的权力(即使遭受了苦难,也要耐心地等待统治者去发现),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彻底消灭一切武装抗争就是天然合理的了。
那么为什么统治者有时又实行招安政策呢?大多情况下是因为其力量不足,或者是发生武装抗争的地区难以深入,想靠武装平弭动乱而不可能。当然,儒家的仁政思想肯定也有些作用,但远不是主要的。虽然统治者也常把“盗贼亦吾赤子”这类带有家庭温情的话语挂在口头,那个时期最宽容的统治者也只是把百姓的武装抗争看成是愚昧所致。西汉循吏龚遂谈到老百姓的武装反抗时,曾对汉宣帝说:
海濒遐远,不ND067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汉书·循吏传》卷八十九)
说招安(3)
这段话被压缩成“盗弄潢池”的典故,用以表示对民众反抗的某种程度的理解。但这段话另外一个涵义就是:现在皇帝对“赤子”的苦难已经有所了解了,百姓也已“ND067圣化”,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从这些说法(不管温情的还是严峻的),可见统治者认为他们对老百姓是拥有一切权力的。
古代统治者也讲政策,对于“盗贼”分门别类地对待,有的杀,有的处罚,有的宽大,这些都是“天恩浩荡”。“招安”在统治者看来更是一种特殊的恩典。可悲的是,在古代不仅统治者这样看,大多数老百姓也这样想。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思想。这是非常正确的。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中,“招安”这个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双方都有利的策略(用时髦的说法是“双赢”的策略),只是被统治者看成权宜之计。这种做法天然地处于劣势,并且在贯彻之中始终缺少确定的保障。如果人们都把“招安”看成是统治者的网开一面的恩典,那么最高统治者也可以随时把它收回,而且这样做也是完全合理的。当然,“信义”在封建时代对有一定地位的人们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不是想推翻就推翻的;另外,宗教上报应的说法(如杀降不祥)也有些作用,但这些“约束”实在是软弱无力的。如果统治者收回了招安政策,那些已经被招安的“盗贼”,此时也没有武器可以自卫了,自然陷入了任人宰割的状态之中。
宋代收回招安的例子很多,但由最高统治者直接收回的少,多是下面执行政策的官吏干的。在资讯不发达的时代,即使皇帝不愿意也无可奈何。例如宋太宗时,虔州刘法定兄弟八人“皆有身手,善弓弩”,带领数百人起事,杀伤许多官军。江南西路转运使张齐贤派刘法定的朋友徐满去招安,并答应“赦其罪,许酬以厢镇之务”,不到一个月,法定兄弟八人“束身归命,以求自雪”。而当地武官同巡检殿直康怀琪,以勇武自负,但他没有捉到过刘氏兄弟一人,而张齐贤只用了片纸就招安了刘氏兄弟,康怀琪有些嫉妒,于是就与知州等密谋,并上奏朝廷,说刘氏兄弟勇武过人,旧党还散在山谷,有水旱之灾,必为州郡之患,“乞用酷法杀之”。结果是刘氏兄弟八人被“活钉于市”(张齐贤《洛阳缙绅旧闻记》)。
这个悲惨的事件,表面上看是出于同僚之间的嫉妒,实际上是有着很复杂的背景的。其根本点首先是刘氏兄弟的武装反抗不管有无理由,在当时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由此注定刘氏兄弟一辈子都被看成是与朝廷对立的异类,都是坏蛋,并认为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给朝廷制造麻烦,他们活着就要提防,所以早杀了早省事。
其次是老百姓的生命贱如蝼蚁,平常说人命关天,其实在制度化(正式处决要有一定的手续,在这方面古代还是很严格的)以外,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时都在发生。对待刘氏兄弟,尤为酷虐。
第三,人治就是这个样子,或宽或严都是统治者一句话,不必遵守什么规范,特别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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