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47章


闲值埽任崤啊?br /> 第三,人治就是这个样子,或宽或严都是统治者一句话,不必遵守什么规范,特别是对这些“异类”。而法治就要麻烦得多。在古代主持这种非规范的操作的官吏,还会被视为干员,被看作是灵活干练,没有书呆子气。
第四,古代通讯手段落后,许多情况很难核实。皇帝知道了也没有办法。
即使比较成功的招安,由于阶级地位与社会地位的差距,当过“盗贼”的官员和其他官员也很难和谐地相处。宋神宗时期福建廖恩被招安之后,补右班殿直,当他在填写自己履历时写道:“历任以来,并无公私过犯(任职以来没有犯过错误)”(《文昌杂录》)。这句话本来没有什么错的,因为讲的是做官以后,但“见者无不笑之”。这就是说人们永远忘不了过去,廖恩会永远背着“盗贼”的黑锅。
南宋高宗时,福州“海寇”郑广被招安后负责统领福州的水军,每当初一、十五到帅府站班公参时,其他官员没有理他的,认为与自己不是一类。有一次,到了帅府,群僚正在谈诗。郑广到了,群僚依旧,仿佛没有郑广存在。郑愤愤不平,突然站起来说:“郑广粗人,欲有拙诗白之诸官。”大家一愣,倾耳静听:
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岳珂《ND055史》)
岳珂没有记载郑广念了这首诗后,造成了什么后果,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双方的隔阂会越来越深。被招安后的“盗贼”不愿意出席“公参”(到长官处参拜),这往往又成为不赞成招安政策的官员的口实,说被招安者没有诚意。从郑广这件事来看,它是有深刻原因的。
这些社会背景造成的互相猜忌,也可能导致被招安者再度拉起杆子,重新下海,统治集团中一些反招安派往往会据此说被招安者贼性难改,他们本来就是投机招安,并以此论证招安政策的错误。这些官吏不懂得或故意掩盖了一点,即他们反对招安也是造成被招安者心怀疑忌的重要原因,正是统治集团的不信任和猜忌才导致了招安的失败。
7如何实现成功的招安
实施招安政策的全过程中,是否对被招安队伍有个全面的、妥善的安排,是招安成功与否的关键。招安不是把几个搞武装反抗的头领拉过来,授之以官,就完事大吉了。有着丰富的政治经验的北南宋之交的宰相李纲,在上给高宗皇帝的奏状中说,招安多是以“官其首领”为终结,对于部队中的广大徒众往往只是解散了事,不再管了。这样,“其徒党中桀黠者,又复纠集徒众,自为头首,以俟招安,复得名目,递相仿效,无有穷已”。另外“其招安出首领,虽已补授官资,或与差遣,多是不离巢穴,不出公参,依旧安居乡土,稍不如意,或资用阙乏,则又相率为盗”(《李忠定公奏议》卷十五)。有的招安本身就不牢靠,它是宋统治者没有力量镇压武装抗争时无可奈何的一个选择。例如当时江西一带的状况就是:
所至,州县之间,既无城池,又无兵食,不过裒率金帛,以为犒设,书填官告,以议招安。才得片檄之申,便谓巨盗已息,孰敢定其要约,散其徒众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十一)
这里所谓“招安”只是用来蒙蔽朝廷的,统治者根本没有能力控制武装造反者,还谈什么解散其武装呢?他们所实行的不过是“官匪”合作,把招安做成一笔被招安者得官、招安者得利的交易。于是,已经受了招安的人们再度拉起杆子、重新下海的现象就不可避免。招安—反水—再招安成为一个公式,在许多地方出现。
为了使招安能够名副其实,李纲主张对被招安队伍的首领及“强壮桀黠之人”,要“结以恩信,使之改过自新”,并把他们调“赴军前使用,以除后患”,“头首与补正官资,及其强壮人并刺手臂,分隶诸军下使唤。若能用命立功,优与旌赏,或又作过,必杀无赦。其不能悛改,逃亡复归本土之人,许诸色人捕斩,籍没田产,编配妻子,以系累其心”。当然,这是最理想的状况。当时内忧外患,把造反人员编为对外的作战人员还是很容易的。调宋江去打方腊,不管是否符合历史真实,但小说家的这种想法确是许多被招安人员的出路。南宋绍兴时期,“海寇”大多是被招安的,招安后大多被派到海上镇压后起的“海寇”,上面说的郑广就被派去攻打有60艘兵船的陈小三,一举而胜。
不过要统治者实现对招安全过程的稳妥的控制(如李纲所设想的那样)是很难的。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上面说过的宋代地方武装力量的薄弱(无兵、无城、无食)和统治者的腐败。如谎报军功、杀良冒功、同僚之间互相掣肘、上下交相欺骗等等,都是官僚专制制度下官员们的拿手好戏。所以在招安过程中只要有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失败。
说招安(4)
8被招安人员的想法
民间的武装抗争中,最倒霉的还是没有介入武装抗争的平民百姓。宋仁宗庆历年间,荆湖南路(今湖南省)少数民族因民族矛盾而酿成武装反抗。为了迅速平弭动乱,“杀一人头,赏钱十千”。于是,“军人利于厚赏,道上逢人,即以为贼而杀之,至有头插标识,以免官军之害者。由是标识者,贼人杀之,无标识者,则官军杀之”(余靖《武溪集·余襄公奏议卷上》)。当时的有识之士如欧阳修、包拯、张方平、余靖等无不为民请命,谴责这种以民命为儿戏的暴行。生活在这种情境中的老百姓自然是深切盼望停止动乱,让自己过上安生日子。湖南转运使王逵,被包拯称为“凶暴无识,残恶有余,列位簪绅,心同蛇蝎,因缘奸诈,遂忝职司”(《包孝肃奏议》卷六)。在湖南时,横征暴敛、苛待百姓、杀人甚多,导致湖南少数民族叛乱。当他事发被撤职时,“潭(今长沙)父老数千人,共设大会,以感圣恩,与人去害。在城数万家,三夕香灯彻曙;又被苦之家,并刻木作王逵之形,日昔笞挞,其人心憎恶如此”。在皇权专制下,可怜的人们没有权力去追查是什么人把如此贪渎酷虐的王逵派到湖南去为害一方的,更不可能对此追究其责任,人们只有感谢的义务。然而,长久生活在无权状态下的人们的感谢的确是发自内心的。
参与武装抗争的普通民众怎么想?可供参考的资料很少,但可以想见,既然大多数人是为了活下去即吃饭而参与武装抗争的,那么随着这个问题的解决,必然使他们失去抗争下去的动力。何况皇权社会中,大多数人还笼罩在忠君意识之下呢?建炎四年(1130年)是南宋朝廷岌岌可危的时期,就这个时候还发现湖南茶陵被卷入武装叛乱的乡民,在自己的脸上刺上“聚集兴宋”四个字,其意在希望朝廷招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一)。
发起和领导武装抗争的领袖人物的想法会因人而异,但他们会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要通过武装斗争以求得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有的历史学家把古人现代化,用现代职业革命家的面貌给古代武装斗争的领袖画像,这是十分可笑的。例如南宋初年在湖南洞庭湖一带聚众抗争的领袖钟相,因未被招安,被历史学家评价甚高。他曾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近几十年,许多历史学家认为“等贵贱,均贫富”是农民的革命思想,实际上这是儒家“大同说”的通俗版),可是他却接受信徒的朝拜和财物,被人们称为“老爷”,并借此聚敛了大批钱财。可见其追求个人发展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皆见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三十七),并非沉溺于“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主义之中。当然,这里不是厚责古人,而是使读者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实际上这种做法一点也不奇怪,民间武装抗争的中坚与领袖人物是以游民为主的,他们多是失去土地或失去了正当职业,脱离了宗法网络,浪迹四方。他们或是江湖人,或是秘密宗教职业传教者,或是从事各种迷信宣传的人,或是被打散的军汉,也有少数处于边缘状态的士人和心怀不逞又进不了官僚队伍的文武吏员。这些人都对自己的未来有想法,“下半辈子的快活”、“封妻荫子”都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梦想“发迹变泰”,武装抗争显然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舍此,游民根本不可能进入仕途,不可能成为主流社会的核心人物。
如建州范汝为,出身于贩私盐(宋代茶、盐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