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个中国》第48章


耍蚊窀静豢赡芙胧送荆豢赡艹晌髁魃缁岬暮诵娜宋铩?br /> 如建州范汝为,出身于贩私盐(宋代茶、盐皆为国家控制物资,私贩要靠武力,多是浪迹江湖的游民才敢从事这个行当)之家,因打人致死,才拉起杆子,领导当地饥民造反。他是向往招安当官的,因为他的造反军中有一些士人参加,因而对招安以后缺少安全保证有较清醒的认识,所以他被招安后始终不肯放手军队,也不解散军队,充“民兵都统领”,而且把朝廷派去招安他的官员拉到自己一方,增加自己的安全度,但因为他时顺时叛,最终还是被将领韩世忠消灭。
9统治集团内各色人等的想法
任何时代都有不称职和不负责的官员,在专制制度下则更多,宋代也是这样。像建炎、绍兴那样危险的时期,许多文武官员依然是缺少责任感,这些官员如被派去平弭动乱,他们对待所谓的“盗匪”,则多是“玩寇自重”,力主招安,并在招安过程中为自己捞取好处。这在范汝为的“招安—反水—再招安”的反复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不仅最初朝廷派去镇压的神武副军都统制、福建制置使辛企宗畏首畏尾,怯懦不前,遇到范军躲着走,就是被派去专职负责招安的官员谢响、陆棠、施逵等,竟秘密为范汝为出谋划策,告诉他如何在招安中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得最大的利益。这从范汝为角度看自然是大大的好事,可是从宋王朝角度看,他们就属于“叛贼”一类,后来三人被追究,谢、陆自杀身亡,施逵改名换姓,跑到北方的金国,为其消灭南宋出力,官至翰林侍读学士。在“武官怕死,文官要钱”的政坛风气中,许多招安成为了造反者与执行招安者之间的交易。范汝为一案闹得太大太久,最后还是被揭了出来,许多官员因此获罪。
那些尽职而又称职的南宋官员中,反对招安政策的居多,尤其反对没有统筹安排的、盲目的招安。这方面在南宋建炎、绍兴间以李纲、赵鼎为代表。这些官员认为招安不仅不能平弭武装反叛,而且只能进一步刺激武装抗争,因为一些不逞之徒通过招安吃到了甜头。这些我在前面已经谈到。至于南宋初的名将如张浚、岳飞、韩世忠等,都是直接镇压民间武装反抗的骁将。钟相、杨幺、范汝为等南宋较大规模的武装反抗被镇压,他们都出了很大力量。
南宋高宗赵构在登基之初是力主招安的,那时他的帝位还不稳定,被金人赶得一直向南奔窜,一度还被赶下海。高宗主张招安不仅是因为他没有力量去镇压,更希望这些有组织的武装抗争能够去与入侵的金人战斗。到绍兴年间南宋政权逐渐稳固了,他的态度就有所转变。绍兴二十八年严州遂安出现民间的武装反抗,事情报告到高宗那里,高宗对宰相说:
招安非良法,命之以官,是诱之使为盗,不若移此以赏捕盗之人,盗知必见获,则可使无盗。”于是,大臣们颂扬说:“圣虑高远,非臣等所及。”(《中兴小纪》卷二十八)
自此以后,招安也就日渐其少了。
10余论
读者可能要问:你在行文中那么NB024嗦地用“民间反抗”、“武装抗争”、“武装反抗”,为什么不用“农民起义”、“农民战争”这类通用词语呢?这里说一下原因。
第一,何竹淇先生那四大本书虽然题名曰《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实际上所收录的许多不是农民起义,特别是北南宋之交时,许多是散兵游勇叛乱,茶盐私贩的反抗,有的是占山为王的盗匪。但是不管这种武装抗争是什么性质的,共同点都是来自下层社会的人们对现存政权的暴力反抗。
第二,因为记载缺略,许多武装抗争甚至连具体内容也闹不清楚,史书只是概而言之曰“盗贼”,今人就翻译为“农民起义”,这是不准确的。所以本文使用了“武装抗争”这类较为中性的词语,以示慎重。
第三,即使参与武装斗争的群众大多是农民,其领袖与中坚人物也多是游民,其破坏性很大,也很难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最后以失败告终。对于这一类的武装反抗如何定性分析,我还未完全想好,所以这里笼统地称之为“武装反抗”。
近几十年来,历史学界一贯把“招安”作为批评对象,用极端的语言丑诋被招安的古代造反者。从这种逻辑来看,一旦造反以后只能有两个前途:一是推翻了统治者自己做皇帝(真做了皇帝也有罪名——背叛农民起义),起义者都做文臣武将;一是做烈士(这是被现代史学家认为最光荣的前途)。为什么这些造反者就不能与统治者达成妥协,造反者回家重新当老百姓,或被招募当兵或为官呢?为什么就不能尊重古人的这个选择呢?这是我读了一些关于评论招安的文章后百思不解的一个问题。
说招安(5)
要推翻旧王朝、夺取天下自己做皇帝,不是轻而易举的,这是需要许多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有许多有知识者参加,也就是说要有政治经验的文人士大夫的加入,并成为其谋主。没有游民或农民单独打天下而能成功的。北宋时的欧阳修曾指出,当时京西“盗贼”虽多,但没有为他们出谋划策之人:
若使其得一晓事之人,教以计策,不掠妇女,不杀人民,开官库之物,以赈贫穷,招愁怨之人,而为党与。况今大臣,不肯行国法,州县不复畏朝廷官吏尚皆公然迎奉,疲民易悦,岂有不从?若凶徒渐多,而不暴虐,则难以常贼待之,可为国家忧矣。(《欧阳问忠公集·论募人入贼以坏其党札子》)
这段话可以说基本上概括了两宋时代的民间武装抗争的状况,大多数民间的武装反抗是不能与打家劫舍的“盗匪”划清界限的,他们做不到“不掠妇女,不杀人民”,而且也是不能杀富济贫的。他们的武装反抗还没有构成政治行为,缺少宏谋伟略,因此,他们存在时间都不长,旋生旋灭。在没有新的意识形态传入时,要取得天下,必须遵从并灵活运用传统的政治文化。所谓传统政治文化就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融合兵家、法家、纵横家部分思想意识的综合体,包括其理想主义和操作性两部分。那些秘密宗教不管是属于佛教系统,还是道教、祆教、摩尼教系统,也不管这些秘密宗教在鼓励造反中起过如何重大的作用,但是它们都不能成为取得天下的工具,都不能把造反者推上皇帝的宝座。这一点被无数造反失败和成功的事例所证明。太平天国坚持“拜上帝会”,把传统的孔孟的著作统称为“妖书”,付之一炬,要靠洪秀全创造的教义打天下,虽然太平天国闹的声势很大,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这从反面证明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威力。武装反抗的第二个结局是被镇压下去,这对统治者来说是寤寐求之的好事,对于造反者则是个悲剧。
武装反抗的第三个前途就是被招安,当造反者的力量还不足取代统治者的时候,又不想死,如果统治者来招安,这就是惟一的选择,也是自然而然的事。造反队伍中的领袖人物有可能比一般造反群众更热衷于招安,这虽然有企图投靠统治者和往上爬的嫌疑,但须知,把跟随自己造反的群众带出死境也是这些领袖人物义不容辞的职责。招安对大多数参加者来说不是最坏的结局。
上面说了那么多,其意在于说明“招安”这个政策,不管统治者在其中耍了多少手段,而且有些招安也不成功,成为统治者残酷镇压的另一种形态,但造反者对于招安的认同不能完全否定。如果统治者认真执行这个政策,它在历史上也是具有正面价值的。虽然招安是统治者的政策,往往也是他们主动实施的,但应该看到招安政策也是专制统治者无可奈何的一种选择,而不够强大的武装抗争的领导者和广大参加者往往愿意接受招安,以不多的成本换取自己所向往的东西。
招安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许多招安最后以失败告终,这里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专制统治者不承认老百姓有权力争取自己的利益。
宋代一些文人士大夫更希望“招安”最好行于民间武装反抗之前,因为这种政策有利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国家和百姓,其中最关键的是安抚好可能成为武装反抗的领袖人物。宋代的重文轻武的政策不仅使得尚武之风下沉,而且把许多可以为主流社会所用的“豪杰之士”赶到了造反者一边。华州狂士张元(他曾写下“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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