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历史误读》第35章


一场政变,一场清除不合作者的血腥火并在后来者的虚情假意中开始了。晁盖、刘唐表面上去保护王伦,实际上是把他推到一个更易让林冲下手的位置。林冲揪住王伦,王伦的原格局的杜迁、宋万、朱贵也被三阮及公孙胜看住。第二方,直接消灭了第一方,于是,第三方占据了主流。杜宋朱三人都跪下叩头,称:“愿随哥哥执鞭坠蹬。”不过,他们判断错了,林冲是不想做第一把手的!
重构的权力秩序在林冲的主导下进行着:晁、吴、公孙三人占了前三名,林在前三人的劝说即发出明确的合作意向后,坐了第四位;第三方的位置变换成了最强势的一方,原来第一方的杜宋朱三人只好自觉地排在末尾,认可在新头领与他们之间夹上几位强者。
杜宋朱三位是非常智的,在新的一方格局中,三人的利益完全能够得到保证。后来的事实证明,也确乎如此。中国历来的按资排辈的规则于此不复存了,这是一个新的制度格局,完全凭实力--或德行或武艺来排位。一旦排定,大家尽可放心地去喝酒吃肉,因为兄弟们之间已经用义气作为无形的章程团结到一块。
这里是充分竞争与充分合作的格局!
维持充分竞争与充分合作的格局,就需要一个灵魂性人物。他就是吴用。在顺利救了宋江、戴宗之后,他自愿地把第二交椅让给了宋江(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吴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在晁盖死后,他引导众意,死死地把宋江放在第一位上。这并不是为自己的位置考虑,而是为了整体利益。
晁盖作为一把手,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把一个合作性的格局当成了个人独资企业。在临死的时候对宋江说:“贤弟保重。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再明白地说:你宋江不能由第二位自然升到第一位!
宋江当然明白此话的含义。
在重造格局的关头,吴用再次发挥了灵魂作用,他策略性地否定了晁盖的路线,把宋江定在了实质性的领导地位:“然虽遗言如此,哥哥权且尊临此位坐一坐,待日后别有计议。(第六十回<公孙胜芒码山降魔,晁天王曾头市中箭>)。宋江确实没什么武艺--与林冲这类的武学专家比,他那两下子不过小儿科,但他有两项资本:一是在英雄们的圈子里以义闻名,第二他是晁盖吴用等人的救命恩人,“担着血海的干系”给几个人送了信。之于第二点,晁盖的遗言更没了道理。
宋江在卢俊义彻底上山后的新变局中,为了“忠义”二字,重申晁盖遗言,并依此力推卢俊义为第一把手。他实质上也充分认识到晁盖遗训的错误之处,只是不便说明,故此说了三件似是而非的理由。
在吴用的操纵下,武松、刘唐、鲁智深都反对宋江的谦让。宋江是个聪明人,出了一道各打一府的考题。宋江胜了,这是必然。
善用鬼话不可或缺
卢俊义打东昌,连输了两阵,还得宋江增援。原说的竞争为头儿的事儿,已成定局,但宋江是个善于合作的人,正如他在作小吏时尽可能地交往社会人物一样。
为了确定秩序的合法性,让权力结构造成为不容置疑的伦理,他得借助鬼话。
在拿下东昌府并收了没羽箭张清后,天上掉下了石碣。石碣从天上掉下来时,气象惊人:“是夜二更时候,只听得天上一声响,如裂帛相似,正是西乾方天门。众人看时,直竖金盘,两头尖,中间阔,唤作开天门又唤作开天眼。”(第七十一回<忠义堂石碣受天文,梁山泊英雄排座次>)。
挖出石碣,经人翻译,再刻到石碑上,一切拿定了。宋江遂以天文为据,对大家正式训令:“星辰都已分定次序,众头领各守其位,各休争执,不可逆了天言。”
天上掉石碣不过是对九天玄女授天书的一次确认而已,那时,九天玄女就叫他“宋星主”了(第四十二回<还道林受三卷天书,宋公明遇九天玄女>),到了石碣刻成碑文,他还大吃一惊:“鄙猥小吏原来上应天魁。”云云,明显是在做假吗!
相对于晁盖,宋江确实高明多了。晁盖只说了一次七星入屋(见第十四<赤发鬼醉卧灵官庙,晁天王认义东溪村>),并且斗柄上一颗小星飞了。
那飞了的小星,显然是他命运的隐喻!
比之于晁盖,宋江有私下里的信仰,他对九天玄女许过愿,也未公开自己这次神秘的经历。所以,对未来他更有坚定的信心。晁盖则是无信仰者,任何偶然的神启对他来说都有自己的主动性选择。七星入屋的梦(--或许是他的编造),他认可;而出发攻打曾头市时,风折军旗,他却认为“天地风云,何足为怪。”…
鬼话或谣言是对立双方的共用武器,但多是对强势一方的伤害大。在黄文炳去蔡九那里汇报宋江的反诗情况时,蔡九告诉了他一个来自最高层的消息,东京正流传着儿谣:“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纵横三十六,播乱在山东”并且司天监的观象结果也预测到了这一点。天象与儿谣给官方造成了极大的震动。在晁盖宋江攻打曾头市之前,曾头市就放出了挑衅性儿谣,说:“扫荡梁山清水泊,剿除晁盖上东京。”
晁盖发怒了,他要灭掉造谣者。但,他犯了兵家大忌:“将不可怒而致战。”
终于,他成了鬼话的牺牲品!
第五章技高一筹的治术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集法官与律师于一身的张汤
误读点评
◎在生活的时下,一方面,我们痛恨司法腐败,另一方面又深蔽于历史迷障,希望出现如古代那的执法如山的好官。殊不知,所谓的清廉,往往是建立在野蛮杀戮之上的!从汉之张汤到唐之来俊臣再到明代的魏忠贤(及其爪牙),酷吏们不但在残害平民,也在残害体制内的同仁。文祸再经典不过地诠释了中国酷吏文化的顽强性——酷吏之害,甚于贪吏之污!
只有人们明白了历史上酷吏文化的本质,才会知道“文祸”并非“史无前例。”
●当新儒学以复兴旗号向天下人宣示他们的理想时,孔儒“上智下愚”的“分层定理”也复活了。殊不知,中国历史残酷的变乱——从政治、军事到经济、庶务,一次又一次打碎了“分层定理”。在下者狡黯乃至坦率地蒙蔽在上者,在上者或是混然不觉,或是迫于大势而隐忍退让。
”上智下愚“从来就不是中国社会的真实状态!
◎我们的文化是一个忽视弱势群体的文化,从来不肯精心地(更不用谈认真正)保护弱势群体。奉公守法,成了愚昧无知或不知权变的别称。可悲的是,弱势群体一次又一次地被改写成强盗,或成了强盗的合作者。看看《水浒传》中桃花庄刘太公夹在官与贼之间的窘态,便该明自:不懂历史分析的方法去读《水浒传》,也是中国人读书的一大误区。
于此,乃有重复之叹:懂行的看门道,不懂行的看热闹!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但是,这却是在西汉中期以后形成的典籍《礼记》中的刑政规定,<王制>篇称,有四种罪行可以“不以听”即不经审判:
1、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2、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3、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4、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四大刑名都是处理与政治有关的所谓非法行为的,特别是对言论的治罪。
《礼记》成于宣帝时,作(编)者分别为戴德、戴圣叔侄。前者之作称为《大戴礼》,后者之作称为《小戴礼》。一般情况下是专指《小戴礼》的。
《小戴礼》综合了战国至西汉初期有关礼的问题讨论的文章,其中包括孔子的弟子的论述。虽然《礼记》非孔子之原作,但是也是对孔子礼制思想的精细阐述,同时也表现孔子宗法思想对汉初的影响。
<王制>一篇是在汉文帝时就有了定型,系统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