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宦简史》第10章


这些措施无疑取得了成功,清帝国即使在最内忧外困的日子里,来自阉人的祸乱也是极其有限、可以忽略不计的。
第三章:性
异性恋(1)
有两个意象萦绕着古典时代的知识分子,一个是蛇,另一个是蝴蝶。中国最为经典的爱情故事可这样表述:白蛇、青蛇和书生;两只蝴蝶。现代心理学认为,蛇和蝴蝶都是一种性的意象:蛇表示男性生殖器,而蝴蝶,则是无性状态的暗示——前者因其在外形上酷似,所以方士们据此解梦,如果一个女人梦见蛇,那她显然有了性的渴望;蝴蝶尽管属于动物,但它跟猪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其没有一丝一毫的肉欲气息,所以,将它归为植物也许更为适当(不是有枯叶蝶这样的蝴蝶吗)。据此,我们基本可以断定:蛇代表了中国文化中的纵欲倾向,而蝴蝶,则代表了它的禁欲倾向。我们无法简单而粗暴地将这两种倾向分出高下,但梁祝尽管是一个悲剧故事,两只蝴蝶最终在空气中自由自在地飞,则可以看做人们对精神恋爱的普遍期许和诗意幻想——真正悲惨的则是作为喜剧主角的白蛇,它最终被压在了塔下。塔式建筑在弗洛伊德的信徒们看来,也是一种男性生殖器的隐喻,如此,这个伟大的神人相恋的故事可如此阐释:男人害怕作为欲望载体的女人,所以梦想有一个强大的性器能将女人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以上两个隐喻故事中,男人都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他们没有办法通过一种强力意志让自己获救,所以只能选择变成蝴蝶,或借助外力让自己在性上挽回一点面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摆在男人面前的出路只有两个:要么自阉或被阉,要么建构一种优势话语,宣布女人的性欲为非法。事实上,操持了话语权的古代知识者从来都是朝这两个方向不遗余力地努力着,他们在割去自身生殖器的同时,也为女人套上了重重枷锁。 
相对而言,生理上的阉人还算一种比较健康的型态,尽管在主流话语的构造下,他们在性上的任何作为都被视为肮脏甚至变态,但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任何一种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性方式,都可以视为对性行为和性话语的积极建构。这样说容易明白:相对于狗儒主义风行的精神受阉者,生理上的阉人们为改善这种尴尬处境,至少是在积极地作为着——在今天这个资本上升的时代,身残志坚的励志故事被不断传颂,那阉人为争取自己的性权利而进行的努力,又有什么理由被我们不齿呢? 
其实,主流社会对阉人性行为的敌意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阉割作为一种性惩戒和性剥夺方式,任何妄图恢复性权利的阉人,都将被视作对这种惩戒方式的不服从;二是阉人的性行为方式,绝对是对主流趣味的一种冒犯。主流社会的潜台词可以这样浅显表述:第一,阉人压根不应该有性行为;第二,即使有性行为,也压根不该如此进行。可以说,绝大多数人执着于第二条,而从未对第一条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故此,一整套让阉人变成阉人的权力体系逃脱了审问,而阉人本身则受到了无休止的盘诘。 
从这点出发,我们妄图再次回头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审视阉人的性方式,并尽量避开道德上的空洞盘问,而从技术角度看待他们对此的不懈努力。众所周知,阉人因为无法传宗接代而被视作对皇权毫无觊觎之心,所以禁止他们的婚姻生活是应有之意。但东汉、北魏、唐、明、清后期等阉党繁盛的时代,一些得势阉人却被允许结婚并收养义子——他们的性生活受到家庭这种正当方式的保护,而财物和爵位,则可以不同程度地遗传。从这个角度来说,阉人的性是被社会化了的性——财产关系是其核心,生物意义上的性快感反倒置于次席。 
尽管如此,阉人们也从未放弃对性快感的追逐;家庭,则是一件包裹性的外衣,为光明正大地披上这件合法外衣,历代阉人们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这样的努力在动荡时代显得尤为有效 。不过这样的说法还是令人生疑:阉人缔结家庭的权利是他们争取而来的。事实上,缔结家庭有违施阉者的初衷,但作为对阉人们在其他事项上的奖掖,他们的这种行为被默许了——为取得这种默许,他们不得不在战事一类的问题上表现得忠勇有加。当然,这一切得以成立的最大前提是:阉割的意义已由代死之刑变为了宫廷服务的需要。 
但家庭的界限很快被突破,阉人们也习得了他所在时代的士人风气,纳妾、嫖妓等事件不断发生。讲排场的安德海去南方为皇帝置办龙衣,竟然不忘携带名妓十名同往;而此后的李莲英、小德张等,都跟当时的著名妓女多少有些瓜葛。不过,这种以金钱为纽带的性交往方式,多少掩盖了历史的真相——事实上,在明代后期的宫廷里,早已形成了一种乌托邦风尚:阉人跟宫女的公开婚姻。尽管神宗和崇祯极力禁止此事,但丝毫没能见效——这种风尚一直持续到满人入关。在神宗之前,明代中后期的大多数帝王都认为,阉人性能力既然已经丧失,所以即使跟嫔妃们“对食” ,也不必太过计较。 
但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是:失去男根的阉人,性生活如何可能?是的,我们有理由认为金钱和权势是他们组建家庭的筹码,但作为家庭生活的核心,性是如何被实现的?据《潜书》记载,“太监性淫,不胜其扰。交接之际,其阳亦突出将寸。”正是靠这不足一寸的“突起”,妻妾也“不胜其扰”——这个词必须被不断琢磨,才可在一种想象的空间里完成对阉人异性性方式的构造与把握。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他们很多时候需要借助“器具”:火(烫),针(刺),鞭(抽)。在今天,这些器物往往被当做施虐/受虐型性行为的辅助工具,并挂在成人用品商店出售,但我们仍然没有足够的理由将之完全排除出变态范畴。而假具,显然也颇为流行,以至于闹出人命,从而进入当时著述者的眼界:“今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
自体性行为(1)
这样的情景在古典才子佳人小说里屡屡出现:男女主人公在雕梁画栋的屋子里调情,仆人则在窗户外面观淫 。这如果尚且算不上什么的话,那“通房丫头”这个建制就多少有些尴尬了:她名义上是男主人的妾,但往往充当的,却是男女主人性事上的助手——铺床,叠被,替男主人穿衣服,帮女主人梳头发。尽管她偶尔可以得到男主人的“临幸”,但在独占欲极强的女主人的严密监视下,她往往得不到什么机会。况且,在中国帝政日益加强的漫长时代里,所有有钱娶得起两个以上老婆的人,都无形中扮演着皇帝这个终极男人的妾的角色。一种男子的理想形体和气质逐渐形成了:广舒长袖,温文尔雅。在各种金石药物的帮助下,他们终于颇具一副“仙风道骨”,我们把这叫做:风度。而男子的配饰,也从宝剑变成了扇子,或者萧,交通工具,则由马变成驴,再变成轿子。再仔细琢磨“玉面书生”“风流倜傥”这样的词,你也许会明白,正妻在大多数时候都不能得到性上的满足,何况妾。所以,在中国古代,基本形成了女性作为稀缺资源的乡野社会和男性作为稀缺资源的上流社会这种二元对立模式。 
靠门第观念和武力维护着的这种二元结构,基本是两个封闭的、不相互流通的圈子:上流社会多余出来的女性,决计不会跑到农夫那里去;而乡野社会多余出来的男子,宁肯兄弟数人共用一个妻子,也几乎没有溜上哀怨贵妇人床榻的可能。合法而完备的卖淫制度虽然为解决富余男子的性问题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但仔细想来,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卖淫只会让更多的处于经济弱势的乡野女子跑到有钱人扎堆的城里去,这无疑加剧了上述矛盾。除了卖淫,正经穷人家的女儿还可以选择去有钱人家帮佣,而男子,则只能当佃户。我说的是,在漫长的农耕文明下,乡野社会的男子并没有太多流动的机会,他们进阶的唯一出路是:科考。科考跟采女 一样,通过层层选择与规训,最终只有符合帝王审美趣味的人,才能来到帝王身边并成为一名新贵。 
女人作为一种财产,只会向上流社会富集,这直接促使了壮阳偏方、御女术及秘戏图在贵族中的流行。但这终究没能使他们像种马一样强健,相反,贵族日益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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