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宦简史》第11章


女人作为一种财产,只会向上流社会富集,这直接促使了壮阳偏方、御女术及秘戏图在贵族中的流行。但这终究没能使他们像种马一样强健,相反,贵族日益没落了——从体魄上和精神上莫不如此。在这种景况下,女主人跟家奴之间的淫乱,再也不是什么秘密。但女仆们,则显然只能“用手指儿告了消乏”——中国关于手淫的记载,多是发生在年轻女仆身上。这并不说明混迹于贵族中间的女仆受到了比乡野村夫更多的性压抑,事实上,在男权社会中,女人无论如何,都处于被描述的境地,更何况跟上流社会伴生的女人——她们天生处于话语中心,我的意思是,她们的一举一动受到书写者的严密注视。在一种把玩心态的驱使下,手淫女仆逃脱了道德的检阅,成为腐朽的上流社会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议题。这种强势话语最终使乡野村夫的性问题没能浮出水面——千百年来,关于他们的辞藻少的可怜,要么是“刁民”,要么是“饿脬”。至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手淫作为基本的自体性方式,在中国古代不是没有大面积并持久地存在过,而是被主流视野长期忽视了。 
作为对这种忽视的补救,一种意淫文化被发展了起来,从屈原到曹植到曹雪芹,他们像怨妇一样从隐喻到隐喻,从不肯直接摆明自己的态度和观点,他们让君王去猜。中国文人少有指日发誓者,而多有对月舒怀者,可以说是这种意淫文化侵蚀的结果。在强大的帝王面前,文人都自觉把自己扮作了女性,这使得他们跟阴柔的事物有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感,借此,他们集体自阉了。 
所以,只有一个问题最终构成了性问题的核心:阉人的性,或者说是受阉后的知识分子 的性。因为缺乏一个正常的、阳刚的出口,使得性能量不得不依赖手、口、眼睛、耳朵、鼻子等器官得到宣泄。性的宣泄方式直接影响文化的走向——在此,我不惮于背上机械主义的骂名,而从简给出一种大致的对应关系,并略加说明 : 
(性的正常宣泄通道被堵塞) 
器官 特征 文化及器物 
手 机巧的 内绣鼻烟壶 
口 味觉的 满汉全席 
眼睛 视觉的 仕女图 
耳朵 听觉的 笛子,古筝 
鼻子 嗅觉的 古董,发霉的经卷 
正是通过这些器物,中国古代文化人在塑造着他们的性方式的同时也被他们的性方式塑造着——今天我们终于悲哀地看到,这种漫长的互动实质上是一个相互伤害的过程。相对于中国文化中阴茎的长期缺席,在西方,它则是长期在场的 ——西方人甚至以它为本位。这直接导致了今日他们在文化上的强势。而对于男子的手淫问题,西方文化也并未采取回避的态度 。 
对于同性性行为,我们首先需要做一个风尚史意义上的回顾。 
古希腊人在鸡奸问题上从不躲躲闪闪,普遍流行于老师和学生间的同性恋行为被认为是传输男性美德——当然,精液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美德的载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还能够提供婴儿的灵魂。但如果一个成年男子让别的成年男子鸡奸,他则会受到耻笑,大家认为他在此事上扮演了女人。这种成年男子与少年男子间的亲密关系大多是在公共体育馆中结成的,因为在那里,人们可以完全裸体。体育馆在古希腊的职能是:运动,洗浴,喝酒,讨论哲学。后来的许多学者为了给那个先贤辈出的时代留点面子,竭力证明这种师徒间的鸡奸采用的是股间性交法,但历史学家威廉·阿姆斯特朗·珀西第三在《古希腊的鸡奸和教育学》中说,肛门插入更常用。古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曾经嘲笑过那些用屁股性交的人,但在那个时代,他的观点显然毫无市场。 
酷喜鸡奸的希腊人并不以阴茎的雄壮为美,相反,他们的画家为了蔑视外国人和奴隶,都情愿给他们安上斗大的阳具。对细小阴茎的偏好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可以寻求到牵强的解释:在大的阴茎里,精子会变凉,变得没有生殖力。今天,我们只要稍动脑筋,便会对古希腊人这种审美倾向做出令人信服的猜想:细小的阴茎相对适合鸡奸。 
到了罗马人那里,这种风尚并未得到继承。在他们看来,将屁股对准别人的阴茎简直不可思议。他们的男性气概完全是在战场和女人身上来体现的,与此相伴,大阳具受到推崇。罗马的将军会根据士兵阳具的大小来委任他们,可以相见,在这种将阳具作为权势象征的社会,阉人会受到怎样的“礼遇”——《罗马帝国衰亡史》中的一句谚语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人们对阉人的态度:“如果你有一个阉人,就杀了他;如果你没有,就买一个来,杀了他。” 
基督教的兴起让一切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行为都趋于衰微。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权力-话语”建构过程:凡不合乎基督教性道德的性行为,都是反自然的。背负自然的名义,异性恋被认定为人类的天性,与此同时,同性恋则成为违背人性、违背天理的行为。当异性恋成为所有人的观念并一代代流传时,同性恋作为一种可能的性方式,不再遭人们鞭笞和讥讽,它俨然已被遗忘了。所以当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性学先驱遮遮掩掩地谈到同性恋时,人们瞪大了眼睛,他们惊诧的不是性学家的奇谈怪论,而是世间居然还有同性恋这么肮脏的事! 
在中国,情况相对简单。尽管同性恋可以追溯到黄帝那里 ,但直到1740年,满清政府才将鸡奸刑事化——成人间出于自愿的鸡奸也将受到惩戒 。作为中国同性恋史上的一个立法事件,它明确无误地传达出这样的信息:性被道德化了。此前对性的一切立法都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是否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在整个私有制时代,这样的立法原则显然能够取得多数人的赞同。我的意思是,在漫长的年代里,同性恋并未受到彻底干预,这使得此风见长,而仅其中著名的参与者就可以拉出一个长长的名单:齐景公—羽人卫灵公—弥子瑕楚王—安陵君魏王—龙阳君楚怀王—屈原汉高帝—籍孺汉惠帝—闳孺汉文帝—邓通 、赵谈、北宫伯子汉景帝—周仁汉昭帝—金赏汉武帝—韩嫣 、韩说、李延年、卫青 、霍去病汉宣帝—张彭祖汉元帝—弘恭、石显汉成帝—张放、淳于长汉哀帝—董贤汉光武帝—严光汉和帝—美手腕者前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性伙伴——他们中的一部分是士人,一部分是阉人。在这里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阉人比正常人有更明显的同性恋倾向。动物学专家加入了这个命题的讨论,严谨的德国人 根据观察得出结论:阉割的动物并不呈雌性化,而呈无性化。但西班牙人 立即反驳:从动物身上得来的结论未必适用于人,何况阉割过的公鸡经常被其他公鸡认作母鸡,而作交尾上的尝试;阉鸡也常有孵卵的姿态。
同性性行为(2)
《后汉书》后,正史中的同性恋事件越来越少,但野史、传奇、小说中却日益增多。这大致可以这样理解:主流观念越来越认为同性恋是不体面的事,但事实上的同性恋行为却并未禁绝,相反,上行下效,它在民间获得了巨大的市场。但这同样不意味着民间观念对此事的赞赏,因为记述者大都以“猎奇”“把玩”“嘲讽”的笔调来叙述民间同性恋事件。因为任何形式上的绝对观念并未在中国得到充分发展,所以表现在对同性恋的态度上,我们的文化并未彻底反对,也未彻底支持。 
总体说来,文献中出现的与同性恋有关的名词大致有:外宠,分桃,龙阳,断袖,佞幸,嬖人,男色,男宠,男娼,男妓,男闾,男欲,男淫,男风,南风,左风 ,翰林风,勇巴,打篷篷,顽童,娈童,俊仆,兄弟,契兄、契弟,契父、契儿,小官,大老官,小朋友,卯孙,牵孙,卯生,拿卯,旃罗含 ,小唱 ,小手,相公,象姑,拉纤者 ,同单 ,垆子,邓生,等等。以上述词汇在文献中出现的频率计,则大致可以看出各个朝代同性恋的盛衰景况 。 
其实,中国古代的大多数同性恋事件都发生在双性恋者身上,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双方都是双性恋;二,一方是双性恋,另一方是同性恋。在后一种情况中,又有两种可能:一是同性恋的那方有发生双性恋的可能,二是同性恋的那方没有发生双性恋的可能。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如果同性恋能够从生物学上取得完满的解释,那这种必然行为则再无讨论的必要,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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