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宦简史》第13章


衅谑?0年,肛交是15年,口交则要终身修苦行,但谋杀犯修苦行的期限则是7年。上帝训诫人们“多育子女”,所以交配无罪,为了让人们将充沛的精力用在交配而不是以快感为目的的私通上,教会一度变成了一个男性性功能障碍诊疗中心,正如《男根文化史》的作者弗里德曼所言:“如果性欲是梵蒂冈的头号公敌,那么阳痿是第二号。”男子可以以阳痿为由宣布拒绝或退出婚姻,但必须经过教会的鉴定 ——教会有义务让一个有性能力的男子在家庭内繁育上帝的子民,而不是借口阳痿拒绝承担这个责任,却把精力用来私通。 
在中国,由于绝对观念并未在宗教背景下彻底发育,所以几乎没人愿意浪费精力来探讨性的意义:禁欲是相对的禁欲,纵欲也是相对的纵欲;性既是生殖,也是快乐。私通尽管也曾作为一种犯罪,但那不过是对财产的侵犯,如果对方的丈夫或者父亲不予追究,男子往往赔点钱即可了事。强大的贞操统治,并不能说明这个东方民族在道德上具有洁癖,它不过是一种婚前和婚后的财产保全方式。这个乐观而务实的民族不愿意用一种绝对观念将自己逼上死路,佛教进入中国,也就有了俗家弟子:吃喝玩乐修行,一样都不耽搁。而对性的统治,其实质就是对财物的看守和处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以这样理解:一、无人延续香火,相当于死后无人提供阴间的食宿和其他开支;二、现世的财产无人继承。而这都是无法容忍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回头再来审察生殖器的意义——它真的相当于存折的密码。阉割作为一种代死之刑,立即变得容易理解了:在罪不至死的情况下,割掉罪犯的生殖器,相当于判他死缓并藉没全部财产。 
断子绝孙的阉人自受刑之日起,还要在世上活那么多年,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比死刑更不人道的惩戒方式。但很快,阉割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它很少再作为代死之刑,而更多地是出于宫廷服务的需要——阉人从“戴罪之人”变成了服务业从业者。在前者那里,阉割是他的行为招致的必然结果,而后者,则是自主选择的一种劳动方式。作为特殊劳动者的阉人,其财产私有是天经地义的。我的意思是,当阉割不再作为一种处决财产的极端方式时,阉人养子,便能够被统治阶层容忍了。秦赵高开了阉人养子的先河,而东汉,阉人的养子不但可以继承财产,就连爵位也可以继承——汉末的郑、曹两大家族,就是阉人传国袭爵制度的结果。北魏沿袭汉制,唐初虽规定阉人不得养子,但禁令被屡屡突破,至德宗时,局面已无法收拾,他只好规定:内侍五品以上,许养一子,仍以同姓者,初养日不得过十岁。尽管李唐王室在此事上做了足够的退让,但仍然不能满足阉人的要求,宦官杨复恭竟然养子六百多人。养子作为结党营私的一种手段,被中晚唐的阉人们娴熟地运用着。这时候,养子并不是为了延续香火,而是壮大权势 。宋汲取唐的教训,规定阉人四十岁以前不许收养义子,四十岁之后也只限收养一子,且本为阉人养子的阉人,不得再收养义子。这种措施收效甚好,但朱明王朝并未沿袭它。明时规定,阉人的财产和爵位可荫及弟侄族人,这使得大多数阉人不再愿意收养义子。 
绵延千百年的阉人养子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权宜措施:皇室无法容忍具有生殖能力的外姓男子玷污皇室血统,但又在粗暴地断绝别人香火的同时心生愧疚——养子不失为一种解决矛盾的良方。
快感意义上的生殖器
试想想这样的情景:一群人,手拉手围着一堆篝火,载歌载舞。这种初民景象常常被我们一厢情愿地解释为庆祝,或者祭祀——一种目的性行为。在现代文明人的眼里,初民们是那样胆小怕事,并容易满足——是啊,天上滚过一颗雷,地上长出一颗庄稼,他们都要举办活动,以求神灵息怒,或向神灵谢恩。在“性交作为目的化生育”的观点遭到科学进化主义者的质疑(他们质疑的理据是,初民并不知晓性交是生育的必要条件)时,一种流行观点诞生了:初民性交是为了战胜恐惧。他们设想了这样的景况:豺狼虎豹时刻光顾初民居住的山洞,初民们被恐惧感笼罩着,为了战胜恐惧,他们本能地抱到一起,并做爱。是啊,如果繁衍可以看做一种高级的盘算,那战胜恐惧尽管带有目的性倾向,但如论如何,也只能算做一种本能反应。而生育,只能作为一种偶然结果来理解:子嗣只是战胜恐惧这种本能企图的副产品。 
从这个意义上讲,快感跟战胜恐惧是同构的。快感就是对恐惧感的反动。当发情期消失以后,性交不再是一种执行造物密令的本能行为——它随时随地可以开始,这为目的化性交提供了现实上的可能,因为恐惧总是不期而止。现实意义上的威胁迫使人类在应对外界的技术方面不断做出革新,而与此伴生的心理恐惧则直接构型了人类的意识。这样说更容易明白:当豺狼虎豹等异己性力量时时侵扰婴儿期人类的宁静时,即使作为一种本能反应,人类也不得不给自我围上藩篱——主体性疆界于是产生,“我是什么”由此成为一个问题。由性而生的神秘陶醉并未阻止“自我”的最终觉醒,理性的上升让人类总体上在向死而生的态势下重建秩序。 
性,于是被重新审视。 
它首先作为能量的一个外泄通道而被严密看管——在身体作为劳动力的同义语的悲惨年代,这种看管显然具有积极的意义。直至今天,对一个罪犯的惩罚仍然是监禁起来,剥夺性权利,并让他去做苦工。性看起来成了一种权力,无权享有它的人,被剥夺的并不仅仅是交配、生育的资格,而是突破主体性疆界的可能。庸俗点讲,当一个人再也无法跟他人亲密接触时,他的孤独感是彻骨的。这让他成为一个异类——一个主体性不断凝聚的异类。尽管性交流相对其他群体交流方式而言,显得那么私密、封闭、不具有任何乌托邦气,但毕竟,它仍然能够作为最基本的抵抗方式——用以抵抗“向死而生”态势下强大理性的压迫。 
性是一种器具的使用技术,而对广大太监而言,他们的器具则被剥夺了。他们经由操练抵达神秘陶醉的路径被彻底堵死。而这种神秘陶醉,恰好类似于人类做梦都在追逐的主体性流溢状态。是的,我必须活在我们中,我会死,但我们是不死的。而我们的确立,决不是经由利益而建立的同盟,而是经由不死信念的传递建立起来的不设防、狂喜与沐浴状态。一句话,性是建立信任关系的最直接手段。 
再回头看看人们对快感的描述性解释:颤栗的,彻底打开的,没有一丝杂念的,无法重温的……一句话,快感是一种彻底的丢弃状态,这与死亡极其神似。所以这样说并不过分:从某种意义上看,性是一种死亡的技术。而阉人,显然丧失了这种技术,这让他们体尝到永生态势下彻骨的绝望与悲凉——这跟萨特笔下的地狱毫无二致。 
没有什么比这样的惩罚更残酷的了。
作为符号的生殖器(1)
除了作为生殖的器械和快感的载体而外,生殖器还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弗洛伊德宣布,女人有一种“阴茎嫉妒”心理——这显然能从侧面说明,男性优越于女性的最本质的地方在于生殖器。如果说男女生殖器在完成生殖和快感方面负载了相等的任务,那它们的不平等主要是经由外形来体现的。是的,离开男女任何一方的生殖行为在技术上都无法达成 ,而快感,尽管手淫和同性性行为被经常容忍,但在主流价值的不断规训下,男女二人模式的性交最终成为最正当的快感获取方式——在生殖器的这两种功用中,我们无法确知究竟谁的更重要些。 
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完全来源于它们的外观。 
尽管在史前很长的时期,女性受到普遍的尊崇,但自从进入公认的文明期之后,男性便获得了绝对的权力。尽管各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解释 为男性的上升提供了令人信服的、教科书式的说明,但我们仍然无法忽视这样的箴言:性器官是任何文化的基础部分 。如果说文化就是一整套风尚掩饰下的秩序,那两性性器官被分别描述就显得意味深长:外挂的/内嵌的,凸起的/凹陷的。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忠实的描述,但问题在于,“外挂”优先于“内嵌”,正如“凸起”优先于“凹陷”一样。受逻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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