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红鲱鱼》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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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为什么要精心仿制那幅画?”温西说,“为什么一个凶手会在案发现场逗留那么久作画呢?很明显是为了掩饰坎贝尔死亡的真实时间——比方说前一天晚上。这就意味着凶手在那个时间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希望大家认为坎贝尔死于周二早上,这就意味着他为那个特殊的早上准备了不在犯罪现场的铁证。因此我认为我知道了凶手的四个情况:第一,他是个画家,否则不会画那幅画;第二,他习惯将颜料放在口袋里;第三,在真实死亡的时间他没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第四,周二早上他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就是车上发现的焦油印渍。这说明,那个不在场证明的建立需要自行车的帮助。但是接下来我就没法深入了,因为我不知道坎贝尔是什么时候被杀死的,凶手是什么时候出发去米诺奇的,以及画那幅画需要多长时间等等类似的细节。但是我知道坎贝尔这个家伙是吵架狂,这个区至少有六个画家叫嚣着要掐死他。
“然而这个案件让我迷惑的是,六个画家中有五个都消失了。当然,一个区的五个画家同时消失也不是什么极其不寻常的事情。在格拉斯哥有展览,很多画家,包括弗格森都去了那里,而且这里的人们经常会在晚上出去钓鱼,还有千百件正当合法的事情他们可以去做。但是没有这些人,调查就无法进行。当你不知道这个人在哪里的时候,就不可能坐下来看他作画。当时唯一能立刻取得联系的就是斯特罗恩,当我调查他的时候,他的证据,不管是周一晚上还是周二早上,都不那么令人满意,更不要提他的黑眼圈和难看的脸色了。
“这就是当时案件的基本情况。格雷厄姆消失了;法伦消失了;沃特斯消失了;高恩去了伦敦;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斯特罗恩在家,但是明显撒了谎。
“可以说,我几乎首先就排除了斯特罗恩,尽管我想他可能知道某些犯罪事实。我要寻找的凶手,他的不在场证明是非常完美的,而斯特罗恩的则是如此糟糕和笨拙。格雷厄姆、法伦、沃特斯需要等待,他们可能带着非常完美的证据出现,我还不能确认。我只希望事情能够更加明显和直接一些。根据我的理论,目前嫌疑最大的人是弗格森和高恩,因为他们的证据有外人可以证明。如果高恩的证据能够成立,它就涵盖了晚上到早晨整个时间段,那么,符合所有设想的人就是弗格森。他的不在场证明正是我所期望的——它只涵盖早晨这段时间,而且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他有火车站长、公共汽车售票员等人帮他作证,而这些人没有必要为此撒谎。如果弗格森真的九点零八分从门城乘车前往邓弗里斯,那么他没有时间作这幅画。
“接下来,其余的人也逐一出现。格雷厄姆首先出场,而他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格雷厄姆给了我当头一棒,因为他不但是六个嫌疑人中最有想象力的人,我甚至怀疑他想到了我所想到的一切。我可以想象格雷厄姆捏造了成百上千个不在场证明,然后他告诉自己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引人怀疑,而什么证据都没有则可能是无辜的最好证明。我想在那一刻,我认为格雷厄姆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他说他能够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还在现场用自己的方式画了一幅。我有个很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从他那里套出什么消息。他的行为很完美,他完全抓住了这个事件的正确方向。直到他了解自己即将面对的后果,才作了表态。
“再然后,弗格森回来了。他有足够多的证人可以证明自己在格拉斯哥,还告诉我们一些确切的时间以便进行追踪确认。我相信他告诉我们的所有时间都是十分准确的,另外,我还确信他那天晚上没有睡着也没有错过任何事情。我硬闯入他那里,研究他的作画方式,这些最终让我了解了他。
“然后我们获得了艾尔那辆自行车的情报。现在,我不想冒犯谁,但是,我真的认为对这个案件的任何推论都要重视这辆自行车。整个事情非常奇怪,因此它几乎不可能是意外事故或者巧合。当然,它并不能说明凶手的特征,尽管它是门城的自行车,但这也仅仅意味着凶手是从门城开始行动的,而任何一个推理很明显都能得出这个结论。很遗憾,格文那个不幸的搬运工在这个节骨眼上病倒了。如果他能指认出照片中的某人,那么他将为我们省去很多麻烦。
“周四——周四我做了什么?哦,对了——我们知道了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那条路上发生的争吵事件,找到了大扳手和黑毛发。我们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失败,麦克弗森——如果我们快一点,就能在高恩逃跑之前抓住他,便可以节省那些到伦敦的车费了。这是我的错,我当时正沉浸在绘画的想法中,所以我来到鲍勃·安德森那里,建议在米诺奇来一次现场重构。我准备网罗很多画家,让他们用坎贝尔的方式作画,看一看需要多长时间。格雷厄姆、斯特罗恩和弗格森都同意试一下——只有弗格森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但天气毁了这次精心的计划。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哦,是的。我去凯里克海岸看斯特罗恩画画。他跳起来要把我扔进海里,但是考虑之后放弃了。那时候我已经很清楚了,他要么是隐瞒了什么,要么就是想包庇某个人,而最有可能的是他参与了法伦的失踪事件。我在法伦夫人那里见过他,你知道,在周二晚上。当时我正在检查沃特斯的画室,查看小巷的哪里方便停车。
“周六,我没做什么事情,但是沃特斯回来了,而且我们从史密斯·勒梅热勒夫人那里听到了一个不寻常的故事。我对格雷厄姆的感觉仍不确定,那个关于他的故事简直太愚蠢了。但是,就像邓肯指出的那样,这位夫人是发了疯,才会不通知他就自己编造这样一个故事。
“周日我威逼法伦夫人告诉我到哪里寻找她丈夫。周一我在警察赶到之前找到了他,并且看了他作画的方式。所以到那时,我已经看过三个人作画了。这之后,警察局局长取得了斯特罗恩的证词,而那时我已经知道了我所需要的所有斯特罗恩的信息。
“我最后的工作就是抓住格雷厄姆和沃特斯,让他们两个模仿坎贝尔的作品。这是个一举四得的好事。它告诉我他们怎样运用色彩,这为我提供了完全建立我的理论所需要的时间要素;同时,在他们的谈话中,还碰巧告诉我我想知道的关于高恩的信息。巡官,这就是为什么那天我告诉你我没有必要去见高恩了。
“我想现在你们急切想要知道的是——他们六个人是怎样运用自己的颜料的?
“高恩,看来是一个穷讲究的家伙。如果没有将所有的事情准备就绪,他是不会开始作画的。他为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地方,所有的东西都井然有序。他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把颜料放进口袋里的人了。另外,说句实话,他可能也不会模仿坎贝尔的画风——他太过拘泥于自己的方式——而且我也不认为他有这个脑筋,会把伪装从头做到尾。他消失这一事件中所有聪明的地方都是阿尔科克一手策划和执行的——只有他才有能力完成一个好的策划案。
“沃特斯习惯把所有颜料一股脑扔在包里。因此,坎贝尔的包近在手边,他肯定会自然地把它扔进去。而且,尽管他自诩说可以模仿坎贝尔,但他的模仿速度比较慢,而且模仿的作品不是非常好——当然也不会坏到让你认为是蓄意乱画的。不管他也好,格雷厄姆也好,看起来都与这幅画没有什么令人不快的联系。
“格雷厄姆——好吧,格雷厄姆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一眼就看出这幅画不是坎贝尔的。准确地说,他虽然没有直接这样说出来,但注意到了风格的不同,并对此作了评论。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在继续装傻欺骗我,但我相信不是这样的——他似乎真的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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