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373章


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充四十四岁。
明帝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充四十五岁。
帝立广陵王荆子。《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四年封故广陵荆子元寿为广陵侯。
楚王英惑于侠客,王吞病。《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四年四月,楚王英卒。
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充四十六岁。
蝗虫起泰山郡,流徙郡国,荐食五谷,弥衍兖、豫,过阵留、寿张界,飞逝不集。谢承《后汉书》(《后汉书·虞延传》注、《书抄》三十五)。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充四十七岁。
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充四十八岁。
永平中,神雀群集,百官颂上。《佚文篇》。
按:《东观汉记》十八《贾逵传》曰:“永平十七年,公卿以神雀五采,翔集京师,奉觞上寿。上召逵,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亦云:“永平中”。明帝时,致甘露、神雀、紫芝,离木复合。《宣汉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七年正月,甘露于甘陵。是岁,甘露仍降。树枝内附,芝草生前殿。神雀五色,翔集京师。”《东观汉记》:“明帝永平十七年正月,夜梦见先帝太后,觉悲不能寐。明日上陵,树叶有甘露,上令百官采之。”(《类聚》九十八)。明帝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充四十九岁。
章帝建初元年(公元76年),充五十岁。
建初孟年,北州连旱。《明雩篇》。
建初孟年,无妄气至。《恢国篇》、《须颂篇》。
岁遭气运,谷颇不登。《宣汉篇》。
按:《章帝纪》:“永平十八年,是岁牛疫,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槀。其以见谷赈给贫民。”又建初元年丙寅诏曰:“比年牛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
地动。《恢国篇》。
按:《章帝纪》,事在建初元年三月。
第五司空,股肱国维。《恢国篇》。
按:《章帝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即帝位,十一月第五伦为司空。
隐强侯傅,县书市里,诽谤圣政,今上海恩,犯夺爵土。《恢国篇》。
按:《后汉纪》十一云:“建初元年三月丙午,傅坐骄溢,免为庶人。”章帝建初二年(公元77年),充五十一岁。
元二之间,嘉德流布。《恢国篇》。
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颍川、汝南民流四散。圣主忧怀,诏书数至。《论衡》之人,奏记郡守,宜禁奢侈,以备困乏,言不纳用,退题记草,名曰《备乏》。酒縻五谷,生起盗贼,沉湎饮酒,盗贼不绝,奏记郡守,禁民酒。退题记草,名曰《禁酒》。《对作篇》。按:《章帝纪》,建初二年三月辛丑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后汉纪》十一,建初二年夏四月,太后诏曰:“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帝立楚王英子。《恢国篇》。
按:《楚王英传》,建初二年,封英子为楚侯。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充五十二岁。
零陵生芝草五本。《恢国篇》、《验符篇》。
按:《章帝纪》,建初三年,零陵献芝草。
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充五十三岁。
夏六月,雷击杀羊五头,皆死。《雷虚篇》。
甘露降五县。《恢国篇》、《验符篇》。
按:《章帝纪》,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二县。
章帝建初五年(公元80年),充五十四岁。
芝草复生泉陵六本。黄龙见,大小凡八。《验符篇》、《恢国篇》。
按:《章帝纪》,建初五年,零陵献芝草。有八黄龙见于泉陵。
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充五十五岁。
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年),充五十六岁。
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充五十七岁。
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充五十八岁。
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充五十九岁。
元和二年,始用四分历,时待诏张盛、京房、鲍业等以四分历请,与待诏杨岑等共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四分之历,始颇施行。见《后汉书·章帝纪》及注引《续汉书》。《后汉书·律历志》云,在永平五年。
章帝时,麒麟五十一至。《御览》八八九引《论衡》佚文。
按:《东观汉记》,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际,此篇(谓《讲瑞篇》)已成。《讲瑞篇》。
按:《会稽典录》云:“《论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际,《讲瑞篇》稿已成。《论衡》各篇,据其征引史实,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后者:《恢国篇》、《验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黄龙见)。《齐世篇》云:“方今圣朝,承光武,袭孝明。”《佚文篇》云:“孝明文雄会聚,今上即命,诏求亡失。”又云:“杨子山见三府作《哀牢传》不成,归郡作上,孝明奇之。”哀牢内属,在永平十二年。既云“孝明”,又称“今上”、“圣朝”,则《齐世篇》、《佚文篇》亦于章帝时作。《须颂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讲瑞篇》、《指瑞篇》、《是应篇》、《治期篇》、《齐世篇》、《宣汉篇》、《恢国篇》、《验符篇》、《须颂篇》、《佚文篇》并为宣汉恢国而作,故并定为章帝时所撰。《谴告篇》避明帝讳,称楚庄王为严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则《遭虎篇》当作于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后。《商虫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自然》、《感类》、《寒温》、《谴告》、《变动》、《明雩》、《顺鼓》、《乱龙》、《遭虎》、《商曰》等篇皆属于为汉应变论灾之作,则可据《遣告》、《明雩》等篇定为章帝时作品也。《程材篇》言宗均为东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则《程材篇》必作于永平以后;《别通篇》称孝明;《超奇篇》言孟坚为尚书郎,事在永平五年,则《超奇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五年以后;《别通篇》作于明帝后,章帝时也。《答佞》、《程材》、《量知》、《谢短》、《效力》、《别通》、《超奇》、《状留》等篇,俱为校量贤佞知操之作,当属于一时,则并定为章帝时作。《实知篇》避明帝讳称庄襄王为严襄王,则亦为章帝时作。《实知》、《知实》、《定贤》三篇同一旨趣,当属于一时之作。九虚、三增、《谈天》、《说日》、《问孔》、《刺孟》盖属一时。《雷虚篇》,雷击杀羊五头,事在建初四年,则诸篇同为建初前后之作。《正说》、《书解》、《案书》、《对作》又属一类。《案书篇》言班固为尚书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对作篇》载建初二年奏记郡守事,则此诸篇作于章帝建初前后。《逢遇》、《初禀》等篇,盖当为一时之作。《吉验篇》言虞延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则《吉验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以后。《初禀篇》目见《恢国篇》,《恢国篇》作于章帝元和中,则知《逢遇》诸篇当作于永平以后,元和以前。唯《论死》、《祭意》等篇为祛迷讥术之作;无以推定。通览全书,可知其先后顺序之例。如《初禀》、《寒温》、《谴告》等篇属稿在先,则居于《自然》、《恢国》等篇之前。(《初禀篇》目见《恢国篇》,《初禀》第十二,《恢国》第五十八。《寒温篇》目见《自然篇》,《寒温》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证。)据此,则《论死》以下等篇,必成于《宣汉》、《验符》诸篇之后。总上所考。则知《论衡》大半作于章帝时。《讲瑞篇》云:“此论草于永平之初。”至和帝永元中,还改定旧稿。则仲任于此书致力前后凡三十年,亦云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公元86年),充六十岁。
徙家辟难,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自纪篇》。
入州为从事。《自纪篇》。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后汉书·王充传》。
按:《自纪篇》“入州为从事”句,次于“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后事言之,非为从事、为功曹并一时事也。“入州为从事”,即本传所云“刺史董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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