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想吃饭》第55章


咖啡。米米。
米米在印象中与咖啡似乎浑为一体。皮肤微褐,在灯光下闪着咖啡豆的油亮光芒。每喝一次咖啡,米米都会眨着眼对我说:
“看好啦!阿道,我端咖啡的样子,别忘记了。”
毫不掩饰做戏成分的女人,既管我以绝对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应付她的把戏,但不可否认,这些不断重复的语言仍在我脑子里扎下了根。奇怪的圈套,虽浅显得一眼看穿,仍会令我愚昧地掉进去。
米米喜欢在浴缸里喝咖啡。她说同样是液体,却是一白一黑。我笑她是个傻子,纠正说水是透明的,不是白的。她反唇相讥,浴缸是白的,水就是白的,水是没定性的家伙,什么颜色的容器就有什么颜色的水。我不屑地笑,和女人一样。她非常生气,把黑咖啡倒进了我的洗澡水,咖啡像团墨色的云在水中晕漾开来。我破口大骂时,浴室门已被重重地摔上。
我喝下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咖啡,那是种难以下咽的苦味,真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自找苦吃。我觉得米米是在充小资,她喜欢那套媚俗的东西。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才发现自己也愚蠢地这么做了。
我霍然从水里站出来,愤愤然地将咖啡一口抽光,粗鲁得像咬了米米一口,仍有不解恨之感。临睡前喝了半瓶酒,那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酒是天使,它令人飞翔。把自己抛向柔软的床,重重地眩晕,我听到窗外有蝉鸣的声音,十六楼竟然可以听到蝉鸣,难道是幻觉?多奇怪的城市,高深莫测的天气,都立秋了,城市仍热得像火炉,冷气开了也不解凉。
我做了场梦。银亮的小溪,满山红艳的杜鹃,还有比花笑得更灿烂的菊花。初春,乍暖还寒,菊花穿着碎花的夹袄在河边洗衣服,水很冷,拿棒槌的手冻得通红。我捧着一本书坐在柳树下,她不时地抬头偷望我,眼神像绕在山腰的白云,温柔缠绵。
早起刷牙时,牙膏泡沫里丝丝血迹,骇了我一跳。照镜子才发现牙龈红肿,稍微一碰,血争先恐后地往外渗,也许是上火了,于是决定去超市买只去火的牙膏。刚出公寓,就有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张房地产的宣传单。我看了一眼,是千慕园的售楼单。
上次也是拿的这张。米米把16开的宣传单铺在桌子上,跪在椅子上,两条小腿翘得高高的,几近虔诚地用铅笔勾画。我从冰箱里拿出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要购房,打算结婚?”
她并不理会,咬着铅笔头说:
“结婚才买房?笑话,自己不能住吗?”
“是吗?”我围着她转了一圈。“怎么,攒够钱了?记得把房子买大点,留给我一间。”
“哦?”她眼睛亮起来。
“你从我这里拿了不少钱了,留一间不过份吧?”
“就这样吗?”她的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样!”我无辜地耸耸肩。
“你认为有资格和我的丈夫同居一室吗?”
米米的语气冷冰讥诮。虽然令我痛恨得牙齿发痒,但仍咽下恶气,嘲弄道:“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没所谓啊!苦了你,得分一下单双号……”
一杯冰镇啤酒以抛物线的姿势落在我脖子上,冰得我大叫起来。她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她知道我最讨厌突然的冰凉之感,所以在冬天,除了上床,她很少能将冰凉的手触到我的皮肤,即使是玩笑也不允许。新仇旧恨一并涌上,我恼怒地摔了手上的啤酒,冲过去扭着她的手,疼得她趴在桌子上。
“少做令我痛恨的事,再这么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疼得呲牙咧嘴但不肯叫饶,我下手本不重,但介于她的倔强,我也真的较起了劲。不知那天我们僵持了多久,总之,米米的手红肿了。后来,我们一直没说话,我在电视机前装做若无其事地喝啤酒,她继续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画图。
第二天,我把图纸揉皱时,发现纸张上有两粒浅浅的凹印,透过阳光,它像米米的两颗泪珠。它们软化了纸的硬度,也差点软化我的心,但我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我对自己说,这是规则,破坏了就无戏可演。
偌大的超市人却稀少,我百无聊奈地开始闲逛。林林总总的商品被置放在一条条货架长廊里。我流览着牙膏,太多的配方,珍珠、植物精华、氟化钙、薄荷,还有菊花。
菊花!我愣愣地震住,刹那间我回到沿着河堤的那条林荫道。
记忆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啊!它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即使是时间与理智都无法将它控制。
蜘蛛之寻(三)(3)
柳树成排的林荫道,长得不见尽头,梳着小辫的菊花,在等我放学。
“稻子哥,今天老师讲的什么?”
我摇头晃脑地说:“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都容易。”
“什么意思?”她背着我的书包,一脸疑惑崇敬的神态。
“傻菊花,哈哈哈!”我得意地抢过书包抛上天。
她愣了一下,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像银铃一样清脆。
那年,菊花十二岁。
“先生,你要买什么,我帮你推荐。”
我定了定神,身穿工作服的小姐截住了我,语气软中带硬。我恍然发觉自己在这里信步走了好几圈了,也许她把我当小偷之类的了。
我毫不客气地问:“我像小偷吗?”
她愣住了,我走上前拿了只牙膏结账,听到她在后面小声地说:“不是小偷怎么知道我把他当小偷?谁买一支牙膏还穷逛这么久?”
我无心再计较,今天一切都显得有点反常,我知道是缘与昨晚的那个梦。
老陈是我众里寻它千百度的经销商,也是我在这个城市最好的朋友。所谓朋友,也只过是单纯喝酒打牌的那种。老陈和老婆离了,无牵无挂,他深知家中没有女人的好处,时时给我说唠。
女人是条绳,绑手绑脚不说,还想绑住你的心,男人绝不能屈膝在女人裙下,一旦如此,跪下去的岂止是黄金万两就能脱身的?
我不以为然。女人大可不必太在意,但偶尔地宠宠她们也无妨,男人赚钱给谁看?即使不是为女人,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成就感,女人的惊喜欢呼(哪怕是虚伪的)往往能让这种成就感显得更为丰满,所以我不像老陈对女人那么吝啬,也因为此,我的口袋远没有他厚实。
无论消费什么,一律是老陈买单。并不是我小气,而是他对男人尤其是对我这个财神爷而言格外慷慨大方。还有一点就是,我相信老陈是寂寞的,花钱是排遣寂寞最好的方法。我可不想破坏他的平衡感,所以受之无愧。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闭目养神,他红光满面地走进来,大力拍我的肩:“怎么,病恹恹地?在米米那耗了精力?老弟,你又帮了我一次,明年的政策好像又宽了不少啊!虽说你们是小品牌,但确实利润比名牌产品丰厚,我倒希望就这么着,狠狠地赚一笔。”
我们的灯具确实质优价低,没广告没太多人员费用,像整个华中市场,就我一个光杆司令。投资少,当然利润要丰厚才过得去嘛!老陈是网络非常健全的经销商,产品一经他代理,很快被地级分销商瓜分了。市场是块大饼,所幸我们也咬上了一口,份额不大,但足够吃饱。
老陈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代理的都是小品牌,但利润丰厚。有一点很值得我欣赏,他从不接假冒伪劣的产品,哪怕转手就可以赢取暴利。这也是应了他常给我念叨生意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决不能让钱左右了忠诚’。
我和老陈气味相投,于情于理,我总是竭力为他争取政策,他代理我们的产品也因此而卖力,这个市场较之厂部在全国其它的市场更稳定。总部基于我的业绩想上调,被我婉言谢绝。与其说我不贪婪,还不如说我的责任感还没那么强,这样轻轻松松地赚钱总好过全国市场没日没夜地跑,哪处起了狼烟都得自己背黑锅。我不想有那么重的负荷。
老陈得知我拒绝上调的事后,追问原因。我举起酒杯,半真半假。
“名利不能让我充实,我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知足。”
老陈当时红了眼眶,这是我意外的。他也是寂寞的人,而与我的交情竟成了一种慰藉。如他说,生意场里人,都是戴着面具说言不由衷的话,太累。我和他有缘,同是天涯沦落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来之不易,但有时,只需一个契机就可滋生。
老陈点了枝烟塞在我嘴里,挤眉弄眼道:“今晚约了两个人打局牌,你可得打起精神。”
“今天几号?”
“管它几号,你又不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
我吐了口烟,烟圈在空气里氤成一环环蓝色的雾圈。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是工薪族?
我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大山里,几十个瓦片房构成一小村落。在城里霓虹开始?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