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画记》第47章


“胡说,我和她——我待她始终只是,兄弟之情。”龙立潮面无表情说毕,转身离开。
沈默姑看着匆忙回避问题者的背影。
奇怪,龙大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干脆?如果龙大哥对小余只有兄弟之情,那这种兄弟之情还真是拖泥带水得叫人疑心。
不过龙大哥现在已经这个样子……如果我和老胡还一味封锁小余的秘密,挽救商行颜面的努力会不会适得其反?
可是如果我们由着小余的秘密公开,让大家都知道和我堂堂沈默姑齐名、共事三年的人是个女子,那我会不会成为整个汴梁城的大笑柄?对我英明神武的光辉形像会不会……
头痛头痛!死小子只顾自己走了,留下一堆麻烦给人家,真是没道理!
龙立潮结束一阵风驰电掣,把踏风的缰绳丢给富丑。
一个多月以来他一直没有出门,闷了只来马厩跑跑马。不知怎么,外面的事情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引起他的关心。
“爷,涉月这几天有点闹脾气似的。不如爷放它去牧场?反正余哥儿回了故乡,这里的伙计除了余哥儿没人敢骑这么瘦的马,都怕把它的脊梁压折了。”富丑念叨着,看向马厩的一角。
瘦骨嶙峋的黄马无精打采嚼着草根,幽怨地看着畅快飞驰后的踏风走过自己面前。
……
余卿,这匹马太瘦,你重挑一匹。
小的就喜欢这一匹,爷,你看它已经渐渐认识我了,还许我摸它颈子上的长毛呢。它真是和气。
余哥哥是看中它好欺负啊?那就取个名字吧,小九提议叫它“和气生财”,斯文又大方。
“和气生财”?依我看直接叫“娘娘腔”更好,马如其主!
沈大哥不要取笑了,其实小弟已经想好,就叫它“涉月”。想想看,它这一身长长的黄毛,像不像在月光下涉过溪水时,映着月色水光……
“涉月也许是想念余哥儿了。”富丑打断龙立潮的回忆,“爷还记得么,余哥儿刚来和涉月还不熟的时节,还曾被涉月尥蹄子,吓到扭了脚后又借酒浇愁呢。”
是扭了脚脖子,想自己治疗时又误吞了酒,他当然记得。后来他亲自为余卿疗伤。
小伙计的脚纤瘦柔软,握在他手里……
“爷?”富丑不明白爷怎么突然有点失神。
“放去牧场也好。”龙立潮从涉月旁边走开。
出了马厩不远是后园的梅林。
下雪天,他带大病初愈的余卿来看梅花。
就是在那棵梅树下,一片雪花落下来,粘在余卿长长的睫毛上,久久不化……于是他代余卿轻轻吹去了……
到底是怎么了?他一向只把余卿当兄弟看的,近来怎么总是想起这些!
他转身从梅林出来。不能允许自己这么胡思乱想。
蔷薇架附近的那块空地上,花匠陶师傅正栽种兰草。
“龙大当家好!没等大当家召唤就私自来这里,真是……”陶师傅讷讷道,“我是想着,余爷虽走了,他要的兰草因为一时也没有别的买主,所以索性还是种在这里。大当家可别见怪,我不收钱……”
“我会叫账房结账。”龙立潮从蔷薇架旁边走开。
“谢大当家!”陶师傅在龙立潮身后谢道,接着又小声嘀咕,“奇怪,龙大当家一向目光炯炯,今天怎么梦游似的……”
龙立潮走过自己居住的院落,走出后园,一直走进书房。
书房门外,似乎传来轻缓的脚步。
余卿的声音轻轻响起:爷,小的进来了?
爷,小的进来了……
小的进来了……
“爷,奴才有事情回爷!”胡阿牛急促的脚步在门外停住,门被推开。
“进来。”龙立潮拿起书桌上的账册。
“爷这个样子不行啊,商行自然有奴才们看管,可爷平安回来一个多月,总懒得出门,连孙府那边也没去过一回!这奴才们也没有办法代劳啊。还有……”胡管家停住,“爷,你手里的帐册拿倒了。”
龙立潮丢下账册取茶盏。
胡管家暗暗发愁:爷看不见茶盏里没茶。没奈何,胡管家上前提起茶壶,为主人斟茶。
以前发愁是因为爷只顾生意,从不对女人动情,婚事也迟迟没办。现在可好了,爷这个样子……可那余双卿是已经许过人家的,没有缘分嘛……可爷大概还不知道自己现在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可那位孙姑娘的确很不错,如果冲喜成功……
“老胡你发什么呆?斟个茶也出错。”沈默姑进门。
糟糕,茶斟过头,流了一桌子!怎么爷也不提醒一声?
“奴才来擦。”胡管家手忙脚乱弥补自己方才的失误,一边回头,“大姑你来的正好,和我一起劝劝爷,孙府那里——”
沈默姑没接胡管家的话头,径直向龙立潮回话:“龙大哥,我才和徐先生吃了一顿饭,得到不少消息。徐先生说现在江南大户人家用的上等木炭脱销,刚好我们商行有存货,不如我去江南一趟?”
已经是夏五月了,去江南卖木炭?胡管家怀疑沈默姑脑子有问题。不过——江南?
龙立潮没有答话。
“对了,现在汴梁正流行苏杭的丝绸刺绣,我回程时正好顺便捎带些。”沈默姑继续自说自话。
汴梁现在流行丝绸刺绣吗?难道汴梁什么时候不流行过丝绸刺绣?胡管家继续怀疑沈默姑脑子有问题。不过——苏杭?
龙立潮端起茶盏。
沈默姑做不经意状,又说道:“还有,今早有伙计从苏州送鸽书回来,说苏州城一位待嫁的女朝奉病了三年后忽然好转,夫家不肯悔婚,正要迎娶她呢,下个月初六就是好日子。”看了看龙立潮的表情,他又加一句,“我想我和那女朝奉也算旧相识,顺路去探探她,喝杯喜酒什么的。龙大哥不反对,我就当大哥答应了。”
沈默姑说毕转身出了书房,慌得胡阿牛急忙跟着出来。
“大姑你找死啊!这个消息你当——”胡管家回头向背后的门努嘴,“‘有人’会爱听?”
“嘘——”沈默姑示意胡阿牛噤声,转身将耳朵贴在门上。
门里“哗啷”响了一下。
“怎么了?”胡阿牛问。
“没什么,不过是‘有人’把手里的茶盏捏碎了。”沈默姑做过来人状,“我就说这一招不会失手,据我以往和人争风吃醋的一惯经验。”
“大姑,你前回不是说绝不能让爷为阿余害上相思病?又说冲喜找孙姑娘最合适?怎么这会子……”没主意的胡阿牛抱怨拿主意的沈默姑,主意变得太快了!
“太迟了!龙大哥一直都是局中人,一直都犯着糊涂,可你一个旁观的应该清楚,龙大哥其实早已经为那死小子害上相思病了,我们拦得太迟了!”沈默姑做灰心丧气状,“为了龙大哥,我只好牺牲自己的名誉了。对龙大哥来说,死小子还是做女人比较好。”
“可阿余是早有了人家的,”胡阿牛犹豫,“爷绝不会不讲道理夺人妻子。”
“有些事情原本就是不讲道理的!况且我们能眼看着龙大哥在死小子面前输给别的男人?”沈默姑翻出白眼,“苏州城那姓蒋的运气差,我算准他已经注定没希望了。”
“怎么黑的白的都是你说了算!”胡阿牛有点气愤,“孙府那边我还一直留意留心,孙家姑娘……” 
“孙家姑娘和龙大哥有什么关系?大家不过一起打了场猎而已。我十几天前给孙府送礼,已经将绣着并蒂莲的花手帕夹在给孙姑娘的胭脂花粉里面了,大家两不相欠。”沈默姑诡笑。
当初的围猎会上,自己以为孙姑娘得到了围猎会最大的猎物,小余却一无所获。现在才悟过来,原来那最大的猎物在围猎会开始前,就已经收在小余那死小子的猎袋里了。
只是死小子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大猎物自己也不知道……
苏州东大街蒋府这几天喜气洋洋,忙着办婚事。
本来为娶一个妾,用不着这么铺张的。可准新郎蒋甫恩听从原配夫人蒋刘氏的主张,立意以隆重的仪式迎娶这位妾室过门。贺家当铺女朝奉是苏州有名的传奇人物,不能委屈了她。
说起来这件事情真是好事多磨。这桩婚事原本安排在三年前,偏偏女朝奉忽然得了奇怪的病症,将婚事拖延下来。一拖三年,大家都以为没有希望时,贺家终于传出喜讯:女朝奉的病症来得奇怪去得也奇怪,已经忽然痊愈了。
这不,一大早蒋甫恩看毕为明天的婚礼准备的红烛喜幔,意闲闲踱到后花园,手拈着胡须读早课。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呀!”蒋甫恩将胡须拈断了好几根,“好汉饶命!小生这厢有礼了!”
“啐!”一个蒙面的好汉用力做唾弃状,“我说什么人这么大胆,敢娶没人要的老姑娘,原来是一个长胡须老头。”
“喂,你看清楚再说话好不好?就是好汉也不能随便侮蔑人!”蒋甫恩激愤,“小生虽有胡须,那是为了做文章老成练达特意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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