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血为证》第71章


叶默阖上眼,拉过一条毯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她缩在里面,像一条虫。深秋的森林中,风很硬,帐篷里温度很低,不比外面暖和。不过,她不是因为冷,只是觉得这样很有安全感。粗糙的毯子蹭在脸上很不舒服,叶默缩了缩。此时,她多么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具棺材。其实,这是所有边缘人的愿望。
叶默终于理解了当初雷诺对她说的话,棺材对于血族实在是太重要了。只有躺在棺材里,血族才能真正安睡。而如今边缘人四处游荡,能有遮阳的帐蓬已经很奢侈了。可是,帐篷并不能阻挡危险。在熟睡中,曾有多少边缘人因大风吹走了帐篷而暴露在阳光下被活活烧死?又有多少人,被钻进来的食肉动物咬伤、甚至撕碎活吞?那些巨大的丑陋的长达十几米的林蟒、那些扭动着庞大笨重的身躯速度却奇快力量无比巨大的鳄鱼、那些吞吐着舌头恶心得要命的吸血巨蜥、那些熊罴虎豹以及群居的丛林土狼都会趁他们熟睡之际发动袭击。真的太可怕了。
有很多边缘人就这么轻易在熟睡中死了,以至于有的边缘人再也不肯睡觉。可是,血族想要强大,鲜血和睡眠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越来越衰弱,最后他们醒着时那些野兽也会不再畏惧地扑上来。也有的边缘人给自己挖个大坑,日出之前把自己埋起来,以为这样就可以睡得安稳。可他们躲过了地面的凶猛动物,却躲不过藏在土壤中的吸血植物的茎蔓。又有多少边缘人被蛇藤、血兰、食人花的根茎缠上无法摆脱而被吸干了血液呢?他们或许没有死,但得不到鲜血的机体就是一具干尸,被迫永久休眠再也不会醒来。而有的藤蔓把他们从土坑中携裹着带到地面上,最终被日光化成了灰。
叶默缓缓睁开了眼睛,她想念天马城堡,想念那无忧无虑的日子,想念那具大石棺,想念那个原以为冰冷实则温暖又安全的怀抱。雷诺,她想他,想回去找他。可她知道,他和她再也不可能了。有人钻进了帐篷,躺到她身边紧紧搂住了她,是露西。
她在她耳边吹着气:“M,你怎么瞪着眼睛睡觉?”
叶默笑了笑,轻声说:“不累,睡不着。”
“哦,我也不累,我们聊聊天吧。”
“随你,聊什么呢?”
露西支起脑袋看着她:“那个和亲王殿下同名的人对你有兴趣,问了你许多事。”
“哦,你看过他的血牙了吗?能确认他的身分吗?你觉得他可疑吗?”
“他毫不介意让我看了他的血牙,只是我什么也确认不了。也许再经过一次休眠和基因进化,我才能彻底和血族一样。”
叶默没出声,但她相信露西的话是对的。血族的基因神奇又神秘。她沉睡了两个世纪,被三千无辜血族的鲜血唤醒,她所获得的力量是别人无法估量的,身体最终完成了从人类到血族的蜕变。她奋力摆脱了冰窟中巨大的引力,挣扎着向上,爬出了冰面。
阳光照射在她身上,没有把她烧死,她才惊异地发觉,自己不畏阳光。而大脑中旧的记忆依然存在且无比清晰,新的记忆又冲进脑海,血液中的记忆让她了解了一切。她对巨人充满了仇恨,她无法忘记那三千无辜者惨烈地死状。所以,她对巨人从不手软,巨人成为她的猎物、补充血液的来源。
露西见她不语,又说:“我能认出我的主人兰斯伯爵的血牙,无论他怎么变换容貌我也能认出来。”
兰斯·勒·罗素伯爵是露西的恩主,露西从不隐藏自己对他的思念和爱慕:“我真想见见他,想得心里难受。我只盼着战争尽快结束,这样我就能回到他身边了。”
“能吗?”
“当然能。他不能不遵守帝国的法律驱逐我,但他承诺过,战争结束了会还我们公道,让我们回归血族社会。”
“他真是个好人。”
“当然啦。”
“你爱他,对吗?”
“当然,我非常爱他。”
叶默顿了顿,问:“你们的爱平等吗?”
“平等?”
“是呀,他是高高在上的主人,而你是卑微的仆人,你们的爱平等吗?你心里从没有过自卑吗?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觉得自己的爱卑微得像一粒尘埃。”
“我从没这么想过。我只知道我爱他,他同样爱我,给了我想要的一切。相爱的人,谁会计较那么多。”
“那如果有一天,他不爱你了呢?这是很可能的。”
露西笑了:“血族没有家庭,这一点和人类的确不一样。可是,兰斯伯爵身边有追随了他数千纪的忠诚亲随和仆从,没有契约束缚,他们从没有厌倦也从不打算离开,很像一个大家族,很温馨很和睦的大家族。他不爱我了,我就只做他的仆人,能永远跟随在他身边,也是幸福的。”
叶默无语。她现在应该算是一名真正的血族了,忠诚融进了血液,她再也不会把自己划归在血族之外。可若是让她追随在雷诺身边,眼睁睁地看着他去爱别人,她还是做不到。
、五十四、我能保护你
叶默苏醒已经三年多了,这三年中的艰辛,真是一言难尽。幸好她足够强大,有力量保护自己,努力地让自己活下去。她走过很多地方,血族难以涉足的诺维亚盆地、马拉大雪山深处,她都勇敢地踏了进去。雪人族的族长、未参战的毛人族四部落酋长,都把她引为上宾。他们都很好奇,一个矮小的血族后裔居然能够行走在阳光下,为什么?
后来,她偶然间遇到了他们。乔和露西带领一些边缘人露宿在堪加山谷的河泽边,十几头庞大的双角巨鳄想拿他们做点心。帐篷被巨鳄的尾巴扫进河里去了,乔被咬断了双腿,露西也丢了一只胳膊。幸好,太阳已经越过了西峰,否则她和露西也做不成朋友了。不是没有人守卫,只是那个可怜的孩子靠着大树睡着了,最先受到了攻击。十几个血族对付十几头鳄鱼本来是有胜算的。可他们都在睡眠中受了伤,于是形势对他们而言遭透了。
乔后来说,M就像个蒙面天使一样从天而降,满弓而射,一箭必死一头鳄鱼。他们所有人都看呆了,甚至忘了继续和这些猛兽搏斗。因为谁也没听说过、更没见过有人能用弓箭射杀皮糙肉厚的巨鳄。后面的事就更令他们惊叹和膜拜了。蒙面天使肉搏并生擒巨鳄,用龙筋搓成的坚韧皮绳把鳄鱼吊了起来,放血为他们疗伤。他们才想起问她是谁。她犹豫了一下,告诉他们她叫M。这肯定不是真名字,不过没有人计较,谁没有不愿诉说的故事呢,他们都愿相信她。
塞斯喝下巨鳄的血后说了一句话:“我第一崇敬霍曼天神,第二崇敬帝国亲王,第三崇敬你——M。”
叶默真汗。友谊就这么容易地得来了,她再也不孤单。只是,有一个名字藏在她心里,她没对任何人提过,包括对她无话不说的露西。
露西是在五个多世纪前来到霍曼星球的,她出生在英国德文郡,父亲是一个农庄主,家境还是不错的。可惜,她有六位姐妹偏偏没有一个兄弟,偌大的家业在父亲去世后由一位远亲继承了。她那时没有嫁人,身分由主人小姐变成了尴尬的寄人篱下者。那个远亲对她们姐妹原本还不错,偏偏他结婚后新的女主人容不下她们。最小的妹妹病了却没钱医治,走投无路时,血族找上门来。在那个时代,血族无异于魔鬼,而露西在面对魔鬼的吸血尖牙时,竟能勇敢到没有昏过去。最终她同意成为霍曼人的血仆,并提出了自己的交换条件。她的要求很简单,彻底治好妹妹的病以及一笔做为嫁妆的巨款。在血族的安排下有一个家庭收养了两个未出嫁的妹妹,她看到她们嫁了个好人家,就毫不留恋地登上了太空飞船。 
叶默曾问她想不想家人,她说:“当然想了,不过我知道她们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就没有遗憾,也从不后悔。”
叶默常想,她如果能有露西的豁达就好了。
露西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叶默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她索性爬起来钻出了帐篷,就见雷诺正坐在帐子旁边的大树下看书,书名好像是《帝国天神传说》。叶默好笑,他竟会看这种书?
她有些发呆地站在那里,雷诺抬起头对她微微一笑。她觉得那笑容很温暖很温暖,立刻觉得这个人其实并不是特别讨厌:“你应该去睡觉,血液和睡眠会使你强大。”
雷诺扫了眼四周:“这种环境很难让人入睡。”
他们面对沼泽背靠森林,真说不好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蹿出来。
“如果真有危险,你坐在这里会首当其冲的。”叶默安慰着他,“放心吧,这里四面都有人守卫,我们有危力很强大的激光猎枪,野兽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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