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痴的爱情事件》第13章


地把这条训诫弄成了“更多地犯罪”。
有一本所谓的《邪版圣经》,也是我们极难见到的一本书,因此也就奇货可居,一面难求。它印刷于查理一世时期,之所以臭名昭彰,是因为它在第七戒中漏掉了一个副词“不”。印刷工们为了这个过错而被罚了一大笔款。现在存世的《邪版圣经》【这本《邪版圣经》出版于1631年,将摩西十戒中的第七戒“你们不要奸淫”误作“你们要奸淫”。这一错误激怒了国王查理一世,于是下令全部销毁,因此现在存世的极其罕见。】,已经知道的只有六本。已故的詹姆斯·伦诺克斯曾经一度藏有过两本。亨利·史蒂文斯在他饶有趣味的自传中告诉我们,他曾花了五十几尼在巴黎淘到过一本,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拉伯雷的印刷工则因为把“穹隆”错弄成了“灵魂”,而把我们这位尖酸刻薄的博士拉进了深水沟。索邦神学院【索邦神学院,即巴黎大学的前身。】理事会将问题提交到弗朗西斯一世,并要求以异端的罪名起诉拉伯雷。国王拒绝这么干,拉伯雷接着就毫不犹豫地指责索邦神学院理事会,仅凭印刷工的错误就滥加指控,弄得理事会很是头痛。
从前,格拉斯哥的福利斯印刷公司决定要印行一套完美的贺拉斯,于是就将校对页挂到大学的校门上,悬赏捉拿每一个错误。
虽然有了这样的防范措施,但这个版本最后出版时还是有六处未修订的错误。迪斯雷利说,所谓的《珍版圣经》,竟有六千个印刷错误!1507年斯特拉斯堡出版的米兰杜拉的皮库斯的作品,给出的勘误表占满了十五个对开页。更糟糕的情况还是《米塞斯·米萨尔斯·安纳托米娅》(1561),一本一百七十二页的小书,其中有十五页专门用来勘误。此书的作者因为这一长串的错误而深感委屈,于是作了一次公开说明,说这一结果完全是因为魔鬼亲自把他的手稿偷去了,篡改了,然后,竟然还强迫印刷工读错了它。
。。!
书商和印刷工(3)

这个机智圆巧的解释是不是“印刷工魔鬼”这一术语的来源呢,对此我不是很有把握,不能乱说。
有人认为,胡说八道有时是由于一个人的感觉——或者更糟,是由于他的韵律感——所造成的,这种想法真是可怕。就在上周,在我写的一首关于春天的诗篇中,我本意是要创造一个最美的意象,但当我说到“晶莹的露珠从清新呼吸的玫瑰上滴落”时,却鬼使神差地弄成了“从清新呼吸的鼻子上滴落”【玫瑰(rose)和鼻子(nose)两个单词非常接近。】。
我能够想像到理查德·波森的愤怒(他老先生的火爆脾气谁人不知)。当时,他写了这样一个句子:“人群用他们的呐喊撕裂了空气。”他的印刷工把这一行变成了“人群用他们的猪嘴撕裂了空气。”【呐喊(shout)和猪嘴(snout)两个单词极为相似。】不过话说回来,自从《猪猡大众问答手册》出现以后,这样的错误也算很自然了。谈到容易犯错的问题,那不过是皇家的特权。当路易十四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一天他说“卡洛斯他如何如何”,他其实应该说“卡洛斯她如何如何”,但他是国王,只要他改变了卡洛斯的性别,那么这种改变就要被接受,从今往后,卡洛斯就是男的了。
报纸上出现这样的错误倒不足为奇,因为一家报社里有那么多工作要匆匆忙忙的处理。不过,有一些这样的错误非常有趣。我记得很多年前我曾读到过一家柏林的报纸,上面说:“俾斯麦亲王一直在努力维持他和女孩们之间的诚实而坦率的关系。”
这句话的意思似乎不太好懂,直到后来才发现:这里的单词“machen”(德语:女孩),原来是印错了,本来应该是“machten”,这个单词的意思,指的是“所有的欧洲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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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切内特迷住了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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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流连徘徊的这处花园,有如此多的娱乐消遣抓住我的目光,吸引我的注意,勾起我的回忆——我发现要系统论述它的美景,殊非易事。我这样迷离散漫地随处游荡,前后左右,上下东西,整个一副不负责任的派头,让我惊讶的是:读者诸君却并没有把我当作最无理性的疯子而鄙弃。
但为何不能是别样的方式呢?在我周围,目光所及的一切,就是它们把我从移步就道的小路上拽了回来:我就像一只心不在焉的翩翩蝴蝶,从这儿的甜蜜芬芳,轻轻飞向那儿阳光花束的壮丽狂欢。在这样的爱情中,自私的成份很少。在这方面,我们又有了另一个理由说为什么对于书的激情是有益的。你会特别爱某个女人超过其他人,也会把她视为己有,悉心看管。我把这种爱视为一种自私的爱。
但真正爱书的人则会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书,而不仅仅是这一本;并且,如果没有人能跟他分享这种高贵的激情,反而会使他黯然神伤。毫无疑问,这才是最无私的爱情。
还是回到书商这个话题吧。我很乐意让你们对这门手艺的卓越之处留下深刻的印象。我颇为了解他们的美德。我和他们之间的交往,涵盖了如此长的一段时期,而且关系又是如此的亲密,以至于即使在数量庞大的人群中,我也可以毫不费力地分辨出谁是书商,谁不是。
因为,那些老是和书打交道的人,到一定的时候就会变得跟他们所捣鼓的玩意儿颇有几分神似,不仅仅表现在外观上,同时也表现在言谈中。我的书商跟那些对开、四开及其他古式卷册一起栖息在他偏僻的一隅,时间实在太长了,以至于他说话都带有一种黑体字的腔调。那谦逊、迷人的外表,看上去就像一种结结实实的棕褐色老式装订。从嗅觉上识别则更其有趣,他呼吸的气息混合着一种发霉和烟草的气味。老实讲,这种味道对那些真正的藏书家来说,要比所有阿拉伯香水都更受欢迎。
我曾经如此勤勉不懈地研究过这门手艺,以至于对某位书商我只要瞧上一眼,就能确凿无疑地告诉你:他所卖的书是什么样的风格。但你应该知道,理想的书商不会追赶时尚,他必定同等地精通并热爱所有的领域、专业、学科以及他的艺术兴趣范围。除此之外,他还有一种善良的天性,他拒绝说“没有”。不过另一方面,他的公正性却要大打折扣,他总是让那些贫穷的学者花上几个微不足道的小钱,买走那些有钱的暴发户要掏上大把的票子方能买走的好书。他处事总是最合时宜,在该谦恭有礼的地方谦恭有礼,在该体贴周到的地方体贴周到。
塞缪尔·约翰逊曾经连滚带爬地闯进伦敦一个书商的店铺里,请求给他一份文学方面的差事。书商仔细打量了他魁梧的体格、硕大的双手、粗糙的面庞和鄙陋的衣着。
“你会是个不错的门房。”他说。
对于这位青年词典编纂家的容忍度来说,这未免太过分了。他抄起一本对开本的书,不能自制地朝书商的脑袋一通滥砸,然后跨过趴伏在地的受害者扬长而去,说:“给我好好趴这儿,你这个头号傻瓜。”
这位书商就是奥斯本,他在格林旅馆的门口有一间店铺。后来,约翰逊对博斯韦尔解释道:“先生,他对我太无礼了,我只好揍了他一顿。”
雅各布·汤森【汤森(1656…1736),英国出版家。】是德莱顿【约翰·德莱顿(1631…1700),英国作家和桂冠诗人,复辟王朝时期文学界的代表人物。】的书商。早先,卖书者同时也是出版者。德莱顿并不是一直都和汤森友好相处,推测起来大概是因为德莱顿老是欠汤森的钱的缘故。有一回,德莱顿要求提前预支版税,汤森拒绝了,理由是诗人的透支早已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于是,德莱顿写下了下面几行字,叫人送给了汤森,并带去口信说,写这几行字的先生其实还可以写更多:
色眼迷迷脸似牛,
皮肤斑斑犹大头,
跳起舞来手脚笨,
毛孔污秽风也臭。
这几行打油诗产生了理想的效果:汤森给德莱顿送来了他所要求的钱。德莱顿死后,汤森主动跟蒲柏【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英国作家、诗人,其最著名的作品是讽刺性仿英雄体史诗《夺发记》及《群愚史诗》。】接近,但没过多久,后者就转到了汤森最强大的竞争对手伯纳德·林托特那儿去了。有一回,蒲柏碰巧同时给这两个出版商写信,然而却鬼使神差地装错了信封。在本打算给汤森的信中,他说林托特是个无赖;而在本来给林托特的信中,他又说汤森是个老混蛋。这两位仁兄在收到信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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