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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也是有趣的,小时候常盼望早点长大,长大了就可以放开胆子做不许孩子做的一切事情:晚上不刷牙睡觉或彻夜不归,以及孩子感觉到的一切轰轰烈烈,或者意气风发的生活。可是真的长大了反而学会了约束自己,一个人生活,不需要遵守他人的规矩,但自己内心的准则有时却更加严格。
到剑桥已经一段时日了。当最初的新鲜感慢慢消退的时候,当生活逐渐规律起来,人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孤独了。我知道一个年轻的东方女子在这里总是会受到较多关注的,本国的异国的。可那不过是别人的事。剑桥的生活是可以不寂寞的,这里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男女,有着数不清的宴会、party。聚会的场合往往是个小型联合国。那么多饱满的青春在这里相遇,每天都有邂逅和别离,每天都有开始和结束,每天都有甜蜜和伤心,每天都有向往和怀念……看到的是相拥相吻的爱人,看不到的是各不相同的故事。在这里生活,几乎教人无法拒绝异国恋情。无论是猎人还是被猎,无法抵挡爱火的蔓延与窜开。尽管他乡之情很难带着回家,也不易生根,陪他一段,爱短短的,也无妨。人们相信爱过总比没爱好,这是个令人感情容易放肆的地方。
朋友试探着问:总有喜欢的人吧。我就笑,说有的,一直有的。我从小就痴痴地爱上了《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只可惜他是一只猴儿,注定无望的爱情,要命吧。他骂我大大的狡猾,我说哪儿呀,我是大大的痴情,宁可爱中国的猴子,也不要外国的绅士。
不是小孩子了,开始明白恋爱绝对是一种爱的能力的表现。童稚期的爱情是简单的,好像春天草原上两匹相遇的野马,感情的事顺着性子也就自然发生了。
——你有多爱我?
——就像春天抱着小熊在草地上打滚。
——你有多爱我?
——直到森林里的老虎全部融化成黄油。
那时的我也真是浪漫。村上春树的句子曾经深得我心。小小的我对妈妈说,我的爱情一定是一见钟情惊天动地的,那才叫惊艳,才叫做缘分。妈妈一边剁青菜打鸡蛋一边笑着和我说了许多。细水长流?平平淡淡?我惊异,这样怎么行呢?我以为感情当是一桩让人欲仙欲死的事情。不论是成是败,每个人都一定认为自己的爱情是世界上最特别最动人的吧,不然谁会有勇气和一个陌生人分享一张床,而且一睡就是好多年?
我那时恨不得像外婆那样,十六岁就可以结婚,十七岁就可以生个孩子。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小小的,让人怜爱。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缠绕在身体上,纠结在灵魂里。我要一个男孩子,那样在我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就该长成一个高高大大威武雄壮的小男子汉了,可以陪着我闯荡江湖,天涯海角地玩去了,还可以保护我照顾我为我跟坏人去打架。就因为有这个念头,我刚刚初恋的时候就很想结婚了。那时想象中的婚姻是这样的:可以不用上学、不上班,早上起来阳光照在身上的时候我们就手拉着手上市场,我穿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外面套一件丈夫的休闲米白衬衫,篮子里是一束缀满清晨晶莹露珠的红色玫瑰,或是一大捧蓬松的淡黄色的雏菊还有一串绛紫色的半透明的葡萄加上三四个新鲜的橙子;回去后我们会一人一杯香茗,晒着温暖的阳光坐在摇椅上聊天,倦了,就学着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说穿了,那就是个忘了柴米油盐的婚姻,浪漫得极为可耻。
诸如此类的浪漫行迹是不胜数的,但是面对每一桩每一件的时候都是那样的认真和有诚意,许多年后看回去,幼稚也好,可笑也罢,都只像是在沙滩上回首看自己的足迹,一步步,清晰实在。是的,我知道它们是注定要被时间的浪潮或海风给湮灭的,但也毕竟还是,自己一步步走过来的呀。
少年的岁月里,异常投入地演出着自己的爱情故事,其间欢欣也好,悲愁也罢,也就是如一段缤纷的花事一场烂漫的焰火。到最后,天悠悠,光荡荡,人还是天地间飘飘晃晃清寂无恙。前尘往事暂且放下,到了真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事情倒是变得艰难起来。凡是有对我有好感的男士上我家做客,我妈妈都会急惶惶地明以告之:“我家女儿不适合为人妻,快快撤退了去。”转过头来还要数落我:“快别害惨人家吧!”遇到这般家长,真是世间稀罕!不过妈妈也有她的道理,她是见我相貌平平不谙家事又天性散漫,如此怎能做好人家的老婆呢?别害人家成天里冷锅冷灶跟着拿书当饭吃还得遍天下地寻我去。这是老妈一辈子做人的厚道之处,总是替人着想而薄于待己,生怕“嫁”祸于人。
有时走在街上,看着男孩子大大厚厚的手牵着女孩儿柔柔纤纤的小手,真是欢喜得很。那会儿功夫,我也好想来谈恋爱,想着自己是阳光下是春风里招摇的花儿,也该有人欣赏有人捧在掌心里来疼的。偶尔,路过哈根达斯冰激凌的小店,我会给自己买一盒瑞士香草冰激凌,一勺一勺地送入口中,然后想着不知道那个会给我买藏满榛子缀满巧克力碎片镶着水果的白色冰激凌的男子究竟藏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不是不想好好地与一个人岁月静好、相亲相爱的,可是恋爱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境界。成熟的年纪,单纯的情爱已成奢侈。在不得不讲求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是先得和自己讲求:我有能力去爱么?“我爱你”,这三个字听听好听,想深一层就不那么简单了。董桥先生这样告诉恋爱中的女儿:“文学教你怎么说‘我爱你’;政治教你怎么解释‘我爱你’;历史则教你从别人对另一个别人说的‘我爱你’之中学会什么时候不说‘我爱你’。”在我看来恋爱是一桩可见胸襟气魄的事,一般人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去爱,“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和“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实在有着偌大的距离,是一种全然不同的爱情境界。如果需要走在了爱的前面,对于爱情只取不予,这恋爱也就变得只恋不爱了。
在国外留学的经历也是对一个人情感承受能力的考验。远离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是非常寂寞的,这种寂寞的滋味是在国内根本无法尝到的。我是个固执的人, “守”比“寻”对我来说重要许多;人不能总是漂浮着的,要在独处中学着寻找并且守住自己内心的准则。在偶尔的孤寂中,更应该一个人独处。至少不会因为冷清而对自己妥协。人生来是群居的动物,所以总希望有所依靠。可是感情的事有时不可以太脆弱,残忍可能反而是一种慈悲。有人曾说过我是他生命中的瓶颈,任内心奔腾着火样的热情,遇了我的淡然,便只能压抑下去。陌上赏花,我看似不落情缘的那一个。不是不渴望浓墨重彩的生命,只是长大了,便觉得节奏的重要,慢慢学会等待,学着不贪心、不急躁。我的爱情也好,生活也好,应当像花朵一样,在悉心的浇灌中,自然而然的成长绽放。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需欢喜,转瞬消逝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是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比起上面这首诗,我想我还是更喜欢: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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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书信的温柔
/小。说+
复活节假期,计划回国度假。
临走前一天的一大早毅来敲我的门,手里捧着一包东西。“可以帮我带些东西吗?”他问我,有些羞涩的。毅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真诚善良,像个憨厚的小布熊。“什么?”我有些好奇。“是平时给爸爸妈妈写的信,还有在这里拍的照片,你可以带回国内帮我寄给他们吗?”毅自费在剑桥读博士,他的父母在云南,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他一面读书一面在当地超市里打工,自立也节约。怎么可能拒绝呢?人世里,人伦亲情毕竟是人同此心的呵!我点点头,接过那个大大的信封:“难得呢,现在还用纸笔写信。我一定替你转寄到,家书抵万金么。”毅告诉我还是白纸黑字地向父母问候,让他觉得庄重踏实,“电话说过就忘了,还是书信让他们安心,还可以反复地读,代我陪伴他们。”
在信息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能为父母动这份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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