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桔者言》第10章


。身体健硕的人,可能喜欢以暴力为准则;年老的人,则喜欢以年岁为准则;更有些人则喜欢以容貌、圆滑的交际手腕,或金钱为准则。
甚么是好的准则?甚么是坏的准则?这是个主观、伦理的问题。具有聪明才智的人,可能以为应该以智力商数的高低作为分配资源的准则。同样,有些人可能认为政治、交际手腕,或甚至是武力,都是理想的准则。这个伦理上的好、坏问题,辩论了一万年亦不会达一致同意的结论。但经济学分析却可以断言,在千百万种的准则、规格中,只有一种是有益于社会,能够最有效地引致经济繁荣。其原因是因为只有一个准则是没有经济浪费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美国的石油价格是受到政府管制,要买汽油便得要在街上轮候,时间是得油的准则。有多余时间的人,便成为“适者”。政府若不准以钱雇人代轮,没有时间轮候的人便会被淘汰出来。以轮候准则来定胜负,不是资本主义,亦不可以说是共产主义,虽然在共产或社会主义下,这种情形极为普遍。重要的问题是,花了一个小时去轮购汽油,除了轮购者本人之外,便没有其他人得到好处。倘若这个人可以利用花在排队上的一小时去工作,赚取三元的工资,那么他这一小时对社会的贡献,起码是值得三元。但花了一小时的代价去轮购汽油,这一小时便在排队中荒废掉,社会没有人因此得益。
再举另一个例子。香港的廉租屋只是符合了某些资格的人才可以获得,这些资格便是赢得廉租屋的准则。许多人会想尽千方百计以求符合这些资格——化时间劳力填表格、弄证明书、假做文件甚至搞人事关系和跑后门等。倘若符合资格是包括了收入少或其他类似的准则,有些人便可能会因而放弃一份较高薪的工作,或工作较少时间,以期获得一层廉租屋宇。以整个社会而言,办文件、跑关系的劳力是浪费,放弃较高薪金的工作或怠工也是浪费。
每个人为了适者生存的缘故,都会设法适应生存的衡量准则。倘若经济制度改变了,断定适者生存的准则亦会改变,每个人的行为亦会随之而改变。那一类人更能适应新的准则,其经济效果亦会跟着改变,这是千古不易之理。
在伦理,或一般人的道德观念上,可能以为某些准则或规律并不合理。弱肉强食——如越南、柬埔寨及阿敏时代的乌干达,很多人以为在伦理上说不通,而在经济上亦是浪费的行为。但有些在表面上看来是非常理想和合理的衡量准则,其实却是非常浪费的。譬如,我们可能以为“先到先得”是很合理,但如上文指出,排队和争先恐后是一回浪费的事。有些人认为应该敬老;但若以年岁论成败,许多年青人便不会发展所长,只是不耐烦地等待年老,或浪费资源去扮老,虚报年岁。
“千规律、万规律”这句话是容易置信的,单就我们确知文革时期的一条规律——以所谓“正确”的政治思想为衡量准则,其浪费程度,可谓史无前例。全国天天搞政治、读红皮书、知识分子上山下乡,十年不断。这些劳力资源,可以兴建数以万计的工厂和房屋。此中一失一得的原因,就是基于衡量胜负的准则不同,竞争生活的人都为了按着适者生存的原则办事。
我们不要以为在某些理想的经济制度下,便人人平等,人人都可以生存。事实上仍然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以文革为例,会搞政治手腕、会跑后门的人便是“适者”,善于生产的人,多遭淘汰。换了任何一个制度,“适者”与“不适者”
仍然是会有所区别。因为人的条件各有不同,在同样的衡量准则下便必定有胜负之分。
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情况现在我们无从臆测。但可以断言,一日不实行私有产权制度,就没有可能用市场价值作为衡量准则。
有一个断定适者生存的准则,许多人都以为是不合理,但这准则所造成的浪费是最少——这便是以市场价值作为衡量的准则。假如某甲生产某种式样的服装,畅销而致富,致富的原因是因为社会认为他的产品是有价值。这价值是由消费者所决定;甲便是适于生存的人。倘若有某乙,生产另一服装,虽然他自己以为这服装对社会的贡献很大,但消费者却以为他的贡献不够,他的服装因而滞销,最后亏本,公司倒闭;乙就是被淘汰的人。
假若用市场价格为准则,设想某人要得到一个手表,他没有动用暴力的余地及需要,亦不能够透过先到先得,或靠较高的身材、较大的年岁、脸孔的漂亮,或搞政治思想或交际手腕等办法;他要得到手表的唯一办法是出钱;价高者得。以钱来选择适者,表面上似乎不合理、铜臭味太重。但赢得手表的人,他的钱又是从那里来的呢,钱一定要赚回来的,要赚钱他便必定要对社会有贡献,而他的贡献起码要相当于手表的价值。故此以市价作衡量成败、支配资源的准则,是没有浪费的。
用任何其他准则来断定得手表的胜利者,必有浪费。在成千上万的衡量准则中,只有以市场价值定胜负没有浪费。
我们不要以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以金钱市场价格作为准则太市侩太庸俗,因噎废食,而忽略其用处。我们不要因为在某些所谓资本主义社会里,某些人滥用钱的权力,便以为钱是要不得的准则。在这些社会里,有些有钱人权力过大,倚钱势凌人;也有些人以名誉高而横行无忌。这些现象,在有些自以为是资本主义的社会里是常有的。但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基于不健全的私有产权制度,不是资本主义应有的本质,这不是以市场价值作为竞争衡量准则的。
让我再说一次,唯一没有经济浪费的竞争准则是市场价值。这种准则只有在私有产权下才可以有效运用。私有产权制度就是资本主义的骨干。假若取消私有产权,或在私产界定不健全的情形下,其他种种形式的竞争衡量准则会纷纷出现。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原则是没有改变,但换了衡量的准则,便会引起各种浪费现象。
中国经济学者孙冶方先生,在文革时因为说过“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这一句话,被禁监坐牢七年。平反后于1978年10月间在《光明日报》用这句话为题目,为文分析价值的重要性。但孙先生对价值的概念与近代经济学出入颇大。
倘若孙先生能清楚明白市场价值只能在私有产权下产生,而现代经济学对其他价值的种种问题的分析早已远超马克思的时代,他的论调当有不同。
在国外从事各种研究的中国人,和一般华侨一样,热爱祖国。信报的主办人要我用中文写一篇文章,我就藉这个机会向中国经济学者交换知识,更希望能够引起有建设性的辩论,故此大胆地借用孙冶方先生的好题目,只改了三个字——“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
1983年12月20日 民主与市场在97问题的喧闹声中,香港人提倡民主的声调渐趋明显。这个现象是不难了解的。有些人一向认为香港政府不够民主,现在可以借题发挥;另一方面,亦有人认为着中国于1997年后收回主权及治权,及早推行民主政制,会为自由增加一点保障。
我希望能以近代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民主问题。这个须写数十万言的题目,只用数千字来代替,简陋是在所不免的。
在一般人心目中,“民主”一词实在太神圣了——几乎不可侵犯。但近代深入研究这个问题的学者,均认为“民主”难有明确定义。可能就是因为定义模糊不清,执政者可轻易地以“民主”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普遍为人接受的民主定义,就是政策或行为决定——不单是政府的行为——是基于投票方式。一般学者都同意这方式并不一定带来自由或较理想的社会。但投票有两个功能。①在某些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可避免以武力解决问题的损失;②投票是反映民意的一种方法。但投票的政制出现了三种问题——一、决定谁有投票权;二、甚么行为或政策应以投票方式决定;三、投票是否能正确地表达民意。
决定谁应有投票权往往可用情理的办法,例如小孩或某种罪犯不应有权投票。
但在很多情况下,一个压力团体可以以票数多而否决小部分人的利益,而这小部分人的损失可能比该团体所得的好处大。另一方面,为利益计,大团体可以以投票的方式令小部分不能分享利益的人支付费用。例如香港要加重租务管制法例,应否全民投票并不是一件容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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