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脸》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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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在政治上是不可取的,在他个人的人生中也是失败的。至于说他离任时因将宦俸都捐给了地方,以至“囊橐萧然,图书数卷而已”我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在任期间他除了刻稿讨小,支付长年累月的狎嫖费用外,还在家乡兴化置田买宅,后因新屋式样不理想又在城东鹦鹉桥一带买地另造,光地价就花了五十两白银。考虑到清代七品官职每年几十两银子的俸入,这样的开销也已经不算太小。然而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几乎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他在致堂弟郑墨的家书中又在大骂他同时代的文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错走了路头,后来越做越坏,总没个好结果。”好在我们现在对两个板桥的不同嘴脸多少已有了一点认识,因此面对这样的尴尬事实,过于吃惊或过于感慨也许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们需要做的仅仅是:在接受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以前了解这一点,并认识到人生的复杂与多义——不管他是一位公认的历史名人或身边的某个现实人物。 
第四章
两个板桥(3)
现在我们可以来说说他的全集了,因为这也可看作他山东十年为宦收获的一部分。我对这本书的整体印象仿佛一个光怪陆离的跳蚤市场;或者二十世纪末中国小城的某些杂七杂八的时装模特展览。世俗者的自鸣清高可能是它的一个主要基调,而愤世与随俗,穷酸和摆阔,炫耀风月以及关心民生既矛盾又刺眼地混杂在一起,仿佛黄金与瓦砾被置放在同一货柜上出售。当然这中间还要加上一点半通不通的学问和几分机心或匠心。在作品中不停地批评他的同行自己又不停地继续这么干,显然是这部作品思想性方面的一大特色。他是那样热衷于说话以至他的抒情主体在形成对批评对象的威胁以前,彼此之间往往自己先吵了起来。家书十六通在我看来就象读雷锋日记,或者听一个领导在讲台滔滔不绝作报告,不允许有任何驳诘——因为经不起驳诘,因此唯一的听众也就只能是他的堂弟。道情十首与咏史部分就意境而言也是乏善可陈。前者不过将李鱓叔祖壶庵道人李沂的诗拿来略作改动就归入自己名下,而后者如闻盲师说鼓词——仅仅对事件作某种故作高深的复述,同样毫无新意可言。如《绍兴》中的“金人欲送徽钦返,其奈中原不要何”两句,就算我们不论其立意上对文徵明《满江红》的拙劣仿袭,就文字与语感而言,较前作“千载休言南渡错,当时
只怕中原复”之蕴藉惊警,相去又何止千里! 
对前人或同代名流作品进行明显超出常规界限的模仿,这是我接着要谈到的郑诗中的另一令人不安的现象。而且由于为数颇众,理应引起我们的职业批评家足够的重视。他的题画诗作为他的诗艺与思想特色的显著体现,一向为后代的推崇者所嘉许。但只要我们的阅读工作稍微细致一些,就会发现他的题竹诗“且应一景相看待,恍如湘山立楚娥”中有金农题竹诗“清瘦两竿如削玉,首阳山下立夷齐”的影子,题兰诗“如何烂贱从人卖,十字街头论担挑”也象是金农题兰诗“苦被春风勾引出,和葱和蒜卖街头”的另外一个版本。同样,我们也发现蒋心余赠他的“板桥作字如写兰,板桥写兰如作字”一诗,才到手就被他现炒现卖,成了自己的又一首题画诗“山谷写字如画竹,东坡画竹如写字”中的名句。而《除夕前一日上中尊汪夫子》中的“窗外梅花当点心”一句,更是将南宋诗人的“细嚼梅花当点心”略作改动就拿来用上。诗学天赋的匮乏可能是这里的一个主要问题,另外阅读视野上的严重的教条主义倾向(郑主张一生只读四书、六经、韩文、杜诗,余不足观)也局限了他的想象与知识结构。生在远非法制社会的清王朝在今天看来还是郑的一大幸事,因为这不仅使他成功地避免了多起著作权诉讼的麻烦,同时也用不到象刘心武先生那样在公众面前丢
乖露丑,面对来自媒体与读者的诘责,机关算尽,不得已编撰出“梦中得句”这样的现实神话来。 
当然据此断言郑不会写诗同样也是不公平的,他成名前的艳情之作——多半是长短句,某些作品的题跋,以及为大众所熟悉的那几首题画名篇,加上我个人喜爱的他的早期作品《扬州》四首和《燕京杂诗》,还多少有点意思。但问题是一个江苏省的二流诗人,由于笔下稍涉民间痛痒,以至身价百倍,在今天读者中的知名度甚至盖过了领袖当时诗坛的江左三大家以及黄仲则、厉樊榭等同代杰出诗人,除了我们的文学评论在某种程度上已坠落为政治批评,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所幸这种现象现在正在慢慢扭转过来,至少前不久出版的复旦大学版的《中国文学史》,在对郑的评价中我们听到了“作者立意于劝世,所以重叙述而未能深入人物的内心,作为诗歌仍不免有缺憾……缺少特异的感受和别出一格的创造”这样久违的声音。 
郑板桥卸任山东后并没有如当初与李复堂约定的那样立刻返回扬州相聚,他那暮色中已显得相当苍老的身影令人意外地出现在近千里外杭州西湖的静寺里。这当然又是金钱的力量——为杭州太守吴作哲作画。他甚至还去了浙江另一名城湖州,而且作为地主兼媒介者的乌程知县孙升还是他的一个昔日对头。但面对银子与免费招待的诱惑,郑最终还是说服自己不妨又“难得糊涂”了一回。“其供给甚盛,姑且游诸名山以自适”,在旅行中寄回兴化老家的信札里,他这样兴冲冲告诉他的堂弟,并随信先捎回了三十两银子——作为这趟典型的“秋风之行”最重要的收获。我发现他在信中还充分表现了他的会计才能:“吴太守……请酒一次,请游湖一次,送下程一次,送绸缎礼物一次,送银四十两。郑分司……请七八次,游湖两次,送银十六两。”当然这封信函连同此行为孙乌程作的两首祝寿诗(诗中将自己与孙比作苏东坡和贾耘老),以及前面提到的为慎郡王诗集撰的肉麻跋文这样的文字,在他的手订全集中你是读不到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诗集的自序里要恶狠狠地警告“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若有托名翻版,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阑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的全部精义所在。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在两个板桥的龃龉与冲突中他之所以总
是毫无原则地倾向于其中的风雅者,不仅因为艺术审美方面的某种功利与盲视,他一贯张扬的道德姿态也使他在无奈之余,只能被迫作出这样的选择——事情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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