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那些事》第13章


柿宋濉⒘е蟛耪业桨⒁宓募摇?br /> 阿义的母亲狐疑地看着阿义,喃喃地说:「他才几岁记性就这么坏?没几年前来厝里就像在这灶脚咧,怎么现在就要问路?」
阿义原本想说:「他在扮戏啦!」但最后还是没说出口。阿义更不想跟母亲说当天的报纸上有她的照片,就在他父亲猝死的报导旁边,她被一脸哀戚的议员抱着,标题是:缅怀昔日恩情,〤〤〤午夜泪洒灵堂!
告别式那天他来了,阿义当然记得,因为在公祭的过程中,阿义瞥见灵堂的外头他站在一堆政治人物的中间,正面对一排摄影机激动地说:「因为他的栽培,才有今天的我,我惟一的报答,就是把悲伤化为为民主持续奋斗的力量。」
很多人都知道阿义和他之间曾经有过的友谊,不过,每当人家问起阿义对这个政治明星的看法时,阿义总习惯这么说:「不错,他演技不错!」
PART4 一封情书的重量
情书——
那张脸孔和笑容依然如此熟悉,岁月好像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的生日即便没有写上,直到现在她也还记得清清楚楚,何况是那么特别的日子:四月一日,再怎么样要遗忘也难。
「……甜美而缠绵的言语或许更容易打动你的心,但,请原谅一个在这样的日子里出生的呆子,他想用最简单而且愚昧的书写方式来呈现心里已然无法压抑的悸动和持续的、无声的呐喊,可是却又想不出其他的合适的词句,因此只好写下这贫乏的三个字——我爱你。」
这是他写给她的一百多封情书的第一封。
几十年后的现在当然看得出当时他是那么聪明地装笨,但接到信的那个当下,光最后那三个字已让她毫无防备地泪流不止,一如此刻。
此刻摆在她面前的是他的讣闻,以及那一百多封收藏多年,有些甚至已经可以倒背如流的情书。
他大她两岁,一九六〇年出生的,今年不过才满五十岁,却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永远不会知道她有多少次曾经想象着某一天和他在异国黄昏的街头重逢时的情境了:夕阳下惊喜的对视、长久而无声的怀抱,之后是在微醺下彻夜平静而且毫无掩饰的长谈,有欢笑也有泪水,直到黎明。
她要跟他说长久以来的思念和遗憾,而最后他或许也会跟她说:你也许不相信,但这辈子……除了你,我不曾爱过别人!
她常用这样的想象下酒,让自己在寂寞且自觉已然苍老、爱情不再的夜里,还可以有一点生命的余温可以挡寒入梦。
为什么是异国重逢?有时候连她都会对自己所「设计」出来的想象觉得苍凉……,因为几十年来他由知名作家转变成一个经常出现在媒体上的官员,所以除了国外,好像没有可以满足她的想象的场景,而世界各地来去奔波却正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只是这样的生涯转变,却都不是爱情萌芽的阶段两个人想象得到的事。
第一次彼此认识的时候他大三,是大学文学社的社长,而她是商学院的新鲜人;注册那天她从他的手上接过一份好像特别为商学院学生所设计的社员招募的传单,因为上头的文案写着:你或许不知道,邱永汉不仅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也是得过直木奖的作家!
她问:「什么是直木奖?」他说:「来参加文学社你就会知道!」
两人熟识之后讲起那天的情形,她曾经跟他招认,其实会加入文学社根本不是为了知道直木奖是什么,而是「你的笑容像孩子,而且你有一双好看的手,那双手给人的感觉好像就像一个作家。」
后来她才知道自己的直觉挺准的,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是一个颇有知名度的大学生作家,在偶像明星还不像现在这么泛滥的年代里,文学社有许多女生其实是冲着他的名气而加入的,她甚至还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暗地里她们彼此勾心斗角「争宠」的氛围。
而这也是她意外地接到他示爱的情书时那么惊喜、激动而泪流不止的主要原因——怎么是我?竟然是我!
一星期至少一封的情书在第三十几封之后频率略减,因为他说:「我喜欢直接把爱写在你的唇上、耳边、发梢以及你细致而敏感的身体上……。」
毕业后他在澎湖服役,那是情书频率最高的时光,每一封几乎都流露着炽热的爱意和深浓的思念,这样的爱意和思念都得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的返台假期里得到补偿。
她毕业那年的夏天,只要想念的时候,倒是她飞机票一买就去,为的只是部队晚餐后到晚点名前那几个小时激情的相处。
至今她都还记得他连澡都没洗便猴急地扑过来时,身上浓烈的体味以及在唇齿之间流窜的汗水的咸涩。
就在他退伍前夕,她接到英国一间她向往已久的大学的入学许可;当她迫不及待地飞到澎湖告诉他这个让她雀跃不已的讯息时,他却只沉默地看着她,好久好久之后才说:「对不起,说实在……我无法分享你的喜悦,因为对我来说,你好像正在慢慢远离,而我却无力跟上你的脚步。」
那个傍晚她只记得在止不住的泪水里,第一次听他提到两个人家境的差异、志趣的选择、思念与距离之间的考验,还有未来可能如何又如何……,最后他认真地说:「我没有权利干涉你任何决定和选择,更不愿意自私地阻扰你未来的追求,除了祝福,我只有等待,请记得……你是我这辈子的最爱!」
他一直信守着「等待」的承诺,不定期的航空邮筒密密麻麻地诉说他的思念、工作和生活,提到他被网罗进「逐渐解构,并看得见正快速转变中」的执政党的宣传单位。
但这些信始终无法汇聚成足够的能量,让在湿冷、阴霾的异国里活在课业压力下得她得到支撑,反而是她父亲公司派驻在伦敦的经理蓄意的殷勤,让她可以不时支领一些必要的温暖。
最后她不得不承认,思念与距离真的是一种严苛的考验。虽然她记得少女时代只要看到香港连续剧里的人用广东话谈恋爱总觉得好笑,没想到一年多之后她就和那个来自香港的经理走进教堂。
他给她写了最后的一封情书,只有几个字:等待的尽头祝福依旧,只因为你是我这辈子的最爱。
两年后她从报纸上看到他结婚的消息,新娘她认识,也是当年文学社的社员之一。
三年后她离婚,先生劈腿,对象是一个客户的秘书,香港女孩,当时她第一个感觉是:他们真的比较适合用广东话谈恋爱。
之后,她全力投入父亲公司在欧洲的所有业务,男人不缺,爱情却始终空白。
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政权二度移转之后一个政商云集的宴席上,他好像一眼就认出她来,虽然和别人握手寒暄,视线却老是瞥向她这边。后来他慢慢走过来,依然是那么好看的笑容,伸出来的依然是长得像作家的手。
她不知道从何说起,反而是他先开口,他说:「我知道……有关你的……我都知道。」
她把名片递给他,而在眼泪即将溃堤之前,她低头转身,缓缓离开。
葬礼上公祭的单位落落长,她坐在角落的位子远远看着那张熟悉的脸孔,安静地等候着跟他道别的时刻到来。
她打开入口处服务人员递给她的礼袋,里头装着毛巾以及一本书,书名有点俗,叫:《字字句句都是爱》。
遗孀写了卷头语,说里头是当年夫君写给她的情书,「他把大爱留给台湾,其余的就在这里,只留给我这个幸运的女子。」
然后她看到第一封:「……甜美而缠绵的言语或许更容易打动你的心,但,请原谅一个在这样的日子里出生的呆子,他想用……书写方式来呈现心里已然无法压抑的悸动和持续的、无声的呐喊,可是想不出合适的词句,因此只好写下这贫乏的三个字——我爱你。」
日期比写给她的稍稍晚了一点,隔了一个月又九天。
重逢——
事业失败之后才发现除了开车之外,自己好像连说得出口的专长都没有,所以最后他选择开计程车。
不过,计程车在市区里跑还是容易碰到以前商场上的客户或对手,「熟人不收费,自己倒贴时间和油钱这不算什么……,最怕遇到的是以前的对手,车资两百三给你三百块,奉送一句:不必找啦,留着用!外加一个奇怪的眼神和笑容,那种窝囊感够你低荡个一整天!」
所以后来他专跑机场,说比较不会遇到类似难堪的状况,而且也不用整天在市区没目的地逛,让自己老觉得像一个已经被这个战场淘汰的残兵败将,或者像中年游民一般地无望。
不过,他也承认跑机场的另一个奢望是如果前妻带着孩子们偷偷回国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睹上他们和孩子们见上一面;「离婚后就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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