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杂见》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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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只为挑刺生-《军师》血酬评】
只为挑刺生-《军师》血酬评
《军师》看了很久,有点想法要说。不可否认,《军师》是一本好书,但不管是怎样精彩的书,都会有一点纰漏。这纰漏,虽说瑕不掩瑜,但总让人觉得心里疙疙瘩瘩的。爱一本书,就是要让它成为精品,成为经典。下面是我简简单单挑的几个小刺,希望作者能看到。
(一)这本书是用倒叙的手法开篇的,这似乎是给了读者一颗定心丸:这本书不是悲剧,大家尽管把心放在肚子里,安安心心地看下去,保管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危难处还自有神佛保佑,不会出什么茬子。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喜欢这种写作手法的,因为降低了书的可读性,既然都知道了结局,中间掉点链子也是可以接受的。
(二)还有点想提出异议的,就是古来史书,都是用人名作传,没有以字入传的,如《明史?刘基传》,而不会写成《明史?刘伯温传》);另外写史书的时候,一般是写成《楚史》,顶大不起会写成《南楚史》,自家人写自家书称《南朝楚史》就有点夸张了,毕竟群雄争霸,大家都会说自己是正统的。
(三)想说一下逐流兄的“一逗到底”和排版的问题。逗号太多,虽然能使人有紧迫感,但老是这么紧张,俺们真怕哪天会紧张的吐血三斗;以下是随波兄的一句话,真的能读到断气:“如何知道,当然是我看到的,可是我可不能这么说,这是我的防身法宝呢,我的六识天生异于常人,这么说吧,我的耳力,百步之内,可以听见落叶飞花,我的眼力,数里之内纤毫可见,我的味觉,什么东西,只要一沾唇,我就能分辨的一清二楚,我的嗅觉,只要一丝气味,我就能跟踪他十里八里,有的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人,不过我也知道,那些事情若给别人知道不免遭人嫉恨,你也不想有一个有一个人可以偷听你的私语吧,为了留作防身利器,这些事情我可是从来不告诉任何人的,除了我死去的父亲,没有任何人知道。”
逐流兄的分段也很成问题,可能是时间比较紧,最近的这几章也是大段落太多,尤其是小弟这样眼睛不好的,看的容易串行。
(四)关于诗句的引用。序章里面引用了苏轼《前赤壁赋》里面的字句,颇为精彩,俺也很喜欢这句。 但逐流兄诗歌的引用,有时候词不达意,语不对境,比如这首:“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江流的心境与杜甫 《旅夜书怀》这首诗想表达的意境是不相符合的。“杜甫本怀着“穷年忧黎元”的思想,一心想普济苍生,报效君王,在政治上有所建树,但自己一生却一直处于战乱之中,颠沛流离,屡遭排挤,空有满腔报国之志,却难以实现。颈联“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是诗人愤激之辞,说“岂”是反诘,说“应”是悲愤。声名不因政治抱负而显著,反因文章而闻名;诗人辞去官职,并非因为老而多病,个中原因,不言而喻。这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这是非颠倒的现实,怎不令诗人满腔悲愤呢?而这种悲愤之情,正是在理想与现实的对比中越发鲜明,更加深沉。 ”
还有就是一些小处的东西,虽不值一提,但请随波兄在出版修改的时候能注意一下。比如这句:他神色复杂的望着我,问道:“多谢随云相救本侯一命。”-大家可以看出来,这不是一个问句,而且“相救”用在这里是语句杂糅,不管改成:多谢随云相救”还是“多谢随云救本侯一命”都比较好。
以上,是挑的几个小刺。时间不多,也不能详谈,有机会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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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评书】【 重生的是心情-由《重生的飘渺之旅》想到的】
一本小说,能吸引我看下去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呢?丰满的人物,曲折的情节,还是梦幻的环境?不,都不是,只是简简单单的心情而已。
简单的说,心与心的契合就是人与人的对格。当读者能够与作者产生共鸣,对作品产生了认同感,那么这书,就是好书,这书就是适合你读的,就是值得看上一看的好书。相比其他的类型,我更喜欢看重生类的小说,因为这让我能暂时忘却现实,沉浸在书中营造的世界里,幻想着某日我也能重来一次。:)笑,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老周的「人生不能读档,望大家珍重。」言犹在耳,可是时不时地会给偶脆弱滴小心肝敲敲警钟的。
虽然我是这样的喜欢看,但这三两个月以来,我能看进去的重生小说就只有《重生传说》、《再活一次》和眼下正在追着的这本《重生的飘渺之旅》了。说句实话,也许其他的重生小说也写的很好,但因为与我敏感的小心肝不相契合,产生不了共鸣,所以被偶无情滴遗弃了。:)
《重生的飘渺之旅》是本新书(汗,看书号就知道了,真罗嗦),作者是个叫骟狼的淫(作者大叫:是檀郎檀郎,檀木的檀,色郎的郎!),讲述的是一个被车撞而重生的人从0岁到N岁走过的缥缈之旅(观众:正文,正文,砸死Y的,真罗嗦)。
好,下面进入正题,本血将就此文的人物、情节、以及文中的三个触电点展开讨论,先谈人物。
一、人字怎么写?
一篇好小说,人物就是魂。《亮剑》可以让人哭,《无家》可以让人苦,《天魔神潭》可以让人酷,这都是个性鲜明诸色人物的功劳。人物写的传神,就好比文有了胆,人有了魂。在小说中,读者的思路其实是跟着书中人物(尤其是主角)的视角走的:主角的敌人就是读者的对头,主角的马子就是读者的情人,主角开心读者就笑,主角遭难读者就哭……大家看明白了么?所谓的主角就是读者拿来代替的人,读书产生所谓的代入感和快感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问题。
『主角解析』
《重生的飘渺之旅》让你有代入感么?说句实话,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说有的人留下来了,说没有的人一部分在观望,等待着主角的成长,还有一部分就此远去,不再回头了。这不能说是作者写的失败,而是行文的必然。任何一部作品,有叫好的必然就有说不好的,男人喜欢的女人未必喜欢,孩子喜欢的大人未必喜欢,这本书也是一样。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忽然变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这种强烈的反差是很多读者不能适应的,我一直是在李胜馗上小学之后才找到的代入感。这之前吸引我看下去的是作者时不时流露出来的「邪恶气息」或者名曰「男儿本色」以及那「淡淡」的幽默。
其实从主角的成长道路上看,李胜馗是有一定缺陷的,成熟的思维有时候会受到孩童本能的排斥,这在后面会慢慢地加以分析。
由于李胜馗的「过度早熟」,所以使他明白了很多东西,也着实「色」了一把。小惠妈妈的乳房可能真的很美妙,让李胜馗产生了「恋母情节」,一个小小的孩子本能地排斥着其他人对小惠妈妈的占有,并且始终是以前生的视角来审视着人际关系。其实以一个前生有过复杂经历的人的思维,李胜馗应该让小惠妈妈再嫁才对,然而他没有。前生的李胜馗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对女人的独占欲,他的种种表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不是作者考虑不周,就是重生之后产生的强烈恋母情节或者说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旁观,将他心中积压很久的恋母情节重新表露了出来。而就我看来,还是后者的因素居多。以前学过一点心理学(汗,其实是犯罪心理学),知道人是欲望的动物,很多很多的欲望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消弭、湮没,其中就包括「恋母情结」。当然,这里讲的「恋母情节」与李胜馗的不同,李胜馗更多夹杂了一种男女的情愫在里面,因为他的经历不同,所以以我恶毒的心肠揣测,在李胜馗能「人道」之后(就是青春期发育之后),他将面临着一个困难的抉择-如何看待小惠妈妈。作为一个女人,不是给她吃穿就可以的了,她孤寂的心灵一定会需要男人的抚慰,这时一个优秀男人的进入,将会引爆家庭的核弹。我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相信这会是一个亮点,也会是全文的高潮之所在。
李胜馗是个幸运的人,虽然没有了父亲,但他还有个爱他的母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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