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禁奴》第21章


吃了饭,下午自有人过来收拾,一行人颠簸多时也累得很,便各自回屋里休息。
这一觉都睡得很好,等到几个人醒来的时候,都已到了黄昏。羽明第一个起身,本想安排人来收拾碗筷、准备晚饭,但见璐璐的房门还关着,怕吵了她,便去厨房亲自打理。不多时,璐璐也应声起身,见羽明在厨房忙碌,她也跟着到了门口。
“属下吵了您?”羽明关了水龙头,轻声问。
“没有。”她道,随手关上了身后的门,淡淡一笑,“羽明,咱们真的要回去?”
羽明的动作一滞,若不是机灵,险些就打碎了碗。
他扭头看着璐璐,宛若一瞬不认识她,蹙眉,缓缓的问:“您……不想见到廖爷?”
“怎么不想,”璐璐应道,垂下眼,叹了一声,“但是,回去,莫离就得死。你也知道,我的病好了,爸爸不会再听我的了。何况,他可能早就知道我是装的,故技重施,他也不会信的。在背叛这件事上,他不会手软的。”
“莫离,背叛了廖爷,也背叛了您。”羽明一字一顿的道,仿佛唯恐吐字不清,会影响她接受这件事的程度。
“今天早晨,我也这么想的。他背叛了爸爸,也背叛了我,差点害死我和爸爸,罪加一等,不该原谅。”璐璐说,抬眼对上他的目光,只一眼,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随即又道,“我恨他,但……”
羽明的眸子静静盯着璐璐,想听听她后面那句“但是”。
然而她终究没说出来,只是颓然摇了摇头:“我很难,一起回去,是他死;不能回去,是你……”
“我没关系。”羽明打断了她的话,收回了目光,重新低头洗起碗来,“我早想过有这个可能,已经做好准备了。”
“羽明。”璐璐道了句,只叫他的名字,希望他这样的态度适可而止,她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他这样让人心痛的忠心耿耿。
对方没有说话,直到把洗好的碗放回去,才道:“属下失职,离开了这么多年,才让你……”他握了握拳,璐璐受到的伤害,每每想到,锥心之痛非言语可表,“如果我在,也许根本不会让莫离接近你,在你病的时候,那天陪你去兜风的也该是我,而不是夫人。都因为我不好,才有了今天,所以……就算我拿命来还,也并不可惜。”
璐璐张了张口,似是想反驳他,这分明不是一回事,羽明何必这么钻牛角尖,简直比她还固执。
她也很想告诉他,她从来没想过是他的错,更从来没怪过他。她知道那些日子,他也在受苦,犯了致命的错,受到家法的严惩,最后还被投进了监、狱。他的日子,其实远比她想的更苦,这点她很理解。
如今他刚刚出来,还没来得及熟悉阔别多年的世界,就领了这个重任,甚至随时会死。
她怎么舍得他死?她又怎么舍得莫离死?
作者有话要说:二选一,是非题。
、发作
莫离睡得并不安稳,但到底身体累了,又换了舒服的床,纵然不安稳,也还算迷迷糊糊。他翻来覆去睡了很久,一方面是知道自己又被关起来,不睡觉也无事可做,另一方面,则有意识的不愿睡醒。
醒来,就得面对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他大多都没理出头绪,譬如首先,他觉得有把握对付璐璐,却还没想好怎么对付羽明。又譬如,其实发自内心,他也不太想和璐璐、羽明为伍,只是放不下她,也放不下自己。
朦朦胧胧间,他想,要是能把金刚经再拿来看看就好了。逃跑了这么多天,他几乎脱离了他的信仰和因信仰而产生的宁静、智慧。他觉得自己就像即将涸辙的鱼,急需一些雨露,譬如一段经文——他已经心乱如麻,完全没办法再默念背诵——他需要眼睁睁看着那些字,看着,树立着。
人需要信仰,特别是艰难困苦的时候,信仰就是明灯。
然而羽明却从来不需要这些,他的信仰就是忠诚:他忠诚于廖世凯,廖夫人,廖海璐。这一家三口就是他的明灯,自他懂事起,便来到廖家受训——所接触的事情黑暗也好、残忍也罢、危险也好、反人道也罢,总归廖家的繁华背后有很多不堪,但羽明觉得无所谓,他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像古代的卫士一般被教导忠诚不二——所以,他可以尽情的愚忠,哪怕明知自己因为利害关系要入狱,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这就是羽明的生长环境,他可以演戏、造作、受罚,这都是他对廖家三口人的忠心。只是这一次,他没有料到,他的忠心遇到了岔路口,两边都是他想维护的人,但他暂时无法调和。
房门开了,羽明靠在门口,莫离坐起身来,两个男人对峙相看。
最终羽明莞尔一笑:“起来吃饭。”
莫离无声的应了,他睡觉时只穿了件秋衣,此刻拿起椅子上搭着的套头毛衣穿好。这一穿,本就不整的发型更乱了,衣服起了静电,让他的头发倍感毛糙。
“瞧你,”羽明道了句,笑盈盈的走上前,竟伸手为莫离抚平头发,他离他咫尺距离,明眸皓齿的温柔微笑,动作也很轻柔耐心,“看你像个仔细人,穿个毛衣还这么邋遢,什么样子嘛。”
早晨的时候,两个人还你死我活的打架,此刻莫离竟遇他如此温柔之举,不免有些诧异,目光一紧,本能的想躲,但到底没动。他只让他动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便抬手挡了对方的胳膊,垂眼道:“我去梳梳。”
“这才像话嘛。”羽明道。
莫离微微侧过身,从他身边走过,好似怕他再伸手碰他。
客厅和餐厅是连着的,出了卧室,饭香浓郁。璐璐早坐在桌旁,她从来都是这副饭来张口的小姐身段,自然不可能帮忙摆放碗筷。如今能给莫离和羽明倒两杯水,已属不易。
“晚上不宜多吃,我做了几个小菜,明天咱们再吃大餐。”羽明道,分别盛了三碗菠菜肉末粥,对璐璐一笑,“明天我让厨子做滨城的小吃,晚上看电视,就当零食,比超市买的好多了。”
“行。”璐璐应道。
莫离坐在二人中间,像个局外人,只默默的低头吃粥。吃过几口后,他才悠悠的开了口:“我们在这儿住几天?”
璐璐扭头看他,又看了看羽明,他们下午在厨房商量了那么久,彼此都没有妥协。她正想随便说个时间应付莫离,却听羽明道:“想住多久都行。”
“那,”莫离又问,“住在这里,不能出门么?”
“能。”
“不能。”
璐璐和羽明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
很显然,璐璐娇生惯养这么多年,也未必能有多少忧患意识。她忧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不免有着多年后重出家门的兴奋,仍想在滨城多走走。
而羽明不同,他听她说罢,又是一笑:“属下觉得贸然出去不安全,这几天还是先在家吧,好吃的好玩的,属下也不会让您落下,这样可以吗?”
莫离听罢,低下头继续喝他的粥,至于璐璐怎么回答,无关紧要,他已经得到他想知道的东西。
首先,他知道了这几日的行程安排,不外乎是羽明一手制造的超豪华软禁。其次,他听出璐璐和羽明之间存在分歧,在“住多久”的问题上,他看出璐璐显然在回答前有了踌躇,所以才要羽明打圆场。而最重要的,他印证了璐璐和羽明的关系,就如他在列车上猜测的一样。羽明在意她,是尊敬与呵护,从他对她的敬语和照顾可见一斑;除此之外,甚至还有男女之情或兄妹之情,莫离觉得羽明潜意识里已经把璐璐当成了“自己人”,所以才会一会儿说敬语,一会儿又你我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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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璐璐自然不管多余的事情,家里的老电视竟然信号不好,她指使着羽明修理。也不知两个人是修电视还是玩电视,在屋里笑个不停。洗碗筷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莫离的身上,他一直手不方便,璐璐却全然忘了此事,想必羽明还记得,就是偏偏不提醒。
莫离用受伤的手托着碗底,没受伤的手拿着洗碗布磨磨蹭蹭的擦洗碗内,听着外面的说笑声,总觉得像回到了旧社会。他就是可怜的仆人,外面二位都是主子,生杀大权在手里握着,他想翻身农奴都要煞费苦心。
都说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是洗碗的时候;男人最动听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老婆,我洗碗”。但莫离觉得自己此刻没有丝毫好男人的魅力可言,那璐璐的德性也不是个当老婆的料,他这独臂侠洗一百个碗,那大小姐恐怕都觉得是理所应当,哪会因此垂爱?
这世上,除了莫离是被迫“爱上”她,也就只剩一个忠犬羽明了,实在难说还有第三个男人能喜欢璐璐这种女孩子。
莫离分了神,突然想起遥远的过去,璐璐那娇羞可人的模样。他正这么想着,忽然心口一痛,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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