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第29章


他穿了笔挺的套装,外边是毛呢的格纹大衣,头发向脑后梳得光亮,兴许是戴了礼帽的缘故,发胶不再牢靠,有一小绺发丝垂到额前,稍稍凌乱,看起来没那么正式古板。
补上那半步,就能看到祝逢今的眉骨、鼻梁,红嫩的唇,和微微敞开的领口。
骨与皮相都是天生,厉从不是没见过比祝逢今更精致的人。
俊逸的是相貌,不凡的却是气度。
腹中诗书让他文雅大气,历经风雨和疤痕使他深邃,痛失所爱给了他脆弱与坚韧。
所以才是祝逢今。
是值得他朝思夜想的心上人。
只是他不爱自己,让厉从觉得有些遗憾。
“长高了,”离住所还有一段路,祝逢今找了个话题,“肩好像也宽了一点。”
“前不久体检了一次,测出来一米八八,比三叔还差两三公分,”厉从回神,“我一直在打篮球,健身频繁了些……好像肌肉是变多了。”
祝逢今笑道:“身高就不用以老三做标杆了,他的父亲就是大高个。而且他以前是军人,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得有用,你父亲出去打架,基本还得靠他。”
提及厉演,厉从的心又是一阵紧缩,他微微偏过头去:“爸爸他也会打架的么。”
“嗯,他在你爷爷去世之前,是个很急躁的人。为人仗义,好打抱不平,跟学校里的小团体打过不少架,说起来,”祝逢今的笑容加深,“我也跟着去凑过热闹,他们俩在前面把人揍趴下了,我就去补一脚。”
“我比厉演小四岁,还虚长了老三几个月,占了个‘二哥’的便宜,他们都比我高和强壮,我们仨就像个铁三角,但他是核心,我们到哪里都愿意一起。”他说,“他永远是发光发热的那个,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放在多看几眼、放在心上,我不能免俗。”
他们拐上了斜坡,祝逢今走在前面,萧索的风掠过衣角。
厉从跟在祝逢今身后,手无所适从地放进荷包里,攥紧了开门的钥匙。
他不明白这个话匣开启的用意,可祝逢今想说,厉从就忍不住侧过了耳朵去探听。
那是一颗只有祝逢今尝过的梅子,是独属于他的咸甜酸苦。
“他父亲死时,厉演也像你这么大,墓园里厉回庸的坟,是座衣冠冢,我之前和你说过,厉家背景不干净,厉回庸想要钱,在缅甸做毒品和军火,却得罪了人,他们运货的船上被装了炸弹,听报信的说,那段河道窄的地方,都是没来得及溶解的白粉,毒死了无数的鱼虾水草。”
厉回庸死不足惜,可他做的唯一一件正确的事,就是没将妻儿牵涉进来。他在缅甸十五年,只在第四年的时候回了趟国,和厉演母亲戴千春生下了厉沛。
厉演抓着祝逢今的手,眼泪为自己与父亲的短暂情谊而流。
“那时我看着他,觉得他在故作坚强,我很想挣开他的手,去拥抱他。所以我明白,我和别人不太一样,我喜欢上了我的大哥。”
厉从开门的动作顿住。
再明确不过的事,听祝逢今亲口说出,厉从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还不够麻木,它用力地搏动和跳跃着,只言片语一碰,就又是一阵疼痛。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厉从垂眸,他转开锁,“爱的本质都相同。”
祝逢今从来都不教他以后要去爱一个异性,没有对他说过娶妻生子的期许。
现在想想,也许是祝逢今给自己的枷锁太沉,才将自由都给了厉从,性别与年龄,外在内在都不是限制条件,他只希望厉从能随性、幸福地爱一个人。
可唯独没想到厉从将这颗心,没有一丝保留地给了靠得最近的自己。
就像从前的他自己一样。
“嗯。”祝逢今点头,“过了一年,我被送到这里读书。厉演母亲在她丈夫去世之后郁郁寡欢,强撑着活了三年,我十七岁时,回国参加了她的葬礼。”
厉演跪在戴千春的墓前,终于敞怀,拽着祝逢今的袖子涕泗交颐。
“也许是幻觉,我被他依靠了两次,于是我更加确信,我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我没有在国内待太久,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我极度缺钱,是厉演一直给我经济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支持,我完成学业之后,拒绝了大集团的橄榄枝,成了他的副手,一来是因为爱,二就是报恩。”
想伴他左右,最好一生。
祝逢今已经做到了,他陪着厉演走完了最后一程,厉从想。
他低声道:“爸爸他,不会想从你这里要什么。”
“再多的恩惠,你也已经还完了。我不能代表爸爸,但我觉得如果他还在,也不希望你停在过去。我之前寄给你的包裹里,有一枚纽扣,它和那张洗出来的照片爸爸穿的衣服是匹配的。我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我只是猜,也许他明白你……爱他。”
五年前,陈姨刚到祝逢今家中,做第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时,在祝逢今床间的缝隙找到了这颗扣子。
正巧祝逢今不在,于是她交给厉从,告诉他记得提醒祝逢今,把掉了扣子的衣服给她,她能帮他重新订好。
可厉从知道祝逢今从来不会留着掉了扣子的衣服。
纽扣真是像极了颗硬币。
这么多年,这枚扣子长成了钉子,渐渐楔进厉从的心底。
直到他来到美国,用了祝逢今留在这里的相机,里头还放着一卷没拍完的胶片。
他觉得祝逢今有必要知道。
知道他并非默默守候,他的这份真情,不是不被人知晓。
“我看到了,也明白其中的含义,九四年,他来看我,我喝醉了,对他表达了喜欢。”祝逢今叹了口气,他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拆开衔住一根,点燃,“其实很多事不必那么婉转,他不必担心伤到我,就算摆到明面上来说,我也可以和他做一辈子的兄弟。他于我而言,早就成了亲密的家人。”
他从前以为厉演迟钝,但事实不是。
大哥心细如发,同样在意着他的心情。
“告诉你这么多,还是差了一声谢谢,”祝逢今呼出一口烟,桌上没有烟灰缸,于是扯了张面纸,将灰抖在洁白的纸面上,“这么多年,没有值不值得,给他的爱我都心甘情愿,但这样的结果,我必须去接受。小从,谢谢你,我放下了。”
打开一个人复杂的心结需要很长的时间。
祝逢今心里的那捆麻线,早就缠缠绕绕,成了陈年的疙瘩,他不洒脱,所以半年来一个人胡思乱想,将迷宫走了无数遍,才见到了终点前的一颗朗星。
厉从愕然。
他有些不太信自己的耳朵,问道:“放下什么……”
祝逢今却瞥到矮几脚旁边的一个纸袋,发现里头是一条和他刚刚进屋摘下来、与厉从那条同款不同色的围巾。
“给我的么。”
他用手指夹着烟,一手捉出那条围巾,往自己脖子上随意地缠绕两圈。
围巾有些长,单手不太好戴,祝逢今的手指还被燃得迅速的烟烫了一下。
“我来,”厉从站起身来,去帮祝逢今整理,“刚才你不是都听见了吗,本来说今天想给你寄的,想着也许寄过去就用不太上了,没想到你会来。”
祝逢今抬手抽最后一口,厉从眼尖,看到了他带着些泥灰的手掌。
大概是刚才摔跤,用手撑地的时候蹭的。
他握住祝逢今的手腕,轻拍着、吹走了那些灰尘。
这个孩子像是只能注意到一件事。
在“冷”与“你给我买的围巾”之间,他只能听到前者;在疑问和祝逢今蹭脏了的手掌之间,他觉得帮祝逢今打整干净更重要。
祝逢今抽回了手:“我来是出差,时间紧凑,先走了。”
他掐灭了那支烟,离去时朝背后挥手。
“下一次,接电话吧。不必再去那个电话亭了。”
第29章 
话音刚落,祝逢今感到自己的衣角被人揪住,不霸道,却让他在踏出门前转过了身。
“我不是那个发光发热的人,因为我的光就是你,”厉从用两根指头轻轻捏住祝逢今的衣角,像是根本没想过能把人停住,“这份向往和爱不会改变,只是……逢今,我希望你能试着,去想想我,我会努力发光的,一定会。”
这个人,带他走过好多晴天和常青的四季,看过好多不存在于他幻想中的绮丽风景。
教会他谦逊、尊重、包容,要上进,最终让他活成了一个不那么平庸的厉从。
他从前是一个人走的,衣衫褴褛,无枝可依,后来祝逢今撑着伞、带着柔软手帕,站到了他的身边。
成为了一个孩子的英雄。
祝逢今没有说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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