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史纲》第26章


薄C鞔春氲乃捣ǎ且桓觥安磺蠖嘤谧牛蠖嘤诰咛澹远仍皆危酆禾啤保ā妒础罚┑氖贝蚨酥卸嗳牛缜鼗疵寺硎卣辏顺扑哪铮な剖椋殖び诨婊誓烊魈裱牛比顺频馈!?br /> 只是宋元以降,成都和苏、杭、淮、扬渐成烟花粉黛之都,妓业有从“艺”向“色”倾斜之概。明中叶之后,重色之风已较明显,嫖客选妓有“大同婆娘”、“扬州瘦马”之说。其中尤以“扬州瘦马”最受欢迎: 
“维扬居王下之中,川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情温柔,举止婉慧,固因水泽气多,亦其秀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为奇货,市贩各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算琴棋之属,以邀厚值,谓之‘瘦马’。”(《五杂俎》) 
但无论如何,妓女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实在功不可没。王书奴在其《中国娼妓史》中说: 
“唐宋元诗妓词妓曲妓,多如过江之鲫,乃知娼妓,不但为当时文人墨客之腻友,且为赞助时代文化学术之功臣。” 
这个评价,可说是非常中肯。林语堂则认为: 
妓女在中国的爱情、文学、音乐、政治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的。男人们认为让体面人家的女子去摆弄乐器是不合适的,于她们的品德培养有害;让她们读太多的书也不合适,于她们的道德同样有害。绘画与诗歌也很少受到鼓励。但是男人们并不因此而放弃对文学与艺术上有造诣的女性伴侣的追求。那些歌妓们都在这些方面大有发展,因为她们不需要无知来保护自己的品德……中国知识妇女的历史,一部分需要在这些歌妓的身世中去探讨。(《中国人》) 
中国“五四”之后出现的文化新人中,对妓女持肯定赞许态度的名士很多,持否定态度者倒不怎么闻于世。周作人同样是对妓女持全面肯定态度的—— 
总而言之,卖淫足以满足大欲,获得良缘,启发文化,实在是不可厚非的事业。若从别一方面看,她们似乎是给资本主义背了十字架,也可以说是为道受难,法国小说家路易菲立(LouisPhilippe)称她们为可怜的小圣女,虔敬得也有道理。(见《娼女礼赞》) 
自然,与“知识分子妓女”交道的男子,不是社会中的性饥渴群体,恰好相反,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是些倦于在家里应付三妻四妾的“性冷淡”者。可以想象,一群文盲或半文盲妻妾,除了谨守女德和能够生育而外,她们可说是什么都不懂,也许还像梁鸿、诸葛亮的老婆那么丑,但根据礼教,丈夫却“必与五日之御”,有义务轮流跟她们性交!而性交的目的是直接指向“广继嗣”的,其间断无情趣可言,稍有不慎则可能负淫邪之嫌。身陷如此困境,不从家里逃往青楼尚能如何? 
也另有一部分豪门望族的男子,不愿狎乐于市间,而是在家中多置妓乐——把妓院搬回了自己家里。牛僧孺曾劝导杜牧,如果一定要行狎乐,就召妓至家中。看来牛是主张在家中蓄妓的。 
蓄养家妓,风起在两晋南北朝时。若论起源,则可追溯至晋悼公、吕不韦。晋时,谢安风流自任,“每出游,必以女妓从”,那就是他自家养的妓。此举引得后世文人钦羡不已,往往以为表率,李白就有“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谢公自有东山妓,金屏笑坐如花人”,“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我今携谢妓,长啸绝人群”。多处咏叹,倾慕之情跃然纸上。但晋时谢安远不是蓄妓的特出者。桓玄“后房妓妾数十”;陶侃“媵妾数十,家僮千余”;石崇“侍人美艳者数千人”。北魏元雍“宅第匹于帝宫,俊仆六千,妓女五百”;“妓侍盈房……后多幸妓,侍近百许人”。北周李迁哲“妾媵至有百数,男女六十九人”。南朝宋之义宣“多蓄嫔媵,后房千余,尼媪数百,男女三千人”。南齐萧嶷“妓妾千余人”。南梁曹景宗“好内妓妾,至数百穷极锦绣”……
第五章11
两晋南北朝后,家妓作为身份地位和财产实力的象征,继续至隋唐。杨素在隋时“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罗绮者以千数”(见《隋书?杨素传》)。杨素同僚宇文述也有妓妾百数。至唐,蓄妓之风稍敛,似乎没有再出现后庭囤积上千佳丽的饕餮者,见诸册籍的豪奢分子不外:孙逢“妓妾曳罗绮者二百余人”(《云仙杂记》);李愿“席上有女乐百余人,皆绝艺殊色”;宁王曼“宠妓数十人,皆绝艺正色”(《本事诗》);郭子仪“家有歌姬十院”;李逢吉“姬四十人,皆处其下”(《全唐诗话》)……收敛的原因多半在于,唐官方将蓄妓数量作了限制,且规定五品以上官员才可以“蓄丝竹以展欢娱”。白居易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令后世之人对小蛮和樊素产生了无穷的想象,同时,也可说明,白的歌舞伎就那么几个,所以提起来如数家珍。至宋,则因为吏议甚严,又闹“肃清官箴”,权贵豪富蓄妓也不过十数人,不敢太甚。进入元明清时,家妓更其式微。但整个这一趋势并不影响妓业的大发展。家妓退缩的同时,是官娼的繁荣中兴。官娼之兴,是中华大帝国的又一“世界之最”:公元前685年,管仲相齐。在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推进中,后勤生产部门设“女闾”以谋花捐,可说是聪明绝顶的点子。据《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这是说在宫中辟红灯区七处,每处设国家妓院一百所。韩非子则说是“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三百”。《齐书》也说是:“管仲设女闾三百。”按《周礼》,一闾辖五比,一比为五家。以此推算,管仲开设的国家妓院按《战国策》说,从业妓女至少是一万七千五百人;若按后说,妓女人数至少也在七千五百人,规模之大可想而知。若管仲此举真如清人所说,意在“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那倒是必须有此规模,小打小闹能赚多少钱支援国家建设? 女闾之兴,自此开了官娼先河。但到了汉武帝手上,似乎不再重经济效益而偏于政治考虑了。《万物原始》上说:“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官娼由此分化出营妓,用以解决军人的性饥渴。必须指出的是,营妓多来自官家奴婢、罪人之妻或其家属,她们从事这一活动不是职业选择,而是“服役”行为。灵与肉、性欲与情欲,营妓属于“肉”的服务,是用以平衡性欲的。汉之营妓从此铸为制度被历朝历代沿用,前面说到的烈性才妓严蕊,便曾在宋朝军中“服役”。官娼中衍化出的另一支即为乐妓,偏于“灵”,提供精神逸乐,抚慰士人性情。这也是盛唐的一大文化产物,泽及千年,流韵无穷。 
综上,汉以后的官妓是不以赢利为务的,且渐生出灵、肉两途:为上流社会服务的青楼罗绮和解决下层性欲的寮娼寨妓。例如在元代,马可?波罗来中国看到了这样的情景—— 
新都城和旧都城近郊公开卖淫为生的娼妓达二万五千余人。每一百个和每一千个妓女,各有一个特别指派的宦官监督,而这些官员又受总管管辖。管理娼妓的用意是这样的:每当外国专使来到京都,并负有关系大汗利益的使命,照例由皇家招待。为了对外客表示盛情的款待,特别命令总管给使节团的每一个人,每夜送去一个高等妓女,每夜换一个人。妓女们也把这种差役看成是自己对皇帝应尽的义务,所以不收取任何报酬。(《马可?波罗游记》) 
元以后官娼又复归衰微;至清,由于雍正废除乐籍,从而把妓业全面转轨为民办私娼。乐籍之废,导致了中国当代妓业退化为极低品位的“卖肉”营生。 
可以说在礼教重创人性的中世纪,娼妓乃是中国士人自疗的止痛药膏。 
还在上古时代,中国人就从治水中悟出了一条重要法则:光靠堤防不能治洪,还必须有所宣泄,否则,等到溢满为患时就真正无法收拾了。可能正是基于对“宣防论”的理解,道学家才没有坚持取缔娼妓。 
无独有偶,基督教世界也不自觉地掌握了这条不二法门:当教会在欧洲大肆宣扬性即罪、残酷迫害女巫之时,另一方面却热情扶持和赞助娼妓业。如果卖淫是邪恶,这“放鬼”的第一人,其实正是“捉鬼”的始作俑者——圣奥古斯丁。据坦娜西尔在《历史中的性》一书中引证,圣奥古斯丁曾说:“倘若将妓女从人间百态中清除,那么,淫欲将玷污所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