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第39章


好在徽州府有健讼传统,百姓法律意识和常识都很丰富。罗显和罗氏一族研究半天,在大明律里查到这么一条:
“各处军民奏诉冤枉事情,若曾经巡按御史布按二司官问理……令家人抱赍奏告者,免其问罪,给引照回。”
就是说,如果上访的案子曾被巡按御史或者布政史司、按察史司受理过,那么上访者可以免罪。这在法理上说得通,因为被这三处衙门拒绝之后,百姓没有能再上诉的地方了,只能上京。
罗显这个高兴。杨干院这个案子,终审正是巡按判的,完全符合这个规定。可没高兴多久,他发现这条规定还有个适用范围:
“军役户婚田土等项干己事情,曾经上司断结不明,或亲身及令家人老幼妇女抱赍奏告者,各问罪,给引照回,奏词转行原籍官司,候人到提问。”
朝廷日理万机,不能什么鸡毛蒜皮的上访案子都接。如果你是涉及大逆或人命之事,适用于刚才那条免罪的规定;如果你上访是为了田产婚姻户籍之类的,对不起,一样问罪,还得打回原籍。
杨干院这个案子,核心纠纷是罗家祖坟的位置,归到田土一类,自然不能免罪。
得,空欢喜一场。
顺便说一个无关的趣事,大明律有时候挺地域黑的。在《弘治问刑条例》里有一条关于“京诉”的规定:“江西等处客人,在于各处买卖生理,若有负欠钱债等项事情,止许于所在官司陈告,提问发落。若有蓦越赴京奏告者,问罪递回。奏告情词不问虚实,立案不行。”特别指明江西人做生意打官司的,不许上访,否则问罪不说,还不予立案。
为什么这么黑人家?早在朱元璋的《教民榜文》里已有揭示:“两浙江西等处人民,好词讼者多,虽细微事务,不能含忍,径直赴京告状。”不是不接你们的案子,实在是你们太喜欢打官司了,屁大点事也跑来京城上访,朝廷实在忙不过来啊……
书归正传。
罗家人研究了半天,发现无论如何得牺牲一人,才能把上访这事完成。罗显年纪大了,一定扛不住牢狱之灾,法律上也不允许老人京诉,得派个身强力壮抗打的年轻人去京城。最后罗显的侄子罗兴站出来,毅然决然地说我去吧。
于是罗显精心准备了一份状书,将整个纷争的前因后果、证据辩驳详细地写下来,最后还附了法椿虚造户口、改换身籍的新犯罪事实。
罗兴揣着这份状纸,从歙县千里迢迢朝着京城而去。时年嘉靖十四年新年。
寻常百姓看惯了戏文,以为告御状就是望见皇帝车仗,高举状纸,大喊一声冤枉啊,迎头一拦。
其实这么做的风险极高。且不说你往前一冲,有很大概率会被护卫直接打死,就算侥幸未死,《大明律·兵律·宫卫》对于这种拦御驾的行为也有严厉规定:“若冲入仪仗内而所诉事不实者,绞。”
其他性质的京诉,最多是杖刑或者徒刑,这种就直接绞刑了。
那我不去找皇上,直接在皇城外头喊冤呢?
也不行。
“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奉旨勘问得实者,问罪,枷号一个月;若涉虚者,仍杖一百,发口外卫分充军。”
可见皇城喊冤也是个高风险的举动。
京诉这事,需要上访者有极大的勇气,同时也需要一些技巧。罗兴大约在二三月间抵达京城,他显然得到过高人指点,既没拦车驾,也没去城门口喊冤,而是找准了京诉唯一的正确门路——通政司。
通政司是干什么的?它“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赍状以闻”。这有点类似于中央办公厅和信访局的合体,负责朝廷以及地方各类文书的接收、审核、分配转发等等,职责范围正好包括了接待“申诉冤滞”这一类的上访。
虽然通政司只管把文书转发给有关部门,本身没有断事之权,但这是一道必要的审核程序。如果没有通政司盖章,你就算有天大的冤情,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也不会受理你的状子。
罗兴找对了门路,把这份状子顺利送入通政司。通政司审核之后,收下文件,正式进入京诉流程。然后通政司把罗兴一捆,扔牢里了……别忘了,京诉是违法行为,不问所诉案情虚实,你都得坐牢。
四月十二日,通政使陈经于奉天门把杨干院案上奏天子。嘉靖皇帝读完这件案子的前因后果,蓦地想起一件往事。
嘉靖刚登基那会儿,爆发过一次“大礼议”事件。简单来说,嘉靖本是兴献王的儿子、正德皇帝的堂弟。正德死后,没有子嗣,大臣们便把他请来京城当皇帝。嘉靖登基之后,朝臣们说您这算改嗣,得认伯父弘治皇帝为父亲,对亲爹兴献王改称皇叔,不然祭太庙不成体统。嘉靖不干,坚决不改口,还想把亲爹追认成皇帝。他跟朝臣们斗了几年,最终获得胜利。兴献王得了个“皇考恭穆献皇帝”的名号,神主牌摆进了皇城观德殿中。
嘉靖是个孝顺儿子,对于统嗣奉先之类的事情怀有情结。杨干院案的是非曲直,嘉靖无从判断。但他对于罗氏一族拼命保护祖宗祠坟这个行为,很有好感,甚至颇有共鸣。朕当年不也是拼了小命,才保住了亲生父亲的牌位吗?
而且……这个案子,实在很合朕的心思啊。
罗兴进京上访这个时候,嘉靖皇帝正琢磨着给亲爹再弄个庙号,好让他老人家名正言顺地入享太庙。此时他的政治手段日渐成熟,知道这种事不宜强行推进,一定得按部就班地来操作。
一切都已经规划好了。
按照嘉靖皇帝的计划,在接下来的嘉靖十五年(1536年),吏部尚书夏言将上一道奏疏《请定功臣配享及令臣民得祭始祖立家庙疏》,连续提出三条建议——“定功臣配享”“乞诏天下臣民冬至日得祭始祖”“乞诏天下臣工建立家庙”,建议放松宗庙祭祖的禁令,推恩天下,允许子民祭祀自己几代以上的先祖。
其中最关键的一句是:“臣民不得祭其始祖、先祖,而庙制亦未有定则,天下之为孝子慈孙者,尚有未尽申之请。”这是夏言的原话,未尝不是嘉靖皇帝的心声。夏言上疏之后,嘉靖皇帝立刻顺坡下驴,下旨准许民间联宗立庙,祭祀始祖。
这个消息只要一传出去,全国宗族一定欢欣鼓舞,热烈响应。朝中臣工无法反对,谁敢说自己不想祭拜先祖?在各地开禁祭祖的大潮掩护之下,嘉靖皇帝便可以顺理成章地给亲爹追尊庙号了。
这个罗氏祖坟,正好是因为违反了祭祖禁令,才被詹宽毁去。对嘉靖皇帝来说,这可谓是瞌睡时送来一个枕头。他可以借这件案子隐晦地点明一下态度,提前吹吹风,为明年的开禁祭祖宣传造势。
再说了,罗显告的是杨干院,那是释教的寺庙,对一心沉迷修道的嘉靖皇帝来说,也没什么好顾虑的,说不定还会在心里暗爽一下。
想到这里,嘉靖皇帝下旨,交由都察院处理此案。
皇帝的小心思,就是朝廷的大心思。谁都看得出来嘉靖的态度,否则特意下旨干吗?于是杨干院这桩案子在司法流程走得飞快,从都察院转呈刑部,再送到大理寺堪合,很快先拿出了对罗兴的处理意见。
罗兴越诉上京,论律当罪。都察院广西道——这是部门名称,并非专指地域——判定对该犯施以杖刑,但法外开恩,减了一等。具体的执行工作,交给了京城地方上的最高司法部门——顺天府。顺天府对罗兴施完杖刑,给了他一张路引,让他回原籍候审听理。
紧接着,五月十四日,都察院发布了对罗显、罗兴所诉杨干院侵毁罗氏祖坟案的处理意见:转发应天巡按御史宋茂熙,着其亲自审理。
好敷衍的官腔啊,这不是把皮球踢回去了吗?
这种上访案子,朝廷一般并不会做出判定,而是发回原籍,指定地方官员进行审理,是官场惯例。
但如果真以为是敷衍,那就太小看大明官僚们的用心了。为官之道,讲究“默会于心”,很多事情不可明言于口,只能在细微处去自己揣摩。
官腔,也得看怎么打。
在这份看似冷漠的文书里,都察院写了这么一段叮嘱:“遵照近奉钦依事理……亲自虚心鞠审,毋拘成案,果有亏枉,即与辩理。有罪人犯,依律议拟。不得转委别项官员,以致推调淹滞。亦不得固执己见,罗织成狱。”
这段批示,每一个字看着都是标准官腔,不带任何倾向,可仔细琢磨味道,就能发现深意。
“遵照近奉钦依事理”意思是本着最高指示的精神。这是个大帽子,让读者知道发话的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