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天鹅》第111章


律照川见着我,立刻收了声,改挥舞双手,因为挥得太起劲,一个重心不稳,往前跌撞了两步,差点摔倒。
他站稳,扬着头继续笑,露出一口白牙,毫不设防的模样。
想来“小酒”不小。
我匆匆忙忙趿鞋飞奔下楼接他。
扶住他摇摇晃晃的身子,我问:“就你一个人?律伯父和我爸爸呢?”
“他们喝醉了,在睡觉。”
“你呢?”
“我也喝醉了,也睡了。刚刚睡醒了。一醒来我就来找你了。”他说。
“你们喝了很多?”
“一点点。”
还说“一点点”,说话风格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
律照川伸手在怀里掏啊掏啊,掏出一个红色的小本本塞在我手里。我垂眼,竟是一本户口薄。
“这是?”
“领证用的。”
“我不是问用处。”
“我们领证吧。”
既然决定在一起,领证算是必要的步骤。
我点头:“好。”
“那走吧。”律照川说着,牵起我的手就要往外。
“去哪儿?”
“民政局。”
我呆了呆。
“我说,”我试图表达内心的想法,“有必要这么急么?”
几个小时前,我还在为父母是否祝福我们而焦头烂额。几个小时后,律照川就张罗着要领我去民政局领证了。
这升级速度,未免太快了些……
我到底是该敬佩律照川的行动力超群,还是应该小小质疑一下他急切的心?
“一直在等它派上用场,总是随身携带,你看,边角都被我弄皱了。”
我垂眸细看。果然,户口本的翻页的两角微微起卷。我试图用手揉平它。
律照川拇指轻轻抚过我手指上的戒面,那日他送我的戒指,我未曾摘下过。
“嗯,好不容易套住了你,不想再等了。”他似有些委屈,扁着嘴轻声说道。
“知道了。”我松口。
他毫不掩盖地一喜,拉着我预往外。
“等一等。”我连忙拖住他。
“怎……怎么了?”他顿住。
见他一脸紧张的模样,我不由地笑了:“傻瓜,光拿你的户口本怎么够,还得拿上我的呀。”
我没好意思告诉律照川,其实,我也提前将户口本从资料袋里翻出,此刻正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哦,对,那你快去拿。”律照川催促道。
这时,听到楼上,妈妈喊了声:“雪州!”我仰头。“接着!”妈妈说着并抬手一扬,一个布包应声下坠。我接住布包,掀开外面的包袱皮,发现里头是包着我的户口本。
妈妈在楼上冲我笑。
“户口本到齐了,这会儿可以走了吧。”律照川说。
“嗯!”我点头。
此刻,日光最是浓艳。
律照川与我,我们手牵手,并肩走向光芒最盛处。
正文 【098】幸而无用的悼词
愈临近端午,天气也愈发闷热起来。
律照川在冰箱冷冻层储满各式冷饮,他边往冰箱里塞,边叮嘱:“我知道你喜欢吃,但是不能多吃,对身体不好。我回来会检查的。”
“我抗议!拿甜食试炼人不道德!”
“抗议无效!”
这天,律照川不在,我闲坐无事。阿柠打来电话时,我正抱着一桶冰淇淋盘坐在自家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用小勺挖着吃。
电话里她的声音高亢:“师姐!”
“我在,听着呢!”
“师姐,我收到你和师兄的请柬了,太漂亮了!”
我轻笑出声:“字是律照川写的,我也觉得很漂亮。”
婚宴是绕不过去的程序,时间定在了端午节后,小羽说,她一会在端午前赶回来参加。婚宴请柬是律照川亲自设计,请柬封皮选的是我画的画。请柬印出来后,他又伏案提笔蘸墨亲自填写。
他的毛笔字字端正俊逸,非常漂亮。一看就是练过的。
我不会写,就从旁看着。最多就是帮他把写好的请柬小心拿到别处摊开晾,等干了再封进信封里。
“没想到,你还能写这么漂亮的毛笔字,像是印刷上去的。”
“勤勉练习书法好几年,就是为了在此刻炫耀。”当时,他这样回答。
阿柠:“哇,原来字是律师兄亲自写的!不过,我说的不是说字啦,我是说故事太漂亮了……哎,你这会儿在线上吗?”
“没在。我看电视呢……”
“别看了,快上线,我给你传个东西!咱线上聊。”说完,她收了线。
片刻之后,我笔记本的右下角,阿柠的头像闪烁不停。
我点开对话框——
阿柠:师姐,在阅读之前。请你先深呼吸。其实我也是顺藤摸瓜找到这儿的。然后无意间看到了这篇文。
我:知道了。
得了我的保证后,阿柠才发来一条链接。
我点开链接,原来是来自贴吧的某张陈年旧贴。
下意识先瞥了眼那个贴吧名,居然是“野营团吧”。若没有猜错,这个“野营团”应该就是我们的那个“野营团”。
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吧……
阿柠发给我的帖子的标题为空。怀着好奇的心,我将鼠标滚轮下滑一些,从头阅读——
“‘为了忘却的纪念’我初识这句话时,很是不屑一顾。非但觉得这话是病句,且还透着股不要脸的架势。既准备忘却,那还纪念什么,未免太过假惺惺。
然而此刻,我却体悟了点这句话的涵义。实在无法忘怀那么就纪念,自我疗愈后继续前行。
我在这里记录她,也是为了能够继续前行……
我并非她的朋友。大概,只能算是,认识的人。毕竟,我们相互以看对方出丑为乐趣。
之所以会注意到她,是吃惊,世界上还有这么难沟通的人——我们的沟通方式过于原始,只用肢体语言。比如,一记左勾拳右勾拳……
我不止一次问自己,这种不细腻的女生是怎么闯入我的生活的?或许是初次见面就大打出手,我以为她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或许是她突然闯入我和朋友的聚会,在灌入无数啤酒之后“非礼”了我。
她以粗暴的方式在我的生活里泼洒浓墨重彩。让我沦为那些只知攀比的家伙们的笑柄。实在令人悲愤。造成这一切的罪魁是她!我想,俗语里所说的灾星,莫过于此了。
我思索着,我一定得好好教训一番:非我族类,堪灭!
于是,我加入了她所在的社团,瞅准机会就给她使绊。
比如,每次她上台说话,我就煽动别人在台下给她喝倒彩,故意给她难堪,让她说不下去等等。
如我所料,她暴跳如雷的样子,实在有趣至极!
幼稚的我在针对她的游戏找到了乐趣。为了愈加准确地攻击她,我必须掌握更多她的弱点!
于是,我知道了——她心情极好或者极坏时,会想起冰淇淋;知道她经常听的是吉姆·莫里森的音乐;她随身携带的书是安徒生的童话,她最喜欢的是《野天鹅》,因为喜欢艾丽莎;她有个妹妹,她很疼爱她的妹妹;她还有位关系很好的竹马……
老天,我记住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我读到这里,我的心猛然狂跳,耳边心脏鼓动不已。
“今天下午,我在活动室处理社团事务。这是我代替她完成的最后的工作,之后就不关我事了。
也不知怎么地,突然觉得疲累不堪,我强迫自己打起精神继续工作,仍然扛不住眼皮下耷,连思绪都跟着混沌起来。虽然双手依然搁在键盘上打字,但具体记录着什么却是不知道了。
似梦非梦间,突然听到飘渺且不确定的歌声。我扭头看门外,走廊里有一片过分耀眼的夕光。
恍惚间,见她从走廊尽头处走来,并在门口处停下了,她看着我盈盈笑着。
我很高兴,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说:“以后我不会和你掐架斗嘴了,你是真的校园霸王了。”
我一惊,就醒了。
原来是梦。
不知什么时候,我伏在案上睡着了。
醒过来的我回头看那扇门。
现实里门的样子、半开的姿态、光的角度和梦里见到的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门里没有她。
我本来就是校霸,何须她承认。不过,除了她,也没人敢与我斗嘴、掐架、或者大打出手……
可是,明明,明明这些曾是我最憎恶的,可此刻的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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