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郎》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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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川路便趴着又朝谢子墨磕了个头:“孩儿已经立誓,此生绝不负他。”
“川路看上的是哪家姑娘,不妨说出来听听,嫂子给你做个主,纳了便是。男儿三妻四妾,倒也不打紧。”楚玥喝了一口茶,才有意开口试探道。
“臣从小就羡慕陛下与您相知相伴,一生一世一双人。便也暗自立誓,此生只守着一人,绝不再有旁人。望殿下成全。”
谢川路的话合了楚玥的心意,楚玥便不再言语。
谢长歌才又开口:“那辽国公主毕竟是异族,不娶也罢。不过朕倒想知道川路到底看上了哪家姑娘,朕给你赐个婚如何?”
话说道了这份上,谢川路反而又支吾起来,谢子墨不知原由,也催促起儿子来:“川路,你倒是跟陛下说说。”
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谢川路也顾不得什么,索性心下一横,道:“臣与太子殿下两情相悦,望陛下成全。”
“临渊,可有此事?”谢长歌故意装作不知。
谢临渊也立刻起身,跪在了谢川路身边,道:“望爹爹、父亲成全。”
谢长歌刚想顺着临渊给的台阶把话说下去,却又听楚玥开口道:“川路,你是临渊的长辈。”
谢川路字字铿锵:“武后乃是高宗长辈,明皇亦是杨妃长辈。古人因情尚能不尊礼法,况于今人乎?且,情之所钟,实难自已。”
楚玥又道:“临渊乃是东宫储君,未来的天子,是断不可能嫁入王府的。”
“殿下英豪,亦可为陛下嫁入东宫,臣也愿效仿殿下,为太子殿下操持内务。”谢川路不假思索地说道。
谢长歌小声开口:“倒也不必只操持内务。”然后被楚玥瞪了一眼。
楚玥:“既然如此,便去找礼部定个日子吧。”
小两口激动地连连谢恩。
出了雅思殿,谢川路才放下心,朝着谢临渊傻笑起来。
谢临渊的衣袖一直没有离开腰间,此时也是端着胳膊同谢川路讲话的。
“傻笑个什么?”临渊问。
川路答:“嘿嘿,晏然,我终于娶到……不是,是嫁给你了。”
“怎么,恨嫁了?”谢临渊故意调笑道,“我走了快三个月,你也不关心我有没有黑了、瘦了,就顾着在这傻笑。”
“我高兴嘛。晏然纵是黑了、瘦了,也好看。”谢川路道,“哎,晏然,你走路姿势怎么怪怪的?是腿受伤了?”
这一发问把谢临渊问得哭笑不得,扬手对着谢川路脑袋打了一巴掌说:“什么受伤,你怎么巴不得我好呢?”
“我不是……”谢川路刚想辩解,就见临渊停了脚步,将挡在腰间的双手拿开,露出了像小山丘一般的腹部。
“啊?这是怎么了?”谢川路呆愣了半天,才又忽地反应过来,呆呆地眨了眨眼,道:“我这是要当爹了?”
“你怕不是个傻的,怎么现在才反应过来?”临渊眉眼弯弯,露出了嘴角小小的梨涡。
雅思殿,谢长歌手肘撑着桌子托着腮道:“临渊都要当爹了,我难道真的是老了?”
楚玥又喝了口茶,幽幽开口:“陛下昨夜龙虎精神,可一点也看不出是要当爷爷的人了。”
谢长歌耳尖微红,打岔道:“仔细一想咱家小禾还不满十岁,我还挺年轻的呢。”
“是呀,年轻着呢。”楚玥附和。
“那要不要咱们再生一胎,扔给临渊带。”
楚玥吓得差点把茶盏丢出去:“可饶了我吧。小禾还在后宫等我,我先走了。”
“等等,夫人我同你一起。”
第40章 番外二·墨竹
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去等一个孩子长大。
幼时我目睹家中变故,变得不肯轻信旁人,也颇明白祸从口出的道理,故而很少与人交流。于我而言,世俗纷扰、人情世故,远比不得山间清风江上明月。至少,自然万物不会怀着害人之心。
我十二岁跟着五殿下上清荷山,陪他读书习武。
老师父本想着把我也收入门下,可我幼时在掖庭便有一师,是前朝将军之子,他手筋被挑,武功尽废,却怜我孤苦,将家传武学尽数传授于我。后我能有机会走出掖庭,也得谢他垂怜之恩。
老师父知我有师,也不再强求,只让我跟着殿下一同念书。
山中无甲子,离开时,我跟着的幼童竟也长成了翩翩少年。
再次回到金陵城,我不再是掖庭里最低贱的罪奴,而成了五殿下最信得过的左膀右臂。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
那天似乎是下了场氤氲的小雨,烟水气还弥漫在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上,从对面走来的路人都看得不太真切。
我奉命出城办事,此时刚刚归府。
一踏进院墙,便看见一个小孩,揉着跟兔子似的泛红的眼睛,蹲在院角的桂花树下抽泣。
因为是春天,桂树上只有绿油油的叶子,在雾气里摇晃着,挂了几滴露水。
“你是何人?”五殿下刚刚回朝,住的地方还是四皇子帮忙找的,院子里没什么奴仆,我对凭空出现的陌生孩童带上了警惕。
那孩子显然被我吓到了,像做了坏事被人发现似的,浑身都抖上了一抖,匆匆站起,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的来路。
“我,我叫青松,是昨天四殿下送来的人。”他眼角的泪水还没擦干,嗓子还带了些沙哑。
他看起来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个子不高,长着一双下垂的圆眼,脸上还带着婴儿肥,正局促不安地看着我,与其说是棵青翠的小松,倒不如说是一只刚从猎犬利爪中逃脱的白兔来得更为妥帖。
“为何哭?”
其实我也大约知道缘由。小小年纪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被送到了陌生人身边,正常的孩子都会不安。
我刚到掖庭时也哭,但后来就不哭了,因为哭没有什么用处。
活下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情。
他拿小手抹了抹眼泪,赌气似的挺直了腰杆,朝我说:“我没哭。”随后就跑得没了踪影。
我当时只觉得他有些可爱,在此之前,我觉得山上的猴子可爱,唐中养的黄狗可爱,停在竹林里的长尾喜鹊可爱,却从未想过人类也可以用可爱二字概括。
没过多久,我跟着殿下去长沙,而他年龄尚小,被留在了金陵。
我是个武人,不喜欢舞文弄墨,在清荷山上读的书,也基本上没记住多少。但唯独有两句诗,我记的很牢。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当我真正骑着马站在战场上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两句诗我这辈子也不会忘掉了,它们同在我身边浴血奋战的战友们的血肉之躯一起,融在了我的魂魄当中。
战场上风起云涌,生死常常是瞬息万变的事情,甚至连天潢贵胄的五殿下也不能幸免。
我在军帐里看着唐中抖着手在全力医治殿下的时候,不知怎么地突然想起了远在金陵的小兔子。他若是知道了殿下受了如此严重的伤,一定又会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哭。
班师回朝后,我再度见到他,没想到他居然长了个子,一下子窜了老高——虽然在我看来还是小小一只。我叫墨竹,可我哪里是竹,他分明才是竹。因为只有竹子才会一夜之间从小小的笋芽抽成幼竹。
他见我回来,高兴得不得了,围着我喊了半日的“墨竹哥哥”。
有人的地方就总是充斥着尔虞我诈,这也是我讨厌人类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太子早逝,两位皇子夺嫡,五殿下不可避免地成为了被殃及的池鱼,没过多久我们就离开了金陵,去了长安。
在北离驿馆里的日子过得其实挺不错,虽然没有山上的日子悠闲自在远离纷争,但周围也没有什么需要时时提防的阴谋诡计。
殿下总是和唐中一起出门,很少带着我和青松。
我们两个整日在驿馆里,他居然不嫌我闷,成日里想着新奇好玩的手段,让我陪着他玩。
有一次他突发奇想,非要拉着我同他掰手腕。
我很想告诉他,我的手是拿枪的手,他一个半大的娃娃,就算是我让着他,他也比不过我。
可他眨着一双无辜的下垂眼,满怀期待的看着我时,我还是点头答应了他。
他的手很小,手指很细,指尖泛着微微的凉意。就像小猫的爪子。
他同我握在一处的时候,我没来由地着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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