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下五千年》第468章


妃喝令太监不准靠近,径自走到井边,纵身投入。崔玉贵马上向井内扔下两块大石头,而后慈禧一行仓慌出逃。珍妃就这样被残害致死,时年仅25岁。
1901年11月,慈禧等人返回北京。为了掩人耳目,对外宣称:珍妃为了免遭洋人污辱而投井自杀,并给珍妃恢复名誉,又升为贵妃。慈禧下旨要珍妃家人来打捞珍妃遗体。志锜含泪将姐姐遗体打捞上来,草草埋在北京西直门外田村。1915年3月,珍妃棺柩由北京移至清西陵梁格庄行宫暂安,同年11月,以贵妃葬仪,安葬在光绪陵旁的崇妃园寝。逊帝溥仪册谥为“恪顺”。
清政府秉侵略者旨意惩办“祸首”
李鸿章、奕与11国驻华公使举行专门会议,讨论惩办“祸首”问题。先是,八国联军提出严惩“祸首”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美国政府在致德国电文之中说:“各大国须合力逼清政府严惩罪魁,庶免日后祸患”。英国外交大臣索尔斯伯里也认为:“与其旷日持久为中国越俎谋内治,不如将来列入和约条款,使酿祸者永不得用事,则中国自尔太平矣”。其惩办“祸着”的目的是非常明显的。
提起祸首,劈头就碰上如何对待那拉氏的问题。沙俄原来就扶持后党,同英国展开霸权的争夺。俄、法主张议和,英、日则曾公开支持光绪帝,对亲俄的西太后不满,很想置她于“祸首”的席位,以扶植光绪帝,所以拒绝同李鸿章谈判,宣称“中国立有合例政府方可开议”。两方相持不下,后来,鉴于西太后一再表白悔祸谢罪的诚意,英、日表示让步,承认“皇太后为合例”,开始就惩办“祸首”问题举行谈判。
1900年9月25日,清政府发布第一道惩办谕旨,将载勋、溥静、载濂、载滢革去爵职;载漪撤差、停俸,交宗人府严加议处;载澜、英年交该衙门严加议处;刚毅、赵舒翘交都察院、吏部议处。
列强对清政府惩办“祸首”敷衍应付十分不满。驻京各使会商,必“先办祸首十一人一律正法”,方可开议。并令联军向西进攻,占领保定、正定、紫荆关等地,对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乃于11月13日发布第二个惩办“祸首”谕旨:载漪革去爵职,和载勋一起永远监禁;溥静、载滢一并交宗人府圈禁;载濂“闭门思过”;载澜停止公俸,降一级调用;英年降二级调用;刚毅本应从重治罪,病死免议;赵舒翘革职留任;毓贤发征极边,充当苦差,永不释回;董福祥革职留任,带亲军数营回甘。
1901年2月5日,驻华公使与奕、李鸿章举行专门会议,讨论惩办“祸首”问题。2月7日,驻华公使团发出照会,根据奕、李鸿章预拟的惩办方案提出具体意见。2月13日,清政府完全“照许施行”,发布了第三个惩办“祸首”谕旨:载漪、载澜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毓贤即行正法;载勋赐令自尽;刚毅追夺原官,即行革职;董福祥革职降调;英年革职,斩监候;徐桐、李秉衡革职,撤销恤典。同日,又根据驻华公使团照会,谕旨徐用仪、许景澄、袁昶、立山、联元5人开复原官。驻华公使团对此仍不满意,再次给清政府施加压力,西太后、荣禄等怕联军发动新的进攻,更怕“祸将及身”,终于最后彻底屈服。2月24日,清政府发出第四道惩办“祸首”谕旨:载漪、载澜定为斩监候,加恩发往新疆,永远监禁;刚毅定为斩立决,病故免议;英年、赵舒翘赐令自尽;启秀、徐承煜著奕、李鸿章照会各使交回,即行正法;徐桐、李秉衡定为斩监候,已临难自尽,免予再议。
随后,清政府又根据驻华使团开出的外省庇匪仇教名单142名,分别进行惩处和查办。4月29日清政府颁布上谕,以义和团起事后各省焚烧教堂、伤害教士、教民,致酿事端等罪名,分别惩处地方军政官员50余名。西太后为满足列强要求,8月19日,最后一次公布了惩办各处官绅人等50余名的上谕。清政府前后公布3批“凶犯”名单,共惩处100余人。这些被惩处的官员,上自王公贵族,下至文武官绅。而围绕着惩办“祸首”的交涉,从开盘议价,到拍板收盘,花费了将近半年的时间,顽固派几番挣扎,力图保存一部分势力,以便东山再起,到头来还是全军覆灭。
辛丑条约的签订
早在北京陷落之前,慈禧太后就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大臣,和庆亲王奕一道与八国联军议和。这时,她把心思全用在了和谈之事上,她殷切盼望和谈早日成功,说:“我一日不见京电,便觉无措。然每见一电,喜少惊多,实令人胆怯。”在西安的首席军机大臣荣禄电告在京的全权大臣奕、李鸿章说:“两宫目下的处之境甚苦,务须体上意,早安大局。”
1900年12月24日,英、俄、德、法、日、美、意、粤8国及未参加战争的比利时、西班牙、荷兰共11国公使订立了12条和约,向清政府提交了议和大纲12条,不准讨论,迫使清政府同意。
远在西安的清廷,为迎合列强,下诏会议变法,要求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大臣、直省督抚参酌中西政要,条举以闻。同时诏谕直省官员保护外侨,违者重谴。并继续追究“纵匪肇乱首祸诸臣罪”,对削夺载澜的官爵,与载漪等人一起谪罚新疆禁锢,其他官员或免职,或论斩等等。又下诏自责,“以当时委曲苦衷示天下,并诫中外诸臣激发忠诚,去私心,破积习,力图振作”。
第298章 清朝(52)() 
李鸿章接到议和大纲,即寄呈西安,并在奏折中称:“宗社陵寝均在他人掌握,稍一置词,即将决裂,存亡之机间不容发”,请慈禧太后“迅速乾断,电示遵行”。慈禧见到议和大纲没有把自己当作“祸首”惩办,即“大喜过望”,说:“所有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即于12月27日批准,并发谕旨,表示今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同时,将载勋、英年、赵舒翘等赐死,毓贤、刚毅等议斩。
监国摄政王宝玺1901年9月7日,奕、李鸿章在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上正式签字画押。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共12款及19个附件,仅赔款一项即达45000万两,39年还清,本息合计达98000万两。加上各省的地方赔款2000多万两,总数超过10亿两,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笔赔款,称作“庚子赔款”。按照条约,中国将海关(即新关)、盐税指归赔款,同时撤去沿江沿海通商口岸中的20处常关,业务统归海关管理,从而使英国攫取了梦想多年的海关管理权。中国因条约签订而丧失了除田赋以外的所有主要财源。这样一个条约慈禧竟然欣然接受,可见她为了自己的权位,不惜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丑恶面目。条约还规定,在北京设立使馆区,准许各国可以驻兵,中国人不准居住。拆毁大沽到北京沿线的所有炮台,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12个战略要地,准许各国派兵驻守。还强迫清政府惩办在义和团运动中与帝国主义作对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个严重的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它给中国社会带来严重的灾难。
条约签订后的这年秋天,慈禧太后回到了北京,她进宫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挖掘逃跑之前埋藏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当她发现这些东西没有丢失时,高兴得手舞足蹈。几天后,她又接见了各国驻华使馆的夫人们,一边和她们说话,一边流着眼泪,表示今后要竭尽全力,与各国搞好关系。至此,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奴才。
在帝国主义列强和清政府的联合镇压下,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失败了,但它阻止和打乱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狂妄计划,也使清政府暴露了反动的真面目。经过义和团运动的打击,八国联军的总司令瓦德西不得不在日记中承认:“中国人民含有无限蓬勃的生气,无论是欧美各国,还是日本,都无法统治这天下四分之一人口,所以,瓜分中国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收起了瓜分的计划。
西太后回銮
辛丑条约签定后,列强在北京、直隶的占领军分别于1901年9月17、20日撤退,随后结束了“天津都统衙门”殖民政府,撤走了在上海的侵略军,列强的活动转向催促西太后回京,履行条约。
西太后以为和约已有眉目,在各方面催促下,于1901年7月间宣布将于9月1日动身回京,但后来又以种种借口推迟。究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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