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第39章


两枚重要棋子。
龙老师说:那最近就先让他负责传话吧——以后的希望,终究还是要靠他们这种人的。
南蕙:那万一有一天,林博恪这样的人也恋爱了呢?
中年男人沉默了半晌,道:那尾巴和剪刀,就真的走到头了。
女孩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转身从窗边走开,谁也不知道她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她只是嘴角微微抿了一下。或许,她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她只是苦涩地自嘲。她打开门,看着窗前的男人,微微躬身,讲:龙老师,那我走了。
一路顺风,再见。他说,并看着女孩走出门。
应该,不会再见了吧。最后的剪刀小组组长想着。
然后,她便轻轻在背后带上了门。
◆花絮 《尾巴》背后
长达十一万字的《尾巴》最早是个短篇小说,创作于二〇〇七年二月,字数不过八千,情节和长篇也截然不同。当时和它一起写出来的还有后来大受欢迎的短篇《红双》,结果《萌芽》杂志要了红双,刊登于六月刊,而短篇的《尾巴》在经过二稿修改之后被留用。后来王若虚又写出了短篇《马贼》的前传《跑车》,几乎是立刻被《萌芽》采用,《尾巴》就被搁置到了无绝期。
到了二〇〇九年初,长篇《马贼》即将出版,王若虚想将其连载于《萌芽》杂志,但未获通过,于是决定量身打造一部新的连载,就看中了一直被搁置的《尾巴》。但最早也只是想从短篇改为六万字的中篇,连载五六期。在《萌芽》杂志社讨论之后,《尾巴》的连载周期被拉长到了十二个月,分为三季,每季四期,讲述不同主题。
原本构想中的中篇《尾巴》是从“马可尼”王丰落网开始的,也就是现在版本的第二季“变节预习”。而第一季“冷血功勋”则是打算作为前传部分放在单行本中的。所以有读者抱怨说第一季的人物像是走马灯,其实第二、三季才是主剧情,前四期都是“开胃菜”。
其他细节花絮
1。当初王若虚将短篇版的《尾巴》定名为《放学,回家》,后来又改为《尾巴》,心里没谱,问张怡微的意见。张觉得“尾巴”不够酷,但后来王忙着其他事情,就没再想别的名字。
2。尾巴小组的带头老师“龙虾”,其实是作者大学同班同学的外号,此人思维理智、行事有计划(只是最后都没照着计划来),且思想正统。而剪刀小组组长南蕙的名字来源于上海的郊区——南汇区。讽刺的是,南汇一直以“桃花盛开”的景点而闻名。
3。文中林的学校在当时已有一百二十六年历史,王的高中母校也的确百岁出头。而且该校也的确分为初中和高中部,但没有“原班人马”这一说法。
4。第一季里林博恪搞丢值勤证那段,为了避免王丰骑车追赶而踢翻一排车子,这个情节本来是打算放在长篇《马贼》里的。
5。王丰和巫梦易利用图书来传递信息的方法最早出自福尔摩斯的《恐怖谷》,但这不是剽窃,因为作者高中谈恋爱的时候的确用过这个办法,只不过参照物是语文课本。而信中王、巫约好接头的海军司令部,到今天依119有很多人到此一游。
6。鲁迅公园(也叫虹口公园)北侧那座树林茂密的小山一直是个不老的传说,除了《尾巴》,在王的另一部小说《若干年华》里,早恋的男女主角也曾来到这里看风景;当然,《在逃》里的陈俊杰和乌小纯也在这里歇过脚,并且就遭遇过一对搂抱在一起的中学生情侣。
7。班磊原本的代号是“拉瓦锡”,但后来为了迎合爱因斯坦和牛顿捉迷藏的笑话,改成了“帕斯卡”。
8。和林博恪、班磊一样,作者当年也在进某所学校的第一天因为没有向老师问好而在校门口被罚站,但是高中,不是初中。
9。一切迹象表明,班磊的女友应该是来自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该校就坐落于四川北路一带,她们当时的校服的确是水手服。只是现在该校搬迁,校服也换了。但水手服同学没有生活原型,纯粹杜撰。
10。班磊的某些言行是有原型的,比如打篮球吃萝卜干时那句“想想女人就好了”,不过初中的那些历史都是编造的。
11。一九九七年的时候,其实电脑已经可以做很多处理软件,是林博恪家境不好,老土,所以诧异南蕙她们用电脑来查阅可疑的电话号码。
12。第九章林遭遇打劫,里面那个“电烤鸡”是作者某初中同学的外号,但不是混混,篮球打得很好且为人幽默,在这里用他的外号只是为了怀旧。
13。“七中凶,长云猛,兴职的混混乱砍人”此乃杜撰。
14。很多人都想知道,班磊离家出走的时候,和水手服在那家招待所的房间里到底干了点什么。
◆与“尾巴”对话:放学,回家
“路人甲”,是他平时上网聊天时的网名。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但到后来仔细一想,这个化名倒是的确符合他曾经的那段经历。最早听他说起这段往事是在二〇〇六年,完全是当作茶余饭后的吹牛扯淡,听过也就听过了,因为我所接触的圈子里不乏神吹胡侃的“能人”。而且那个时候我所认识的人都不大知道我会写点小说,他就那么一说,也是“信不信由你”的心态。
后来时光一晃而过,短篇《马贼》于二〇〇七年初在《萌芽》杂志上发表后,我又在记忆当中筛选小说题材,就相中了这个跟踪同学放学回家的故事。当时完完全全是一个单纯的七千字短篇小说:
一男一女两个正副班长受了老师指派,去跟踪同班的宣传委员和体育课代表回家,结果的确发现了两人有恋情,但却跟丢了。两个尾巴于是散伙各自回家,谁知男干部在回家的小弄堂里发现了被小混混截道的目标情侣,其中那个男生已经被打晕在地,女生正要受轻薄非礼。男干部一咬牙上去掩护她逃出去叫人,自己则被捅了一刀,血流不止,在小说的末尾生死未知。
当然,你也许还很聪明、很狗血地猜到了,这个叫林博恪的男班长其实一直暗恋着那名女生。
此短篇虽然被毫无悬念地枪毙了,但这个故事却在我的脑海里有了越发深刻的印象。我也说不清楚是故事本身死灰复燃越看越耐看,还是我自己给自己不经意间施了心理暗示。当然,当年向我讲述这个故事的路人甲得知这个构思已经变成了《萌芽》杂志二〇〇九至二〇一〇年的长篇连载,并且即将付诸出版的时候,我能想象他在网络那头下巴掉下来的神情。据说他还专门跑到书报亭,去买已经中断阅读了多年的《萌芽》(他现在正好三十岁了,已经有了一个三岁的儿子。他在二十一岁时停买《萌芽》),一买就是最近三个月的。确信我没有诓他,他这才以极为认真的态度给我做了这次小小的访问谈话——从“胡侃闲聊”到“校园小说”到“访谈摘要”,我们倒是越来越严肃了。
甲:你们文人真可怕,居然真的被你写成了小说,还出书了。
我:不要叫我文人,我明明是骚客……言归正传,“尾巴”是你哪一年做的?
甲:高一,是一九九六年,香港回归前一年。
我:上面怎么会想到让你来做的?当时是什么情况?
甲:其实很简单的,没你书里写得那么组织严密。就是我们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去,问我最近班级里几个学生的动向。我那个时候是副班长,刚升上来不到两个礼拜。她问这种事情也很正常,一般都是问问普通学生,但那天却是问几个班干部和课代表的,这很奇怪。然后她就要我今天悄悄跟着×××放学回家,因为他家和我家有一大段是顺路的。
我:所以你就跟了?
甲:对啊,那时候学生普遍怕老师的,家长也很尊重老师,尤其是老资格的那种班主任,不像现在,新闻里会有什么冲到学校骂老师打老师的,那个时候绝对不存在的,老师可以训家长跟训自己儿子一样。她要我跟,我就跟了,反正我和×××也不大熟。
我:结果呢?跟出什么来没有?
甲:没有,当天是没有跟出结果来。第二天向她汇报,她也没说什么。又过了一天,她还要我跟,我又跟了,还是没结果,就不让我跟了。没想到大概过了一个礼拜不到,那个×××就被叫到老师办公室了,班级里面很快传出来,说他早恋,和我们年级另一个女孩好上了,在公园里亲嘴来着,被其他班级的人撞见了,就“报了官”。但我知道,肯定没这么简单,应该是班主任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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