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第55章


我回头一瞥,原来是风儿带着一帮兄弟出来遛弯。
我说,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也是这样有些冷的深夜。
他说,是的,我怎会忘记第一次瞻仰乌托邦神的地方。
我说,你的势力一定越来越大了吧?
他说,是的,有您乌托邦神的佑护。
我说,我并不是什么神,也没有任何神帮助过你,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大惊失色,乌托邦神,不敢!我又为您物色了一批美狗。
我淡淡一笑,扶起他说,自己留着享用吧,我得走了。
他说,您要去哪里?
我说,去奔寻我的信仰,你说的对,信仰不需理由。
他说,您不能走,您是我们的信仰,您走了我们怎么办?
我说,我虽然走了,但我把信仰留了下来。
他说,不管如何,我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我说,你能等多久?
他说,等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叹了口气,独自上了高架。我已不相信,他还会像第一次般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等我回来。我也不相信,等我还会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不再是一个盲目的信仰者,而是一个重重伪装包裹的政治家。信仰只是他的工具,他比我更加善于应用它,因为他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狗。说不准,未来又有一个全新的超级乌托邦耸立在这个城市,他便是这个乌托邦的新神,就如同我是耶和华,他是耶稣。他从我身上所学的已超出我所授的了,我没有看走眼他。风儿,一个和我从前一样的名字。不,从现在开始,我也叫风儿了。一个生活在城市叫风儿的狗,一个生活在草原叫风儿的狼,从这一刻起,各自的未来都变得清晰。
下了高架,往回拐两条街,就快到京沪铁路线了,忽然黑巷中蹿出一群气势汹汹的流浪狗,为首的是帝王,这让我惊讶不已。帝王看着我,也露出诧异神色。众狗见我,立即拜在地上,高呼乌托邦神。帝王也不得不如此。
我说,真巧。
他说,真巧。
我说,这是要去哪里?
他说,兼并斧头帮。
我说,你重返江湖了?
他说,是的。
我说,恭喜。
他说,你去哪?
我说,去我该去的地方。
他说,草原?
我说,或许。
他说,你舍得一切?
我说,尝试吧。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万里香嫁给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跑了,遇到现在的主人,是个商人,很有实力。他顿了顿说,我还年轻,总不能随女主人安于平淡的生活。
我说,理解。你很优秀。
他说,后会有期。
我迈动脚步,他忽地拦住我,眼睛里的寒光直逼我。
我说,狗很多,你很难下手。
他说,我明白,可是心不甘。
我说,你一点都没变。
他说,那又如何,我依然赢不了你,反而要打着你的旗号争霸江湖。他把手缓缓垂下,蓦地跪在地上高呼,恭送乌托邦神!众狗跟呼。
我急速离开,上了铁路线朝北一路狂奔,生怕帝王独自追来。两个时辰后,我终于走出城市。蓦然回首,城市是温暖的,只是这温暖不再是我所希冀的。此刻,帝王一定懊悔不已,错过最后一次战胜我的机会。我则为他祈祷,但愿他再也不要遇到一只戴着狗面具的狼。
我坐在铁轨上歇息着,四周是黑黢黢的田野,田野的深处偶尔有一星亮光,在浓稠的黑夜里虚弱的跳动着。
现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脖子上的项圈去掉,它是宠物的标志,而我自由了。我把脖子横在铁轨上,一手勾着项圈,一手用石头猛砸着。石头砸在项圈与铁轨上迸发出耀眼的火星,这是自由的火星。而令我更加亢奋的是洪亮的哐啷声,顺着铁轨在黑夜里纵情的蔓延着。一百零一下后,项圈终于从脖子上脱落,我用力把它挥舞向田野里,伴随着痛快的嗥叫,我又变回了一只自由的狼!
我继续往北走,刚走两步,脚底连心的痛。我重新坐下,抬起脚看,是鞋子磨破了,脚掌上突兀着四个血泡。我从口袋里掏出指甲钳把血泡连皮剪掉,污血横流。我穿上鞋子继续走,伤口明天就会愈合,长出厚实的老茧,有了老茧,这千里回家路才能变得坦荡。
第二天中午,我饿了。说真的,我早就饿了,可是我没有带吃的在身上,连半块巧克力都没有。渴比饿更早发生,但比较好解决,路边有许多清澈的溪流,水的味道比矿泉水还要甘甜,当然,比起果汁来还是差些。可饿就不好解决了,总不可能天上掉馅饼吧,所以我一直回避着这个问题。我想我现在还可以回避一段时间,于是,继续朝前走。又过了一天,肚皮松塌的快贴到枕木上了,再则,身体储备的脂肪也快消耗殆尽,我再也无法回避饿的问题。
我明白,我已是一只自由的狼,再也没有饭来伸手的日子了,我必须学会自食其力。期间,我遇到过几只老鼠翻越铁路,本想捕着吃的,可是一想到血淋淋的生肉,便没了胃口。的确,我习惯了烤箱里出来的金灿灿的鸡,五味调料暴炒的鸭脖子,高压锅里闷了12小时又经过12道工序的酱牛肉,而小时候吃生肉的鲜美感觉早就淡忘了。我想,我还是不太饿,倘若饿极了,什么都得吃,吃着吃着就会适应的,就像我第一次吃熟骨头,也是觉得寡淡无味。我想,路边有不少菜地,什么地瓜啦胡箩卜啦多的去,它们要比吃生肉容易接受些,这些我在城里也是经常吃的,而且吃素有利于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等等。对!想到这,我决定做个素食主义者(自欺欺人)。
第一个星期我走得速度很慢,还没到南京过长江,原因有老茧还没磨到足够厚,身体还没适应徒步跋涉,吃素不长力气等等,但回草原的决心却是与日高涨。有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做支撑,我倒也不觉得苦了,反而快乐。
不过,吃肉补充体力倒是再也不能耽搁,素食主义虽然有诸多优点,但并不实用,尤其对一只狼来说。再则,现在是秋尾,地瓜胡箩卜越来越少,到了冬天,大地一片白茫茫,连根草都难寻觅,还不是迟早断粮。况且,捕食猎物也是生存的基本技能,到了北方天敌可就多啦,我总不能因为自己不吃肉就把自己当肉拱手相送吧。
恰巧,一只老鼠路过,我一个箭步飞奔过去,可是怎么折腾都抓不住他。倒是老鼠经过我几番折腾后信心大增,最后,竟有点老鼠戏狼的味道。唉!听觉下降啦,嗅觉失灵啦,眼神不灵光啦,指甲不锋利啦,身手迟钝啦,光会摇尾巴啦。我累在一旁直喘气,老鼠离我越来越近的挤眉弄眼,气的我干瞪眼。我垂头丧气的继续朝前走,心里哼道,迟早有一天,我会用指甲缝把你们这些可恶的老鼠都夹死!
黄昏已至,我准备再走两个时辰就休息。早晨我则与太阳共同起程,算下来,我一天要走上14个小时,除去找吃的、休息、撒尿等时间,有效行走时间至少在12个小时以上。我想早点回到草原回到家,愿望之强大由此可以看出。
忽然,铁轨的前方出现一群黑点,伴着稀落的狗吠。我正想找谁证实一下路线了,有没有走错。很快,我便和他们迎头相遇。他们是一群脏兮兮的土狗,长相龌龊。我还没开口问他们了,他们就首选开口问道,兄弟,这是去上海的路吗?
我说,是啊,朝前走十天就到了。你们去上海干什么?
他们说,淘金啊!听说上海遍地是黄金,骨头满地扔,枕头都是大号馒头做的。运气好的话,当上大户人家的宠物,可就成为光宗耀祖享尽荣华的贵族啦!
原来是一群痴心妄想发达的穷狗,他们一定不会知晓,千辛万苦到了梦寐以求的城市,迎接他们的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但我没有打击他们,因为对于狗而言,城市和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是他们的梦想,就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为之奋斗追求的终点。只要有梦想就好,他们并没有迷失自我。他们也是梦想的执着者,同样值得我敬仰。
我没有向他们求证路线的正确与否,因为我走在与他们相反的路上,他们来的方向定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说,是的,上海是个好地方。
他们说,你又是要去哪里了?
我说,与你们正相反。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来的地方只有荒凉与贫瘠。
我说,信仰,不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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