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第56章


我说,与你们正相反。
他们说,为什么?我们来的地方只有荒凉与贫瘠。
我说,信仰,不需理由的信仰。我只能抽像的回答,他们是不会理解一只与方向相反的狼的想法。
他们说,瞧你这身打扮,准是贵族吧!
我说,是的,精神贵族。
说话间,我脱下衣服和首饰递给他们说,送给你们了,要想成为贵族首先要打扮得像贵族。他们狂喜,争先恐后的抢着,抢到的喜笑颜开,没抢到的垂头丧气。抢到的立马穿在身上显摆说,真漂亮啊,我在电视里才看见过!
我说,脏了,好多天没洗,新的更好看。
其中一只狗忽然犹疑的问,怎么看你有点像明星东东啊?
没等我回答是与否,其他狗就反驳道,怎么可能!明星冬冬会孤零零的走在铁路上?你是想明星想疯了吧!
我说,我是风儿,那个明星冬冬我认识,不久前死了。
他们说,不会吧!他可是我们崇拜的偶像。我们还听说他是什么鸟托邦的神,神也会死?
我说,神没有死,冬冬死了。
他们还是一头雾水,不能理解神和冬冬之间的生死关系。是的,的确很难理解,尤其对于他们这些还没见过世面的赤贫愚昧的狗们。
我说,我该走了,后会无期,祝你们梦想成真。
他们说,别走啦,天色已晚,不如我们一起过夜歇息吧?
我想了想,也好,就答应和他们一起过夜。
他们对我很友善,给我吃的,虽然是烤玉米之类的粗粮,我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胜过生猛海鲜。他们对我友善不仅仅是我送了他们华丽的衣裳,而是从我脱俗的气质上,看出了我定有不凡的背景。他们揣测着我是落魄的贵族?失散主人的宠物?千里追踪疑犯的警犬?亦或体验乡野的暴发户?
看着他们求知的眼神,我决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首先,我向他们传授了先进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务实的发展定位、把握运气的手腕、谄媚的技巧、复杂的贵族礼仪……他们听的如痴如醉,似遇仙人指点。最后,我让他们到上海后去找一只叫风儿或是一只叫馒头的狗,就说是万岁介绍的乌托邦学习分子,他们定会收容你们。倘若你们天赋高、悟性好的话,在上海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难的。
他们说,上海那么大,我们能找到叫风儿和馒头的狗吗?
我说,他们俩都是上海滩响当当的一霸,无狗不识。
他们说,万岁是谁?
我说,死去的冬冬,活着的神。
他们说,风儿和馒头会相信我们的话吗?
我说,你们就说“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水晶骨头”,他们自然就信你们了。
他们说,就这么简单?
我说,就这么简单。
他们说,你到底是谁?
我说,我是谁不重要,只要你们知晓自己是谁就可以了。
说着说着,拂晓来临,狗们都熬不住昏昏睡去,我乘机起身离去。一场无声的告别,一只朝草原踽踽独行的狼,一群朝城市挺进的狗。临走前,我拿了他们两个烤玉米棒,算是他们对我的回报。他们是物超所值,大大的赚了。
真心祝福,他们能实现梦想!
一个星期后,我到了南京,过了长江。此时,我的行走速度已大幅提高,全赖于脚底磨出的厚实老茧,踩在枕木间的碎石上也像踩在纯毛地毯上一样。同时,我的捕猎技巧也有了质的飞跃。昨天我就抓到一只倒霉的老鼠,一口咬断他的脖子,一爪刺破他的胸膛,吃下他的时候还是吐了。不过今天上午我又抓了一只,强迫着自己再吃,味道虽说不上鲜美,但比昨日的腥臭感要好多了,看来我的适应能力还是超强的。这不又饿了,也难怪,一只巴掌大的老鼠岂能填塞我久日没有进肉的胃囊。
在吃老鼠的时候,我不知怎么想起了臭美,不过全无内疚之情。若我现在有翅膀的话,一定会吃天上的鸟,因为鸟比老鼠干净,鸟肉比老鼠肉鲜嫩。当然,我并不是想再次生吞了他,而是替他万分惋惜,若他不是与我作对,若他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若他能解释清楚泻药不是他下的,那么他今天就能独霸女主人的宠爱了,多久都可以。我还是对臭美有所内疚的,因为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同情他。
对了,不知晓女主人现在如何?没有了我,她既定的生活会打乱吗?她会长久的思念我吗?她会把我用过的东西一一保存下来吗?说真的,我是怀念她的,她其实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好了,不想她了,眺望前方吧。
一阵瑟瑟秋风迎面吹来,我下意识的深吸一口凉气,这风便钻进了我的体内,透漏给我一个讯息,强劲的西伯利亚冷空气正在路上,寒冷的冬天即将垂临。我环顾四周的田野,萎缩的庄稼和枯黄的杂草都证明了这个讯息的正确性。所以,我必须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回到草原,找到族群,否则的话我将成为一座冰雕永远的留在冬天里。
依我现在的行走效率,起码还要两个多月才能走到草原,怎么办呢?我不是没有想过扒火车,几天来我一直都在尝试,可是呼啸而过的火车像一头失控的怪兽,我根本就无法靠近他。真羡慕那些扒火车偷煤的人,个个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我也曾尝试过偷偷的溜进车站,潜伏进靠站的火车里,可是火车站的管理非常严格,我没有任何可趁之机。其实火车站并非森严的滴水不漏,有些偏远的小车站里随处可见钻铁丝网逃票的农民,管理人员即使看见了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谁叫乡里乡亲的呢。而车站里大摇大摆的狗更是屡见不鲜,他们厚颜无耻的向车窗旁的旅客乞讨吃不掉的茶叶蛋及啃光肉的鸡骨头。
可我却无法进站,只能绕道而行。为何?一路上我都极力回避着人类,以及喧嚣的城镇,因为我怕女主人在媒体上刊发寻找我的悬赏广告(她也的确做了,我在一根电线杆上就看见印有我头像的寻狗启示,言语之真切让我感动涕零),那些看见广告的人可能是我所见的任何一个人,我不得不小心防范。但真正的原因并非在此,毕竟看见广告的人少,况且,寻人的广告都是铺天盖地的,我的又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了。
真正的原因我是一只人人喊打的狼。虽然我变回狼从医院挣脱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可人类认定我是一只狼却是与那群去上海淘金的土狗分别后。先是一个收割庄稼的农民无意间发现我,随即撩开嗓子敲打着锄头高呼着同伴,有狼啊!快打狼啊!不大一会儿,身后便聚集起一群挥舞着锄头耙子铲子的农民追杀我。我一边奔跑着逃命一边奇怪的想,为何人类会突然间发现我是一只狼了?最后我总结原因有三:一、我没了身上的衣服;二、孤零零的在荒郊野岭;三、本身就具有狼的特征。人类认为我是一只狼只因环境的改变,当我生活在城市里,穿着一身名牌衣服时,没有一个人怀疑过我的真实身份,而且我还被当做名贵宠物狗卖出了天价。现在,一切华丽的表像都没了,人类不认为我是只狼才叫怪呢。
所以,车站我是进不去了,有人的地方不能有我。
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前进着,回到草原。又是一个星期后,我过了淮河,从地理上来说我已经来到北方,天气变得更加干燥和寒冷。倘若不是鬼天气的影响,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徒步旅行的,不停变幻的风景,纯净的空气,宁静的旷野,最重要的是我已不再为捕食而发愁。在与老鼠的较量中,我逐渐恢复了敏锐的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而且生肉俨然成为美味,那掺杂着毛发的血淋淋的肉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作为狼的快乐。我的美食也不再局限于瘦小老鼠,什么灰兔、蛇、歇息的大雁……都成了我可口的果腹之物。当然,随着冬天的来临,食物越来越少,我想,过不了几天,我一星期能捕食到一只野兔什么的就足够幸运啦。
于是,我便把目标放在了家禽上,什么鸡鸭鹅羊的。运气好的话,碰上放养的羊群而主人又不在,我便可轻松捕食一只。而且一只羊足够我吃上三天,既省我体力又省我时间。没有好运气的话,只能深夜潜伏进铁路附近的小村庄,跃过篱笆,见羊偷羊,见鸡偷鸡……可恨的是那些狗,屁本事都没有,就会朝我干瞪眼吼得比雷响。好在我在城市里与不同类型的狗浸淫多年,对他们的秉性了如指掌,他们吓不倒我。怕只怕被狗吠惊醒的屋主,拎着扁担出来。
倘若没有这愁煞的鬼天气,徒步旅行不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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